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剛剛上一年級,還沒有養成良好的課堂記錄,上課紀律不是很好。班主任不滿意,就用作業加倍的方式懲罰學生,如果孩子在的小組裡有一個孩子說小話整組的孩子就被罰加倍作業,比如:「作業是語文課本聲母DTNL各寫一行。26頁雙拼音節,每個一行(一共18個)。第三組的同學每個寫兩行。」孩子經常寫到晚上11,12點,孩子基本上沒有能好好休息。 大家覺得老師這樣做對嗎?


我不知道這位家長想得到什麼樣的回答。

對與不對有什麼意義?

假設一:你要投訴這名老師

首先,你得先搜集相關教育領域的法律法規,建議讀讀《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要求。

例如,《準則》第五條要求教師「關心愛護學生。嚴慈相濟,誨人不倦,真心關愛學生,嚴格要求學生,做學生良師益友;不得歧視、侮辱學生,嚴禁虐待、傷害學生。」罰寫作業算不算傷害學生?算不算嚴格要求學生?

其次,你得搜集固定證據,找好投訴部門。比如,學校校長辦公室,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教育局紀委督查室等等。

最後,我個人覺得你投訴了也沒啥用,因為就我一個當了五年班主任的人來看,我覺得學生不守紀律罰學生寫作業這件事即使有錯也不是什麼大錯,不可能因此把這個老師停職或者調離原工作崗位。一旦讓這個老師知道是你投訴的,你的孩子吃不了兜著走(我們反對這種師德的行為,但因為你的投訴這個老師就對你家孩子冷淡了,放人不管了,學校又不給換老師,你咋辦?)

假設二:你想從理論上弄清楚這種行為科不科學?

我覺得這種行為不科學,但也是無奈之舉。其實罰你家孩子寫作業,老師更多是要做到殺雞給猴看,其他不遵守的人和你家孩子一樣都罰寫!這是教育的懲戒作用。

一年級的孩子打不能打(太瘦弱,而且現在也禁止老師大學生)罵不能罵(可能孩子太小了都聽不懂),你說用什麼辦法?相比罰站,我覺得這種方式算比較溫和的。

當然,其實這個老師完全可以嚴厲批評學生,注意「嚴厲」不是侮辱,不是謾罵,也可以讓這個孩子寫檢查,做值日,也可以一次次叫家長談問題,其實方法很多,未必非要罰寫作業。


冬令時小學1年級放學15:05

假設晚上11點做完作業。

假設吃飯洗漱時間2小時。其他時間55分鐘。

有5個小時作業時間。

已知有知友算好了作業內容,22行每行8個。

罰抄翻倍。

寫一個拼音時間=5x60?2?22?8約等於0.85分鐘約等於51秒。

比起老師的罰抄方式,你應該更關注孩子的體育鍛煉。


發現一個蠻有意思的事情,這個問題帶了一個tag叫極品老師。

說真的我沒看出這老師哪裡極品,畢竟被罰抄東西我當了這麼多年學生見過不少,確實不覺得這有啥極品的,我因為把做實驗剩的鈉往水池裡扔被罰抄化學元素周期表你能信?

倒是這家長挺。。不給老師留路走的。一年級小孩,課堂紀律不好,

如果老師管:

  1. 打:投訴!
  2. 罵:投訴!
  3. 批評=罵
  4. 告家長:壓力群!
  5. 外面站著:受教育權!

如果老師不管,那另外的被影響的小孩家長:要老師何用!

要不老師把3,4000塊錢給你你教吧。。。


這個回答我會。

因為我們班也有調皮搗蛋的孩子,午自習說話的孩子,有天我就罰那些孩子就是體育課上掃完教室才能去上體育課,因為影響了其他孩子的午自習,算是另一種補償吧。

放學後孩子就跟她奶奶說了,然後我就在班級群里被懟了。說孩子成績本來就不好了,還要罰他掃地,浪費他的時間,這樣對她的孫子很不好,還不如罰他抄作業呢!

所以,你說應該怎麼辦呢?


看著一群外行人在指指點點我就放心了。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