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你去查閱《中小學教師教育懲戒規則》,由司法部和教育部制定頒布,支持教師的懲戒權,2019年實施,沒有懲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是縱容教育,是弱勢教育,是無耐的教育,這部規則對懲罰和體罰規定的比較詳細具體,不妨去拜讀一下,它對學生的學習和教師管理考慮的還是比較周到全面的。


家長反對就是體罰。

對學生造成(或者自稱造成)任何身體或者心理層面的傷害就是體罰。

形成輿論網民反對就是體罰。

領導說是體罰就是體罰。

體罰或者懲戒,本來就沒個標準,也沒法定標準,更不可能真的讓老師執行。

如果你是老師,記住:千萬不要懲罰學生,出了問題背黑鍋的必然是你。那些讓你放手管,出了問題會為你撐腰的領導,到時候連影子都看不到。


這中間的界限很模糊,這也是很多很有責任心的老師的忌諱點。

有些老師很兇,一生氣甚至會動手打人,但如果事後學生、家長都默認老師的教育方式,這個老師雖然體罰了,也還是不會被怎樣。

有些老師很和藹,偶爾批評學生一番,但如果這個學生心理承受力差或者本身就有心理健康問題,被批評後直接跳樓,那這個老師就慘了。

是不是覺得不公平?一線老師告訴你,這就是當前我們最大的困惑。


口頭吧,找個辦公室,或者有監控的地方,不做任何的威脅性動作


防微杜漸。重在預防,而不是等孩子犯錯了,想著怎麼懲罰。

一個很有意思的視頻是,一個女班主任,在樓道里笑容滿面。但馬上到教室門口的時候,立馬滿臉嚴肅。這是一個班主任長久以來,一直要維持住的一個威嚴所在。這樣的威嚴就有一種提前震懾作用。這種威嚴,是老師從接觸孩子們的第一天起,就應該具有的。你可能覺得累,溫柔和藹可親不好嗎?但是,要做一個普通任課老師,當然無所謂。如果你要做班主任,這是班主任必修。否則,班級紀律將無法保證。四個字,「不苟言笑」就可以。

至於懲罰。只是輔助作用而已。講道理是首位。講清楚是非對錯。

通常小打小鬧的孩子,在座位上罰站就行了。

記住了,想做好班主任,威嚴的樹立是第一位的。威嚴一來自於講道理,二來自於不苟言笑。而不是來自於懲罰,那樣就本末倒置了。


首先懲罰和體罰這兩者認定本身就是主觀的。就像有很多報道打手心的,也叫體罰甚至用了虐待這個詞。而這個主觀歸根結底在我看來。是家長本身如何看待的。而現在每次出現在新聞中的,有很多說實話本就是自身家庭教育出現問題或者說家長這面鏡子在孩子面前的表現,思想的灌輸本身就有問題。

當然不可否認,教師隊伍也有人渣。但是和全國有教師資格證書的老師人數比起來,我相信那些只是算個別的。

最後問這個問題的作者我覺得應該是一個年輕的老師。


有個悲哀的方法參考一下。雖然有違本心,但是想不出來了。因為見過很多十分優秀的老師,因為說了叫家長或者罰站。就被家長舉報,很是揪心。

1.詳細了解家長。看看家長們本身這面鏡子怎麼樣。2.對於鏡子本身不好的孩子,別費心思。少管好。

希望以後會跟好。在此感謝我小學初中高中老師。因為小時候太皮,被打得有點多。按照我小學老師的評價:我是屬核桃的。。。。最後考到自己滿意的大學。回頭想想只有感謝。


「教室後邊站著去!」

「去,操場跑兩圈再回來。」

「這篇課文抄10遍!」

「明天把你爸叫過來!」

「計算題又錯了,再寫50道!」

「手機拿出來,明天讓你爸爸來領!」

……

歡迎補充。


耐心批評教育,絕對不要動手,也不要辱罵。這就是比較好的教育。


凡使用暴力的,凡是涉及人格羞辱的,都是不當行為,應該嚴格禁止。

懲罰行為應當列為學校的規範,有明文指導,教師按圖索驥,執行規範,而不是靠自由心證。


憑智慧去做,適當體罰,別過重就行。


應該列為制度,比如由專門的同性別老師執行,執行的時候,需要家長、老師、校長在場,只能打屁股。而不是老師自己執行,而且老師的懲罰僅限打手板,不能做其他的懲罰。


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


嗯...(我是個學生哈)我覺得,如果學生犯了錯誤,老師口頭教育呀,或者用戒尺打手,不是太重,以示警戒,起督促作用就不算體罰,我們學生還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要是犯了錯誤,直接就暴打,或者是以撒氣為目的的打,打的很重的那種,應該算是體罰了,至少我們學生不能接受 !


