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行兇,無限防衛權,謝謝


最高法不是說生命受威脅時可以無限反擊把罪犯打死都行嗎?


首先是對方入室行兇,侵犯了兩個法益,一是生命生命健康權,二是侵犯公民住宅權。此行為還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是構成犯罪的本質特徵。當被害人權利尤其是生命權受到不法分子侵害時,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採取制止其不法侵害的行為,防衛者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屬於防衛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則屬於無限正當防衛,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法學小白勿噴。


無罪。

行兇,入室行兇適用特殊防衛,就是防衛人具有無限防衛權利,不會被判罪。


都把你打成重傷了!還防衛過當????


要看具體的情節,我國法律規定正當防衛要發生在侵權發生時,不是說有人入室就可以對其無限防衛,還是要結合具體案情判斷。


入室行兇適用特殊防衛,沒有防衛限度的要求


最新法案指示,當你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你可以無限反擊,就算對方放棄行兇,逃離你家,你也可以繼續進攻,因為沒有人知道,他是不是因為打不過你,出去拿件稱手兵器,回來繼續攻擊。


誰問的是誰會被判多久?如果是我方,誰說你防衛過當?怎麼認定防衛過當的?這個問題太籠統了。沒法回答啊。


打死他不犯法!


謝邀

我覺得這個問題有幾個模糊的點。

對方入室行兇,把你方打致重傷二級,你防衛過當是不是同一時間?還是之後報復?

第二,對方是否手持兇器,當時是否還有繼續侵害你生命安全的能力。

這兩點很重要。

如果對方當時已經不具備繼續侵害能力,你依舊繼續防衛,使人致殘,致死是一定構成防衛過當的。 量刑會根據情況定。


你問的是哪方被判多久?

你方不存在過當問題,不會判刑。

對方的話,要考慮的問題比較多。簡單來說就看檢察院準備訴多少年。


遭遇入室行兇不存在防衛過當


這種情況不存在防衛過當


打死了嗎?沒打死不會判吧應該,打死也會減輕。可以做無罪辯護,也可以認罪認罰從寬


這種情況下,應該是無限防衛啊,


對方3年起


你方都是重傷了,如果是防衛行為那是符合特殊防衛的,造成對方的傷亡不算過當,你的情況是不是認定為互毆了。


看對方傷情級別。是否可以達成諒解等。


這在美國根本完全是正當防衛,在中國嘛真不好說,入室傷人還被判防衛過當。暈了,一個神奇的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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