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年都有投保团体重疾险,但是最近几年每年都有更换保险公司,去年体检查出甲状腺结节后,体检报告未提示过多异常,也未进行分级,因此我也没有去复查过,今年体检后提示有恶性特征,分级去到了4级,于是我进行了复查且手术确诊为甲状腺癌,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能否向今年的保险公司申请重疾理赔?每年的团险都没有要求我们进行健康告知。补充了一下保险条款,关于健康告知和责任免除部分


正好我这里有个客户实际拒赔案例,与你这个问题比较契合。

她的公司也是给员工投的团体保险,里面包含20万的重大疾病,而且人家公司还是每年都稳定的续保在一家公司,她在公司2016年初次投保团体险时,并没有甲状腺结节,是在2018体检时查出甲状腺结节,也不知道需要告知,2020年初的时候查出甲状腺癌,保险公司都给拒赔了,说团险都是一年一续保,每年都要按照健康告知要求提供最新健康情况。

所以,最终以未如实告知为理由给这位客户拒赔了,我正在帮她维权。这家保险公司还是大家眼里的「世界500强大公司」——某安。

所以,题主的公司这种经常变换团险承保公司的做法,更不利于理赔,肯定是每换一家公司都视同于重新投保,不光要重新告知,连等待期都要重新计算的。

至于题主说的每年投保时都没有要求健康告知,但是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里都是明确要求如实告知的,至于没有落实告知,可能是公司的问题,但这一点,在诉讼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争议。

总之,按照保险公司的「惯例」,题主这种情况大概率会遭到拒赔的


团险也需要做健康告知的,不过团险对一般既往症都是赔的。但是你的情况比较特殊,甲状腺结节,保司都特别注意并且只要告知对甲状腺癌就是除外承保的结果。单位这份保险能获赔的概率极低,建议你著手看看,自己之前有没有买过其他个人的保险,在确诊甲状腺结节就已经拥有的保单,可以申请理赔款。


团体险一般健康告知比较宽松,或没要求健康告知,如果确定是保险公司没有要求告知,鉴于大陆实行有限告知:「有问有答,不问不答」,所以这不能算没有如实告知。不能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

但是,有些团体险合同条款里会对一些既往症做一些要求,有些是既往症设置等待期,有些是既往症免责,所以还是要具体看合同如何约定,如果责任免除是会拒赔的……


具体还是要看你公司的团险保单合同就健康告知这一块是怎么操作的,如果健康告知没有问结节那就可以赔到。

如果有健告,而保险业务员没有问询,程序上就有问题......先看看合同吧!


团体保险相对于个险来说,它对既往症的要求会比较低,尤其是一个公司如果投保的人数比较多,保险公司对于一般的既往症就会承保。如果第二年换了团体险的公司,就会有一个重新核保每位成员的健康状况,所以相当于重新投保,如果你没有健康告知,如果比较严重,足以影响到承保,那么之后拒保的可能性就会很大。这个公司有一定责任,还有就是卖给你们保险的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也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其实频繁更换团体险公司是不好的。

最后你可以看看自己个险,重疾,医疗有没有单独买过,只要在投保时不存在健康告知的问题,那么之前的健康险还是大概率会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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