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性很大。從麻的住處、受害者特徵看,麻太符合了。麻父親是退伍軍人,家庭情況與家庭教育,也跟南大案一些細節比較吻合。推測,警方還在調查中,但要拿出過硬證據可能比較困難。


不是麻,作案手法屍體處理都不是一個級別的。就像地攤貨和正品一樣,質量差遠了。我剛開始也懷疑是麻某做的,因為他住的地方和南大實在是太近了。有小道消息告訴過我,兇手是一對夫妻學醫的


顯然南醫大案和南大案的真兇不是同一個人。

因為南醫大案為單人作案,而南大案為家庭成員作案。

原因如下:

1.拋屍時間。南大案兇犯1月19凌晨第一次拋屍,而1月20日凌晨同時拋屍兩處,兩處相距5KM,那天恰好大雪紛飛,一人無法同時完成兩處拋屍;

2.拋屍手法。南大案兇犯第一次和第三次拋屍顯然經過精心謀劃,都是著眼於擾亂偵察方向,手法老道。而與第三次水佐崗同時實施的第二次南大校園拋屍明顯過於慌亂而不管不顧,掛在天津路校門口欄杆上,扔在南醫院小門口,而藏於樹洞又暴露了拋屍人的惡作劇和低齡化特質;

3.分工合作。南大案兇犯中要具備把謹慎內向的刁一步步引入室內的能力和外在,這個男性年齡28-38歲之間,又要在短時間內完成切骨片肉千片的能力和經驗,片肉千片的耐心和細緻更偏向老年女性角色來承擔。拋屍的分工更細化,甚至這個組合甚至考慮到了不同年齡和不同拋屍場景的結合。而連接這個組合的不是事前精心預謀,而是案發後不得不接受現實,由舐犢情深和血緣親情而產生的包庇袒護和共同參與天然黏合了這個組合;

4.涉案物證。含獵槍火藥留痕拋屍人造皮革包,包裹頭顱的老床單,鬃床,多為70—80年代物品,明顯為上一代人日常所用。兇犯一定是和老人一起居住,案發後,南京城驚天動地的涉及數萬人大搜捕。如果說是父母認不出自己家的物品,倒不如說他們早就知情並在後期親自參與更合理。

南醫大案犯很大可能參與了南大碎屍案,但南大案分屍拋屍後期階段顯然家庭成員主導的更多。所以南大案綜合了這個組合很多特質,之前把組合等同於一個案犯單人,所以很多謎團似乎無解,案情撲朔迷離。

這個案件的真相很可能是這樣。

先說兩個流傳已久以訛傳訛的細節。一是拋屍的三個包;二是刁失蹤時間。

如題圖照片所示:

1 拋屍的包為三個,分別是」上有『桂林 』字樣和圖案的人造革旅行包;仿牛筋「枕頭」包;上有「中旅社」的牛仔布背包;

2一直以來失蹤時間被傳為1月10號下午,但警方披露:真實失蹤時間為1996年1月9日下午5時許。

上篇:致命邂逅

1996年的1月9日是周二,6.7號是周末學校不上課,很可能刁是6號去的南航和同學聚會並留宿,7號回南大。8號一天行蹤不詳,而9號下午最後失蹤。

刁到南京剛三個月,熟人作案可能性不大,如果我們能想到的,警方掘地三尺,也早已刨到線索了。刁性格內向謹慎,晚上獨自一人在街道人行走,被完全陌生人引導離開學校到室內的可能性更小。只有一種可能,兇犯是刁短時間內剛認識的,有一定信任感,但他們只有兩人彼此互相認識而並不被警方掌握。但在那個晚上,某個突發事件讓刁對該男士的信任感加強了。

短時間內他們又會在哪個場景下相識的?

這個場景顯然不是一個開放式場景,開放式下,刁對搭訕也會搭話,但隨時可以選擇中止談話後轉身離開。這個場景很大可能是個半封閉型場景,而且又要有一定的時間保證,而刁又不能隨時離開,還要在9號失蹤前兩天接觸到這個人。

刁7號告別同學後,從南航回南大,當年她肯定是乘坐的是公交車。

34路公交車恰好可以直達南大。

半封閉/30分鐘車程/必須到達目的地/1月7號

而在這趟車上,她邂逅了一個男士,這個人或給她讓座或恰好與她座位相鄰。他個子不算高大,但長相端正,氣質溫和,談吐不凡或聲音磁性,總之,有些東西吸引了她,並一路聊了下去。下車後,他堅持送她回學校,可能恰好也有位朋友也住附近,可以順路。等刁轉身回到宿舍,揮手告別。他掉頭回到了新街口,因為他要回漢中門附近的家。

