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月以前 我開車去辦事 到地方了就左轉 對向有車駛來 但是距離我100米左右 我想這麼遠應該會踩剎車讓我過去 我就直接左轉過去了 車身已經完全打直 而且整個車身前半部分已經開到我要去的地方的院子門口(只有後半個車身在馬路上 我的車速不快)

但是我突然有一種不安的感覺 然後嘭的一聲 右後門被撞廢了 車窗玻璃徹底脫離車體 還好有窗帘 要不然后座的幾位可能劃破臉

由於撞擊的力度太大 我的車尾被撞甩出去 還把停在路邊的一輛起亞給撞了 導致起亞後杠變形 右後車燈破碎 我的左後車門變形

撞擊後的30秒內我是完全懵逼的 我只感覺到我心臟跳的很快 很用力 坐在后座的一個阿姨頸椎移位還是怎麼的 到現在還住在醫院

事發當天晚上,處理完事故後 我去看了現場 撞我的比亞迪剎車痕迹只有10米左右 而且在交警隊比亞迪車主和交警同志說他當時車速70碼(估計不止70 ) 當時懷疑他看手機 要不然剎車痕迹怎麼就10多米

我想讓懂這方面的朋友幫我看看 這個責任怎麼算?


第一,轉彎讓直行,交警和稀泥判你全責,

第二,轉彎讓直行的前提下,對方超速,你主責,對方次責。

第三,你已經完成左轉彎動作,對方超速撞你車尾,你無法迴避,對方全責,你無責。

具體還是要看現場情況,以你的描述目前應該傾向第二種。


你有異議的話只可能是說對方超速,申請鑒定,這樣還有可能判主次責。其他你要說他故意撞你你也沒辦法證明,要不就是行車記錄儀或者周圍監控,這個難度就比較大了。你要知道,誰主張,誰舉證,你懷疑他看手機的話請拿出證據,哪怕你看到了也不行啊,不然交警也沒辦法認的。還有,一百米開外的話看圖上基本byd就是在最遠的那個門洞那邊了,100米過來70碼也要5秒多一點點。這個時間應該夠你過路口了吧。。。只能說你倒霉了。


轉彎不讓直行,只能是轉彎的責任,除非你主張對方超速100公里加視野不良那樣的嚴重危險駕駛行為加上有力證據。


轉彎讓直行,不是直行讓轉彎。終於遇到真漢子了


責任怎麼劃分的,同等責任嗎


對方沒有違規的話,肯定你全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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