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作曲比作詞難那麼多嗎?


沒有啊,港臺沒有翻唱歌曲的,你說的是歌手間相互的翻唱嗎,哦,那個大陸,甚至美國也很多啊

其實我知道你的意思

但是

負責任的說

港臺沒有翻唱

一首也沒有

從日本買的版權,歌詞,歌手,都是原唱,相當於日本人為歌曲譜曲

你可以說,香港歌壇,歌手創作能力差,這是公認的,大多數如此,但幾乎都會創作,懂得樂理,像張學友,自己創作了一張專輯,雖然並不特別出彩,而周華健的創作能力就很厲害了,很多經典名曲

但是

翻唱

香港樂壇不認!

人家花錢買的曲子,和現在歌手演唱歌曲,錄製歌曲是完全一樣的流程

像很多國粵同曲的歌曲是一個道理,按照你的思路,那麼國語歌,就是抄襲原先的粵語歌?

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有兩個思想傾向

一。對香港那些歌手所取得的人氣和成就不認同

二。對使用日本創作的曲子耿耿於懷。

歌手的本職是什麼?

將一首歌,演繹到極致

創作能力是附加分

而港臺歌手,不需要,更不應該,因為當時使用了日本創作,或者其他地區創作的樂曲而為人話柄。

網路上對這種現象有一些言論

大抵都是說抄襲

立場是什麼呢

是為了自己所喜愛的歌星,而去抹黑站在其對立面,或者是那些fans臆想出的對立面歌手

這是一種愚昧,充滿攻擊性的言論和思想

是版權意識和文化教育低下的一種體現

如果我說的在理,不需要做什麼

如果認為我說的不對,請說說,港臺歌手之本身,抄襲了什麼,翻唱了什麼?跳進一個固式思維便跳不出來,實際上,那根本,便是錯的


補發

關於這個,已故音樂大師黃霑先生已經提到過,具體見下面截圖。

略作修改

一首曲子可以去填入不同的詞,成為不同的歌,但是,一套歌詞填入不同的曲子卻通常是不可能的。

一套歌詞填入不同曲子通常只有兩種情況,一種曲作者創作時同時創作幾個不同版本供挑選,這種最後往往也是挑出一個最滿意的版本公開發行,其它棄用;另一種情形是影視劇作品中,一套歌詞請不同的人創作出不同的版本,最滿意的版本用作主題曲或片頭曲,其他版本用作插曲。這種一般出現在瓊瑤劇中。


香港樂壇因為歷史原因,很長一段時間內是比大陸和臺灣樂壇發達很多的。上世紀80年代,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有了對流行音樂的需求,然而大陸和臺灣的流行樂都還在初步階段,根本無法滿足市場需求,於是香港就不得不挑起大梁,成為流行文化的主要輸出端,偶像不夠就造星(譚梅張陳,四大天王,王菲等),歌曲不夠就翻唱日文韓文歌(中島美雪養活了大半個香港樂壇云云)。

香港優秀的作詞人作曲人很多,林夕黃偉文李焯雄林振強黃霑顧家輝許冠傑李思菘李偉松等等;唱作人也很多,林子祥譚詠麟鍾鎮濤黃家駒黃貫中黃耀明周華健王傑巫啟賢等等,只不過他們沒法滿足整個華語市場對流行樂的需求罷了,我覺得沒什麼可指責的。


每個地方又都特別流行的幾個和旋,所以導致很多歌曲雷同,創新需要天賦,很多演唱技巧特別好的歌手並不一定能做到曲子旋律的突破


有翻唱,但並不多,比例其實不高。


市場大,尤其在八九十年代一個歌手賣座可以一年發很多張專輯,只要市場好,就會一直出,但創作力也會跟不上,而直接填詞翻唱實在是一個低成本高回報的事情,首先能被翻唱的原曲肯定是優秀的,是已經經過了市場考驗印證成功的曲子,那翻唱過後只要詞填的可以肯定也是不會差的。

你再看現在,臺灣樂壇開始青睞唱作人,純歌手開始不喫香,大陸選秀也是開始轉向唱作人方向,說明大家都在轉型,這是音樂市場發展的過程。當然隨著流媒體的衝擊,專輯賣不出去,不賺錢,大家做專輯的速度也明顯降低了。


因為很方便,一首歌如果在別的地方能火,那麼我拿過來翻唱火的可能性就更大,在過去獨立工作室不普遍的情況下,大唱片公司有錢有關係,弄幾首國外火的歌過來唱,風險也小,叫好又叫座。如今製作成本降低,獨立工作室層出不窮,翻唱也就沒有特別大的優勢了。


很簡單的道理,因為作曲的難度比作詞難很多很多。中國的創作能力不足,只能直接買人家唱過的曲重新填中文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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