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願浪費


買滅火器沒使用就是福氣


買來也只是防患於未然,百年不用最好。


在用戶手裡,寧願永遠不被使用,而被「浪費」…滅火器 到年限會被報廢,但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如未噴射的乾粉(各項指標都合格),可以回收處理再充裝,不會被浪費掉~


我覺得買來不用勝過想用時沒有。防患於未然,是對自己和家人負責任的表現。


不算浪費

廠家賣不掉纔算


你買滅火器是為了買個保障還是買來當花瓶?


滅火器跟保險一個道理,只是為了防止意外,都不希望意外發生,不用就等於沒有意外,多麼美好的事情。


你這個問題和買汽車保險不出險一樣。你自己會有答案。


安全必備品,您說呢?!假設,生命或是財產沒了,那您覺得浪費嘛?!


有些東西,我們得有,但是我們希望永遠都不要用到它。比如消防的器材設備,比如保險。有備無患。它們存在的意義是一旦意外出現,我們可以在火苗小的時候,火災初期,利用現場的滅火器材將它撲滅,避免釀成大禍。否則會會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社會影響也不好。另外事實也證明大多數火災在發生初期幾分鐘內就被消防設施及器材滅掉了,這也是最有效的手段。

拿前段時間火遍全網的一個例子來說。事故發生在2019年9月29日下午13時,寧波市寧海縣梅林街道梅林南路195號的寧波銳奇日用品有限公司內,一名孫某松的員工,將加熱後的異構烷烴混合物倒入塑料桶時,因靜電放電引起可燃蒸氣起火。而後員工孫某松的行為令人驚愕,明明身邊不遠處放著滅火器棄之不用,而是選擇用嘴吹火、用紙板扇火等方式滅火,可經大約4分多鐘的努力,他依然無法將火滅掉。桶裏的火勢燒熔塑料桶,隨著火勢漸大又向外擴展,從而引燃周邊易燃可燃物,一層車間迅速進入全面燃燒狀態並發生了數次爆炸。

這起火災共造成19死3傷亡,過火總面積約1100㎡,直接經濟損失約2380.4萬元。雖然它有滅火器,但形同虛設。廠區違建,消防不過關,管理不到位,員工未培訓,這些隱患都是導致災難的原因。

希望每個人,每家公司,能從一起起的事故中吸取到深刻的教訓,總結經驗。重視消防,提高防範意識。


謝邀,怎麼著?放把火再用滅火器滅掉纔不算浪費?


那你願意浪費呢還是用上?

這東西就跟保險一樣,買了卻都希望它用不上。但是一旦用上了,也許就可以保命或者保住一個家庭。

而且它和保險還有一些區別,保險只能保你出事以後用,而滅火器卻可以在火災發生之初就解決它。打個比方說,家裡發生火災,你願意接受保險賠的錢,還是願意在火剛燒起來的時候用滅火器撲滅它?

可以說現在家居消防器材真的太重要了,如果你留意一下新聞,或在在微博上搜索火災,你會發現基本上每天都會有火災的發生,誰能保證下一個會不會是你。

國家政策都在推行家居消防,自然有它推行的道理。有備才能無患,防患於未然還是很有必要的。


車上的氣囊可能直到汽車報廢也沒用上過。那是不是可以不要氣囊了?

另外,消防知識講座和消防演習的時候,我們都是拿快過期的或者壓力下降太多的滅火器來講解演示的,不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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