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規規定,人員密集場所包括公眾聚集場所,公眾聚集場所包括公共娛樂場所,一般來講盈利性質的人員密集場所就屬於公眾聚集場所,需要辦理公眾聚集場所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

謝邀

@不跟隨 答的很清楚了

從理論到實際都非常清楚,還有疑問?這個回答明天刪

越說越不清楚,都是那個「等」引起的;

一一羅列出不就好了?

行內也是隻是看著這些名稱來確定的,都不敢亂起其它的名稱!因為一解釋起來就誰都說不清楚,只能以前面出過的例子來判斷!

以下只是一個錯漏百出的區分方法

……………………………公眾聚集場所是面向社會實行公共服務的建築(整棟建築的用途是屬於公共服務的,覺得既有政府出資建設的建築、亦有企業出資建造的建築);

人員密集場所是包含了公眾聚集場所,同時又延伸到所有建築,這些建築內有部分區域的用途會使人羣產生彙集的作用,那麼該區域就是人員密集場所;

所以區分就是:1、公眾聚集場所必定是人員密集場所2、整棟建築的用途是提供公共服務的性質的,該建築就是公眾聚集場所3、建築內某個區域經常逗留人數較多,該區域就是人員密集場所;或者開展室外活動(什麼見面會、活動)會聚集較多人的臨時場所都可以是人員密集場所


謝邀,選擇合適的答主是在知乎提問的基本技能。

謝邀。爪機打字簡單說一下,不足之處請大家批評指正。

人員密集場所包括了公眾聚集場所。在消防業務上,公眾聚集場所在經過竣工驗收合格後,還有一步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而除公眾聚集場所外的人員密集場所則不需要這一步驟。另外,這兩種場所的不同之處還體現在GB50016-2014中,不同場所的消防安全要求略有不同。
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在同一時間內50人以上的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包括公眾聚集場所


瀉藥,不清楚,首先我不是學法律的,其次也不懂消防。公眾聚集場所突出的是聚集,可能有事才會聚集,這就需要有應急處置。人員密集區分的是密集,也就是說所有的場所只有疏密之分。那麼密集場所一般要常態化的保障。而且可以看出,公眾聚集場所是人員密集場所的子集,所以消防法主要針對的就是人多人少,分別保障。除此之外,這兩種場所的消防費用應該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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