可能性很大。從麻的住處、受害者特徵看,麻太符合了。麻父親是退伍軍人,家庭情況與家庭教育,也跟南大案一些細節比較吻合。推測,警方還在調查中,但要拿出過硬證據可能比較困難。
不是麻,作案手法屍體處理都不是一個級別的。就像地攤貨和正品一樣,質量差遠了。我剛開始也懷疑是麻某做的,因為他住的地方和南大實在是太近了。有小道消息告訴過我,兇手是一對夫妻學醫的
顯然南醫大案和南大案的真兇不是同一個人。
因為南醫大案為單人作案,而南大案為家庭成員作案。
原因如下:
1.拋屍時間。南大案兇犯1月19凌晨第一次拋屍,而1月20日凌晨同時拋屍兩處,兩處相距5KM,那天恰好大雪紛飛,一人無法同時完成兩處拋屍;
2.拋屍手法。南大案兇犯第一次和第三次拋屍顯然經過精心謀劃,都是著眼於擾亂偵察方向,手法老道。而與第三次水佐崗同時實施的第二次南大校園拋屍明顯過於慌亂而不管不顧,掛在天津路校門口欄杆上,扔在南醫院小門口,而藏於樹洞又暴露了拋屍人的惡作劇和低齡化特質;
3.分工合作。南大案兇犯中要具備把謹慎內向的刁一步步引入室內的能力和外在,這個男性年齡28-38歲之間,又要在短時間內完成切骨片肉千片的能力和經驗,片肉千片的耐心和細緻更偏向老年女性角色來承擔。拋屍的分工更細化,甚至這個組合甚至考慮到了不同年齡和不同拋屍場景的結合。而連接這個組合的不是事前精心預謀,而是案發後不得不接受現實,由舐犢情深和血緣親情而產生的包庇袒護和共同參與天然黏合了這個組合;
4.涉案物證。含獵槍火藥留痕拋屍人造皮革包,包裹頭顱的老床單,鬃床,多為70—80年代物品,明顯為上一代人日常所用。兇犯一定是和老人一起居住,案發後,南京城驚天動地的涉及數萬人大搜捕。如果說是父母認不出自己家的物品,倒不如說他們早就知情並在後期親自參與更合理。
南醫大案犯很大可能參與了南大碎屍案,但南大案分屍拋屍後期階段顯然家庭成員主導的更多。所以南大案綜合了這個組合很多特質,之前把組合等同於一個案犯單人,所以很多謎團似乎無解,案情撲朔迷離。
這個案件的真相很可能是這樣。
先說兩個流傳已久以訛傳訛的細節。一是拋屍的三個包;二是刁失蹤時間。
如題圖照片所示:
1 拋屍的包為三個,分別是」上有『桂林 』字樣和圖案的人造革旅行包;仿牛筋「枕頭」包;上有「中旅社」的牛仔布背包;
2一直以來失蹤時間被傳為1月10號下午,但警方披露:真實失蹤時間為1996年1月9日下午5時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