關於這個話題我過去深度研究過,其實所為的打分為體罰和懲戒兩種,並不能一概而論。兩者的判定標準依照執行過程與結果,這裡不多說了,給你上原文。

帶你尋真相:看中國的教育體系,老師不體罰學生真的不行嗎??

baijiahao.baidu.com圖標

還有一篇就是根據我提出的兩者不同點,結合了古代記載的關於體罰這一塊的內容研究分析,發現古代先生打孩子手板時候也是有講究的。

在家庭教育過程中該如何科學的體罰孩子?

baijiahao.baidu.com圖標

我個人認為,目前老師可以使用的所有懲罰方式都面臨一個界定問題,這個界定往往是由家長心裡的秤去決定懲罰程度大小的。

老師面對學生犯錯誤在照顧到學生自尊的前提下進行的說教是初步溝通。

老師面對學生多次犯錯誤在大庭廣眾下進行說教,且後續回訪該學生,扭正其思想,是略施小懲。

老師面對學生屢教不改屢屢挑戰老師底線而做出的過激舉動(例如和學生對罵,動手),且後續認為自己沒有錯誤,是大發雷霆。

老師面對學生屢教不改屢屢挑戰老師底線而什麼也不做,且後續認為自己造了什麼孽,是心如死灰。

PS:我覺得罰抄,罰寫以及某些肢體接觸只要是能在不耽誤學習正常課程情況下,可以幫學生更好記憶知識點的情況下不能算體罰,凡涉及到的懲罰帶有老師個人泄憤情緒則我認為是體罰。

PPS:界定是非常難界定的。


沒有。。。。

個人認為對人的懲罰只有三種:精神上、經濟上、身體上

當然從某些角度上來說,後兩種都會在一定程度上作用在精神上。

經濟上從任何情況下來看,都不為人的道德觀念所接受,可以不談。

精神上一個弄不好,責任是巨大而且是會被千夫所指的。

所以我極度贊成體罰,比如說罰站、大量抄寫、打板子等,雖然還是會帶來精神上的傷害,但畢竟有一個緩衝地帶且可以及時中斷的。


因人而異。能讓學生和家長心服口服的懲罰就不是體罰。


作為老師你就不要去碰這種東西,必須佛系,不然就等著下課。


我認為如果老師是真心的為學生好,站在和學生平等的角度,以榜樣的力量,身正為范的作為,那麼學生真正認同你,你對學生為教育作出的懲戒,學生是樂於接受的,因為我自己就是一個老師,我在教育學生時,對違規的學生打手板,學生都自願接受。


體罰的定義:體罰,指對未成年人身體的責罰,特別是造成疼痛,來進行懲罰或教育的行為,可以表現為打屁股、打手心、罰站、罰跪等。

懲罰的定義:懲罰,具有動詞和名詞詞義,表示懲戒、責罰;處罰。或者施加鞭韃或體罰使之服貼、受辱或以苦行贖罪。出處《魏書·西域傳·于闐》:"其刑法,殺人者死,餘罪各隨輕重懲罰。"同時有許多文學作品、影視作品、流行歌曲用此命名,如電視劇《懲罰》,羽泉、張信哲的歌曲《懲罰》等。

教導學生循循善誘、以身作則為主,懲罰、體罰都是不可取。現在普遍的教育觀念是「秋後算賬」,其實應該做到事中介入。比如一位同學剛開始犯錯的時候並沒有人指出,幫助他改正,而是等問題嚴重了,直接「大刑伺候」。

而且個人認為現在的班集體學生數量40-50人,明顯老師無法面面俱到,因為學生多。如果有條件的區域改成20人一班,教育質量、學生受教育質量將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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