八號她有可能還是和他在一起,而沒有上課。因為她來到南京三個月了,可能還沒有去過中山陵 靈谷寺。他在昨天分別時,提出帶她去周邊景點遊玩。她同意了,八號很晚才回到宿舍。

而同宿舍同學因為使用電爐被舍管發現,整個宿舍要平攤罰款。她並不在宿舍也要被平攤,本來好好的心情,兜頭一盆冷水。心裡不免彆扭,跟同學爭執,九號躺到下午五點,身體還是不舒服,心裡也鬱悶,便起身去校門口散步以平復心情。

低著頭踱到青島路,突然有人在後面輕拍自己的肩頭,回身,還是那個他。

見她悶悶不樂,他便耐心開導她,並幫她分析並寬慰她,並告訴她如何和同學和睦相處。

她一路聽下來,心裡便沒有那麼堵的慌了。

這時兩人一路已經溜達到牌樓巷了,她從農村來,可能家裡本身就不富裕,自己又多複習了一年,她很心疼自己的父母,一直沒跟家裡多拿錢。每次回家爸媽要給自己錢,她都推說還有。快放假了,自己手裡還有些緊張了。可能再交完罰款,自己放假回家都成問題了。

當她把他當作知心大哥,說出了自己的困難。沒想到他馬上說沒問題,他可以給她度過難關,這讓她十分感動。

不過他說也是匆忙出來,身上一下沒帶那麼多,要不一起回家取,家就在石鼓路。

兩人一路聊的很愉快,不覺已經走到了漢中路,抬頭馬路對面就是石鼓路。

他說自己父母也都在家,父親還是軍人,她本不願去,但又不好意思拒絕,想著離學校也蠻近,去去就回,宿舍不會關門,便一起走到了馬路對面的石鼓路小區。

不料這一去就再也沒能回來

。。。。。。

下篇:毀屍滅跡

他的父母和弟弟這兩天回徐州老家了。

等父母和弟弟回到家,發現了僅穿內衣身中數刀奄奄一息的女生。

父親盛怒,恨不得打死這個逆子,母親見再打下去,真把這個兒子給打死了,哭著攔下了。

這時父親也漸漸冷靜下來,畢竟在部隊待了這麼多年,見過太多生死。

女生一直沒有進食,幾天里只是被餵了水。

三天後,失血過多,沒了呼吸。

這幾天他們也想好了怎麼處理屍體。

從密集居民區抬出女屍的唯一辦法只有分屍和拋屍了。

父親弄到了中醫藥房常用的鍘刀,

這種刀順著骨頭關節切,不會有太大聲音,隔壁鄰居也聽不到。

母親把肉一塊塊片,片了差不多兩千片。

肉也都煮過,分好了,如何拋呢?

這時已經18號了,女孩失蹤也九天了。

他們決定父親和母親用黑色垃圾袋和家裡的兩個舊包裝上屍塊,步行就近扔到垃圾堆里,希望垃圾車給清走。

1996年1月18日夜(含1月19日凌晨),他們分別在小粉橋(A1)、華僑路(A2)、大鐧銀巷(A3)扔了2個大包和4個小袋共計26.4斤的屍塊。其中在小粉橋(A1)扔2個大包和2個小袋,在華僑路(A2)和大鐧銀巷(A3)分別扔2個小袋

不料環衛工人將大澗銀巷13號垃圾堆上裝有肉片的袋子帶回去清洗時,肉塊中三根手指露出而案發。

父親決定還是要轉移注意力,他把目光投向了向北3公里外的水佐崗。一是在南京多年,對這裡周邊環境非常熟悉,馱著頭顱太遠也不安全。19日夜,他決定騎車前往。

而弟弟經常在南大校園玩耍,對環境非常熟悉,而且學生模樣背上雙肩包也不被人注意,南大附近的拋屍由弟弟來完成。當年南京大學東側的天津路住戶很少,不易被發覺

警方開始在南大周圍布控,而他們還渾然不知。等弟弟前往預想的第二次拋屍點:南京大學校園東側。

但弟弟愕然發現南大附近警察密布, 被迫就近脫手屍塊。 1996年1月19日夜(含1月20日凌晨),他分別在南大天津路門(B1)、南大體育場(B2)、南大校醫院門(B3)以及另外2個南大附近未知地點,扔了1個大包和4個小袋共計20.6斤的屍塊。其中在南大天津路門(B1)扔1個大包,在南大體育場(B2)、南大校醫院門(B3)以及另外2個南大附近未知地點分別扔4個小袋。其中還有一個樹洞,他曾經在校園裡摸到過。

