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年都有投保團體重疾險,但是最近幾年每年都有更換保險公司,去年體檢查出甲狀腺結節後,體檢報告未提示過多異常,也未進行分級,因此我也沒有去複查過,今年體檢後提示有惡性特徵,分級去到了4級,於是我進行了複查且手術確診為甲狀腺癌,請問這樣的情況下我能否向今年的保險公司申請重疾理賠?每年的團險都沒有要求我們進行健康告知。補充了一下保險條款,關於健康告知和責任免除部分


正好我這裡有個客戶實際拒賠案例,與你這個問題比較契合。

她的公司也是給員工投的團體保險,裡面包含20萬的重大疾病,而且人家公司還是每年都穩定的續保在一家公司,她在公司2016年初次投保團體險時,並沒有甲狀腺結節,是在2018體檢時查出甲狀腺結節,也不知道需要告知,2020年初的時候查出甲狀腺癌,保險公司都給拒賠了,說團險都是一年一續保,每年都要按照健康告知要求提供最新健康情況。

所以,最終以未如實告知為理由給這位客戶拒賠了,我正在幫她維權。這家保險公司還是大家眼裡的「世界500強大公司」——某安。

所以,題主的公司這種經常變換團險承保公司的做法,更不利於理賠,肯定是每換一家公司都視同於重新投保,不光要重新告知,連等待期都要重新計算的。

至於題主說的每年投保時都沒有要求健康告知,但是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里都是明確要求如實告知的,至於沒有落實告知,可能是公司的問題,但這一點,在訴訟過程中會存在一定的爭議。

總之,按照保險公司的「慣例」,題主這種情況大概率會遭到拒賠的


團險也需要做健康告知的,不過團險對一般既往症都是賠的。但是你的情況比較特殊,甲狀腺結節,保司都特別注意並且只要告知對甲狀腺癌就是除外承保的結果。單位這份保險能獲賠的概率極低,建議你著手看看,自己之前有沒有買過其他個人的保險,在確診甲狀腺結節就已經擁有的保單,可以申請理賠款。


團體險一般健康告知比較寬鬆,或沒要求健康告知,如果確定是保險公司沒有要求告知,鑒於大陸實行有限告知:「有問有答,不問不答」,所以這不能算沒有如實告知。不能以未如實告知為由拒賠。

但是,有些團體險合同條款里會對一些既往症做一些要求,有些是既往症設置等待期,有些是既往症免責,所以還是要具體看合同如何約定,如果責任免除是會拒賠的……


具體還是要看你公司的團險保單合同就健康告知這一塊是怎麼操作的,如果健康告知沒有問結節那就可以賠到。

如果有健告,而保險業務員沒有問詢,程序上就有問題......先看看合同吧!


團體保險相對於個險來說,它對既往症的要求會比較低,尤其是一個公司如果投保的人數比較多,保險公司對於一般的既往症就會承保。如果第二年換了團體險的公司,就會有一個重新核保每位成員的健康狀況,所以相當於重新投保,如果你沒有健康告知,如果比較嚴重,足以影響到承保,那麼之後拒保的可能性就會很大。這個公司有一定責任,還有就是賣給你們保險的保險公司的業務員也沒有盡到提醒的義務。其實頻繁更換團體險公司是不好的。

最後你可以看看自己個險,重疾,醫療有沒有單獨買過,只要在投保時不存在健康告知的問題,那麼之前的健康險還是大概率會理賠的!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