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稅收,物業費都交了,為什麼政府不把垃圾分類交給物業?難道人們沒交物業費嗎?現在垃圾都自己分類了,物業費是不是也不收了?


首先你要明白,很多事情都是一個層次遞增的問題,很多工作都是合作共贏的模式。垃圾分類,是從個人到小區再到環衛局環環相扣的,每個人都要為此做出努力才能達到想要的結果,而不是光靠某一環節的人努力往前推動。物業在垃圾分類上一定是需要付出的,但他們負責的是整個小區的垃圾分類而不是你家個人的!就每月那一點點管理費,包你小區清潔綠化安全工程客服社區活動,現在還要包你個人的垃圾分類?那你可真是個黑心老闆了。當然,金錢確實能解決麻煩,我覺得物業公司的經營以後可以多加一項上門進行垃圾分類的服務,針對一些生活忙碌無暇進行垃圾分類的業主。但垃圾分類知識每個人還是都要學習滴!


可以變成增值服務,但這沒有寫到物業法里,所以這不是物業的義務


物業沒有責任義務給你分垃圾。當然如果你的物業費達到七八塊一平米


物業這是把你得罪的有多狠?什麼都讓物業物業幹了,你交得起物業費嗎?


這種交了那點物業費就恨不得連屎都讓物業替你拉還覺得理所當然的業主,也是真的不配擁有物業,最好還是住平房省了你那金貴的物業費錢對誰都比較划算。


首先物業費是物業服務企業維護園區公共服務日常經營的收入來源,並非「服務費」。不少人認為個人繳納了物業費,就一定要讓物業公司為自己做點什麼,這是觀念錯誤。物業費的性質理解為小範圍受眾群體。主要用於公共區域的合理支出,比如,綠化,掃保,保安等等。把物業費理解為公共區域內的「稅」更為合適。要想獲得對自己額外的服務,可以通過聘請,保潔,家政等第三方服務。

其次,任何盈利企業都有自身經營模式。比如垃圾分類,目前筆者所在的城市實行垃圾分類,政府通過購買公共服務的形式,引入了第三方法人企業。無形中提供了就業崗位,也為有力宣傳垃圾分類做出了貢獻。

最後,我見過一個從農村搬到物業園區的中年男士,半夜因為喝多了鑰匙落家了,讓值夜班的保安給他開自己家門。保安大爺拒絕後被他毆打,他理直氣壯地大喊:我交物業費了,我是業主,業主你懂不懂?


是啊,分垃圾為什麼環衛?為什麼不交給垃圾站?反正就是掙這錢的!

因為垃圾分類是從產生垃圾開始的!產生垃圾的就是你本人。你夠買的物品並不是垃圾,在使用之後產生垃圾。所產生的垃圾,在使用完第一時間才能算是分類。如果你混在一起丟了,再開始分類有什麼用那?會產生垃圾污染,濕垃圾被有害或者其他垃圾污染後是什麼垃圾?

至於物業,並沒有那份收那份錢,垃圾分類後,物業對於基礎施捨的投入有所增加,沒有漲物業費就是好樣的了。

垃圾分類是每一個公民需盡的義務,這句話是日本關於垃圾分類一句法規。


且不說有戲地方沒物業,還有物業幫你分垃圾,你給工資嗎?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