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作曲比作詞難那麼多嗎?
沒有啊,港臺沒有翻唱歌曲的,你說的是歌手間相互的翻唱嗎,哦,那個大陸,甚至美國也很多啊
其實我知道你的意思
但是
負責任的說
港臺沒有翻唱
一首也沒有
從日本買的版權,歌詞,歌手,都是原唱,相當於日本人為歌曲譜曲
你可以說,香港歌壇,歌手創作能力差,這是公認的,大多數如此,但幾乎都會創作,懂得樂理,像張學友,自己創作了一張專輯,雖然並不特別出彩,而周華健的創作能力就很厲害了,很多經典名曲
但是
翻唱
香港樂壇不認!
人家花錢買的曲子,和現在歌手演唱歌曲,錄製歌曲是完全一樣的流程
像很多國粵同曲的歌曲是一個道理,按照你的思路,那麼國語歌,就是抄襲原先的粵語歌?
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有兩個思想傾向
一。對香港那些歌手所取得的人氣和成就不認同
二。對使用日本創作的曲子耿耿於懷。
歌手的本職是什麼?
將一首歌,演繹到極致
創作能力是附加分
而港臺歌手,不需要,更不應該,因為當時使用了日本創作,或者其他地區創作的樂曲而為人話柄。
網路上對這種現象有一些言論
大抵都是說抄襲
立場是什麼呢
是為了自己所喜愛的歌星,而去抹黑站在其對立面,或者是那些fans臆想出的對立面歌手
這是一種愚昧,充滿攻擊性的言論和思想
是版權意識和文化教育低下的一種體現
如果我說的在理,不需要做什麼
如果認為我說的不對,請說說,港臺歌手之本身,抄襲了什麼,翻唱了什麼?跳進一個固式思維便跳不出來,實際上,那根本,便是錯的
補發
關於這個,已故音樂大師黃霑先生已經提到過,具體見下面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