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京城片卑圈人士,合法轉讓方式分為夫妻變更過戶,公司法人轉讓,法判直落等幾種方式,看個人能力和需求吧。


可以轉讓,自己要是短時間內用不到,可以考慮短期出租(1-5年)也是相對比較安全的,要是以後長期不用或者是以後用不到了,可以考慮背戶轉讓或者結婚過戶,背戶的話後續風險比較大,車牌基本上也是收不回來的,結婚過戶需要和對方辦理結婚登記,過戶之後再辦理離婚,但是會多一次婚姻記錄使。要是可以接受的話可以選擇


可以的,現在市面上比較常見的車牌交易方式。

1、車牌短租:1-5年租賃,到期退還,也可以續標;

2、車牌背戶:可以理解為長期轉出,通常出讓方會給受讓方一個有效期20年的新版身份證原件。風險係數太大,不建議

3、結婚過戶:通過真結婚領證的方式,將男女匹配在一起,最終完成車牌過戶,走的都是合規手續,過戶到買方名下一勞永逸,過戶之後不會產生責任和產權的問題。

慧擇車牌網佐佐友情提示:畢竟車牌交易目前為止還是屬於民間私下行為,不管是誰都想儘可能不要出現一些不該出現的麻煩,如果您打算弄車牌的事,建議先了解好風險利弊,車牌交易有一定的風險,咱們一定要謹慎些,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不用的時候最好不要租出去,麻煩事情很多


可以過戶,出租的話不允許,但很多人私下計程車牌。沒有小客車指標的人通過與他人私下籤訂租賃協議或是買賣協議,都會借用有指標的人的名字購買車輛,屬於借用他人名義買車,違反了《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相關規定,擾亂了國家對居民身份證和北京市對小客車配置指標調控管理的公共秩序。《合同法》第七條也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而與他人簽訂小客車指標租賃和買賣協議的行為已違反規定,屬於違法行為,車牌租賃協議無效。


正常情況下個人的車牌是不可以轉讓的

11月份之後實施的外地車牌大姨媽式的進京,讓100萬+的外地車有苦難言;上個月之前的一個同事迫於壓力,找了一個中介辦了結婚過戶,年紀輕輕的女孩就有了這麼一次和北京老男人的「結婚」之旅,事情辦完後再和自己真正的老公重新領結婚證;

說到底還是被金錢所限制了,如果有足夠的財力實現了財務自由,開著自己的公司,那麼買一個公戶的車牌豈不是隨隨便便的事,無非也就多了一個收購的公司每年記賬報稅的費用,當個空殼公司罷了,享受著屬於你的北京車牌

如果你不想在人生履歷中有這麼一筆灰色的記錄了,並且還合規合法的擁有一個北京車牌,現在最好還是走上述的收購公戶車指標的方式;有興趣的話聯繫我


可以過戶的吧,出租就不行了


目前只有公司戶車牌是可以過戶轉讓且合法的 。結婚過戶,租賃車牌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有公戶牌轉讓需求上的問題可以關注我,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可以過戶的,不過也是會受到單雙號限行


1、短期租賃,1-5年租賃,到期退還,這個很好理解。

2、背戶轉讓,也就是長期轉讓,通常出讓方會給受讓方一個有效期20年的新版身份證原件,其實現在沒什麼用,因為很多地方的身份證一旦補辦就會失效,下次再用來上牌、過戶就不能再用,因此還得聯繫車牌所有人配合提供最新身份證。這個只是相比短期租用,價格上更實惠一些。

3、結婚過戶,通過真結婚領證的方式,將男女匹配在一起,最終完成車牌過戶,走的都是合規手續,如果單身男女不介意,也是一種「曲徑通幽」的方式。

4、公司名下車牌變更過戶,即帶車牌的小公司通過工商變更的方式完成法人和股權的轉讓,即可實現車輛和車牌的轉移,只要公司沒有法院判決、債務糾紛、偷稅漏稅行為,這種方式也是穩妥的,唯一的問題就是公司不能倒閉,需要每年報稅正常經營。

如何選擇租賃渠道:

因北京車牌出租、轉讓、過戶業務沒有門檻,屬於監管的真空地帶,目前行業魚龍混雜,亂象叢生,從業人員多數為賣新車的拼縫、二手車販子、工商代辦等。通常情況下他們會打出以下噱頭,先收取一部分定金,然後以種種理由辦不下來,一步步欺詐客戶。

大量的因為北京車牌出租產生的事故、財產糾紛,多數是因為盲目相信市場上的不規範經營的中介或個人,關於如何選擇靠譜的租車牌渠道?給出三個判斷標準:

1、是否有固定辦公場所,除了車牌以外是否有其他主營業務?很多以車牌為生的的皮包公司,一旦出現狀況或經營不善極有可能跑路!反而是一些經營新車、二手車、汽車互聯網電商平臺的公司,有主營業務和營收,不會幹一鎚子買賣。

2、是否能夠出具有效的法律合同,能否去車管所辦理抵押登記業務。關於這兩點,需要有一定法律背景的朋友輔助決策,並且最好請專業機構把關。

3、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能夠見到本人,這點很重要,因為一旦從中介手裡出租或承租的車牌,如果中介跑路了,那麼車牌和車輛就容易損失。

如何規避租賃風險:

租北京牌照首要考慮的是安全問題,以達到「責任分離、產權界定」為目的。

主要途徑是依法簽署合同,走律師公證,車管所備案。但這需要有完備的專業知識或者找專業的機構把關纔可,切記不可私自擬定合同,觸碰潛在法律風險。

租用車牌期間,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分為出租方(車牌所有人)和承租方(買車的人),承租方將購置車輛登記在出租方名下,客觀分析下,風險無外乎有以下三點:

1、事故責任風險

車還是在車牌所有人名下,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如何鑒定責任?其實這個問題不難解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只需要通過合同條款明確規定,因出租方將車輛正常授權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具有合格行駛證資格,不存在承租方有過錯行為,所以車輛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一切風險與責任與出租方沒有任何關係,由承租方獨自承擔。(包括車輛的毀損、失竊以及與第三方的人身、財產損害糾紛等。)

2、車輛財產風險

車輛登記在車牌所有人名下,如果車牌所有人發生銀行欠款、被法院強制執行財產,那麼承租方如何確保車輛財產安全?這點需要通過汽車抵押登記的方式去車管所進行備案登記,在車輛登記證(俗稱大綠本)的第三頁簽注,此車輛已經質押給承租方,只有雙方同時到車管所出示身份證,抵押纔可以解除,否則車輛產權是不能任由出租方轉移過戶的。

3、使用違約風險

車牌使用期間,其中受讓方違約,到期不願意配合車輛過戶,如何確保出租方的車牌順利退出?解決此方法,通常需要出租方在承租方繳納一定的押金,如果一旦出現違章罰款、逾期未退還,則需要從押金中扣除違約金,以最大程度制衡承租方的違約行為。

關於價格:

短租5千到1萬每年,長租、個人過戶5萬左右,公司過戶10萬以上。

根據車牌出租的年限不同價格也不同,租期通常為短期1-5年,長期20年,一般租用時間越長價格越實惠,分為個人交易價和機構交易價,機構交易價比個人交易價格略高,機構會從中收取相應服務費。具體也根據車牌所有人的質量而定,隨著市場行情波動每半年價格會有一次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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