1月20日(星期六)傍晚,水佐崗發現裝有屍塊和頭顱的床單。 後面幾日又在水佐崗C區域某下水井蓋下找到被勾住的紅色外套,裡面包有屍塊。

至此,拋屍全部完成。

後記:

全家開始銷毀屋內血跡和其他所有痕迹,從容應對大搜捕;

大兒子很快被安排相親,儘快成家;

大兒子還被公司送往德國辦事處,他從德國帶回來兩隻純種德牧軍犬;

後來父母被送回徐州老家養老;

過去了差不多二十四年,

他們以為就這樣可以安然過一輩子了。

但是他們永遠也想不到這個外表溫和的大兒子在1992年還犯下一件大案,他也從未向任何人坦白;

不料天不藏奸,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第一件大案中留下的DNA暴露了他;

南大案件沒有及時偵破,

或許是當年台海危機無意中讓他躲過了大搜捕,

1996年3月8日開始,我軍在東南沿海地區舉行陸軍、海軍、空軍和第二炮兵部隊渡海登陸聯合演習。

(完)

$


從各方面來看 不是同一個兇手!

大碎屍案這個案子一開始警方就把兇手定義為一個30-40歲有豐富生活經驗的獨居男人 很明顯後面的一系列線索 又自相矛盾 在那個思想保守的年代 一個剛入學不久的女學生跟校外一個飽受生活摧殘的中年男人是不大可能有交集的 只能是遇到了同齡人 被其氣質涵養 文采所吸引 為什麼被害者外套布滿血跡 分明是發生了激烈的衝突 如果是中年男人有預謀的殺人 我想是不用花費多大力氣就制服了被害者的 分屍如此細緻 也是基於兇手的人體生物信息在打鬥中存於在被害者指甲、口腔、陰道中 不得已而為之 很明顯 和被害者由於某種共同的愛好 比如書店看書 而當晚相遇的人是個年輕人 出於某種目的 想發生性關係 被害者拒絕後發生了激烈的打鬥 怕事情暴露 而意外的殺死了刁愛青 從1月9號到19號這麼久的時間沒有拋屍 而選擇在警方察覺到後 連續拋屍 而且基本就丟棄到住處附近的南大周邊 說明時間的緊迫性 這期間如果兇手一直都在的話 我相信在刁愛青被殺後 兩三天的時間內 基本可以處理完屍體 而且可以很從容的拋到南京偏遠的周邊 但是兇手為什麼沒有這麼做呢?因為他根本就不會分屍!!!他在等一個很重要的人過來幫他分屍!!那會兒正直春運期間 等了一周左右才總算等到那個人的到來!接著學校那邊也開始報案有學生失蹤了 在萬分緊急的情況下 連夜完成的分屍 並立即拋出去 基本就在住處周邊 最後剩下頭顱 目標較小 所以很從容的拋到較遠的地方 不少疑似兇手的帖子中有經常提到過 感謝那陣子南京下了場大雪 我想兇手是用大雪給被害者冰凍冷藏的 所以在接近一周的時間也沒有發出異味 這個案子中很關鍵的拋屍知青背包 為什麼兇手可以這麼放心的使用?因為從來沒人見過使用!兇手(年紀輕的)從家裡來南京務工沒有背過,不然在火車上必定有目擊者,同理兇手的幫凶(分屍的)也沒被見人使用過,因為也是這件事突發而從家裡拿來準備拋屍用的 公共交通上沒被人見過,說明是摺疊好放置在其他常見的尼龍袋帶到南京案發現場的 這件案子說白了 是兇手失手意外的殺了刁愛青 父親幫忙逃脫法律制裁而採取分屍的 不是外界所傳的變態殺人分屍案 沒有那麼複雜!!!! 那麼多年了 沒有第二起案件的出現 足以說明這起案子的單一性和突發性!o

而南醫大強姦殺人案 完全是兇手有預謀的滿足內心自私慾望的表達 作案地點 作案動機 屍體隱藏位置 兇手精液殘留等等物證俱全 這麼多年沒找出兇手 只能說是南京警方的無能 兇手的父親當年應該提供了很大的幫助 DNA技術在當年也應用的不成熟


不是,這兩個案子都留下了DNA,警察肯定比對過


極有可能是一個人。

南大案據說提取了部分DNA(不完整DNA),不能作為直接證據,還需拿下要拿下兇手的口供。

如果麻繼鋼也是南大案的兇手,很可能其父協同作案,而麻為了家人,不會輕易承認南大案的。


完全有可能是麻繼鋼打暈了刁愛青,搬回家性侵後分屍的


很多人說 因為作案手法不一樣 所以不是麻繼剛做的 這種智商也行?

網上不是說麻繼剛不是去過德國么? 可以查下是不是96年去的就行了

更傾向於家庭團伙作案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