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邊有一戶人家,很多年前就開始跑運輸,很富,後來撞死人好象兩次,通過關係少賠錢,後來自己出車禍腿不利索了。幾個兒女每一個都離婚,自己的老太婆死後找了這邊一個色情行業的從業人員結婚,對方老家還有老公和兒子,然後用拆遷分的給那女人的兒子買房子。

我說這些是讓你體會到你家現在有點象這種被詛咒的家庭。

這不是廢話嗎,當然不拿出來,拿出來就是你們認可這個婚姻,不光認可這個婚姻還認可這種拿錢出來倒貼的事情。不給錢,這女的說不定就離開你公公去找下一家,如果不離開說明還是有真愛的。給錢,你這是打算出錢幫你公公找情人嗎,還打算一家親?

不覺得自己快活成笑話了嗎?

建議你每個月還是得正確捐錢給窮人,給自己的兒女積累祝福。但你公公的事情,是男人找女人的事情,有錢自己找啊,沒錢找個屁。你打算讓你老公象他爸一樣以後,然後讓你的兒女出錢嗎?


這個後媽帶了一個兒子回來?還是他們兩好上了要買房?

拿錢沒問題,只要你覺得房子地角好會漲就掏錢買!

然後產權證上面按比例寫上你和你老公名字,他爸的那份提前歸入你老公和你名下。這個時候你可以高姿態一把,說:「我不用加名字,就寫我老公一個人就好!家裡男人說的算!」如果你後婆還是要加名字,就按著比例來,你公公那份歸你老公別鬆口就行。支持他們婚姻是應該的,但不是支持過來分家產,婚前財產提前做好過戶工作!

如果是給後婆帶來的兒子買房?!一樣上面的操作,還款都可以幫忙還!必須寫上你老公名字!以後不爽就賣房!你敢跟我嘰歪房子賣了套現走人!


沒寫明白,到底是你公公要買房子住,還是他要給小兒子買房子住。

如果買房是公公住的,你又有閑錢的話,也可以出點錢,條件就是房產證加名,按比例佔股。就當是投資了。總不能讓老人沒房住睡大街上去是不是?

如果給小兒子買的,不用理他,又不是親弟弟,算得著麼?


不拿就不對了,畢竟是你老公的爹,不拿不孝啊,不孝的人必將遭受社會的唾罵,你就不怕人們戳你脊樑骨???????????????????!!!!!!!!!!(多加點字,要不縮略都顯示出來了)

拿一兩百隨隨份子的了,多了咱也沒有不是??


三個字:拿個P


當然要拿去啊,怎麼著也得千兒八百吧,畢竟買房是大事,一毛不拔實在說不過去


不給。你先生和你的房子是你們夫妻兩個共同打拚得到的。沒有藉助於你公公金錢上的幫忙,所以這個房子屬於你先生和你的共同財產。你對你公公的責任與義務是贍養老人,你公公要給他買房子,給了是人情,不給是本分。並且如果你出了錢,應該是借而不是白白的給。 如果出錢的話就讓他們打個借條吧。


一分都不要拿,看好你家銀行卡


房產證上寫名字就買


不給


92無房男發個言。有點喪,不喜歡略過。

先說兩段背景。

談過倆女朋友,都分手了,原因是:沒房。

說初戀,大學時認識的,我本科畢業後工作了,她讀了刑法研究生,都在上海,有次她從學校來看我,我問她:等你畢業咱們就結婚好嗎?暫時不買房。她說好,後面補了兩句:兩年內要買房,沒房就不生孩子。讓你爸媽老家不要裝修了,錢留下來先給我們交首付。

分手前兩個月,照面就吵架(我是小膽二愣子心機男,不主動吵架,不想讓她的時候,我也可以做到寸步不讓,堅決不哄),吵完了東西收拾推著行李箱就走,小區門口是拉不住了,得跟出去,哄半個多小時地鐵才能再拉回來……最後一次我沒拉,自己跑到我姐家住了個把月,見我不理她,一天晚上又跑回來道歉了,哭得稀里嘩啦,說自己種種不對,保證改,需要諒解(讓你一個人哭那麼久,我真的還是覺得很對不住你,我渣我承認)……我堅持當晚分了,然後打的把她送回學校,自己再回宿舍,自此再沒聯繫。分手後,她跟我媽說自己會等我兩年,2015年6月分手,她研一,距離畢業還有一年半,2019年3月我去打聽她的近況,兒子已半歲,我想她肯定嫁給了一個有房的男人吧。

