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三了,在學校洗澡時把書包放在外面,大家的都放在外面。洗出來書包就不見了,我剛開始覺得有人把書包拿錯了,覺得在學校把書包弄丟很滑稽。找了兩天,宿管阿姨提建議調監控,班主任調監控出來了,找到拿我書包的人。

當事人比我小一屆,高二,當事人的班主任看監控也認人,我也認識當事人,我們一個村子的,初中一起坐車上學兩年(和我家一起坐車)給我難在傷了

劃重點劃重點劃重點

之後她否認拿我的書包,我班主任說學校監控不清晰,她否認也沒辦法。讓我別找她的麻煩,也別告訴我父母,怕父母找她的家長。班主任說我高三了,沒時間找她鬧,但我真的很生氣,很想找她


看損失怎麼樣吧。沒什麼的就算了,大的話報警。


報警呀


報警


班主任就一個理由是麼?

「你高三了沒時間」。

那你自己不管了,全權委託給家長,這不是最不影響你時間的方法麼?

班主任為什麼把最好最快捷的方法否決了?

她甚至建議你別找小偷的麻煩,也別找小偷家長的麻煩。


你應該高興,高興你又學到了,讓你認識的世界上還有這種人


都有證據了直接報警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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