這個姑娘脾氣直,雖說有時出口會傷到我,但我還是會因為身邊有個她而感到很開心,人也聰慧,思考邏輯性超強,做事也很有條理,也很體貼,很會照顧人,身材長相我也很喜歡,那為什麼要堅持分手呢?

因為她是個做事很有規劃的人,說到就想做到,而且也一定會做到!她說要兩年內買房,在上海,我那會兒剛畢業,不知天高地厚地應了,後來我慫了,心底很清楚,就算搭上我爸媽晚年養老的錢,再把家裡裝修的錢都搭進來,我也買不起房,這麼好的姑娘,不能因為我買不起房耽誤人家吧,趁勢放手好了。祝她幸福!(直到現在,仍念念不忘,然沒有迴響,對著幽深的空谷發獃嘶吼再發獃再嘶吼的感覺,心裡挖了個永遠填不滿的洞)

再說第二個,分手沒多久,被表白(我渣我承認,我帥我也認),被一個剛畢業的安徽女孩兒兩句話哄走了(我傻我也認),不過開始前我先打了預防針,我不買房,在一起就跟我回老家,一個江蘇三線城市(分手後再想這句,我也覺得自己很傻逼,什麼格局的人才說的出這種話?)

跟這姑娘在一起兩年,前期就是各種喫飯看電影逛街,約會嘛,花錢花時間就可以了,關係確定後,我提出見她父母,她不同意,倒是我父母坐不住了,跑到上海來見她,我爸媽也挺著急我的事的,也是希望處的好,就儘快把事情定下來,我也這樣想的,你不是喜歡我的嘛,那在一起呀,無奈她就是不同意見她父母,問她為什麼,一開始就說沒到時候,沒做好準備,我想沒關係呀,她平時也就是一個做事情慢條斯理的人,不著急的,慢慢來吧,我可以再等等……就這麼耗了兩年,直到2018年3月份,我換了一份工作,從普陀區到浦東新區,要搬家了,我提出咱們搬到浦東吧,正好她也在換工作,就順便到浦東找好了,她拒絕了,原因是:我那邊有親戚,我不想讓他們看到我們在一起。

就這一句,差點毀了前面兩年的一切,我直覺判斷是,這姑娘不能再繼續了,但我還是強制說服自己,她可能真的只是不願意別人看到,跟喜歡與否認可與否沒關係。

讓我做出決定的是我那羣每月業績三五十萬的女同事們的話,關係好,就什麼都能聊,知道我的情況後,她們都表達這樣一個意思:如果一個女孩兒真心認可你,喜歡你,她會第一時間把你介紹給她身邊的人,不會拖這麼久。

好吧,我知道了,可能我是真的傻,第二個後來也分了,這個女孩兒我也喜歡,但實在不敢再花時間了,畢竟自己28了,又看不到結婚的希望,就結束了。

究其原因,說到底,沒房。只是她沒明說罷了。

這是我自己的兩段情感經歷,講真的,我現在看到別人提自己結婚了,就羨慕到不行,更不用說是靠自己的力量買房結婚的,那真是心底大大地佩服!

你們可能不知道戀愛又沒房可以有多慘,就像我這樣,五年的時間,認真談了兩場戀愛,最後都是死在房子上的。

我相信題主靠自己的力量買房不輕鬆吧,這些年兩人喫了多少苦,跨了多少坎,經歷了多少懷疑憂心纔有了今天,然後有人看到你們過得不錯,想來分一杯羹?憑什麼?


如果是我,我會直接說明白,當初我買房子的時候你們一分錢都沒出,現在要我出錢,憑什麼??????


這問的是啥?是他公公要買房還是他後媽的那個兒子要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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