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人們對其的評論呈現兩極化,在疫苗知識方面,陶黎納的觀點是科學的嗎
就最近他的表現看,就是個嘩眾取寵的小丑。不喫清真沒什麼,利用網路宣傳不喫清真也不違法,中國也不存在什麼辱教罪。但是1:穿著挑撥口號的衛衣跑到廣場去,這就是有政治目的的了,說他煽動不信教羣眾和信教羣眾對立,破壞和諧穩定,是沒毛病的。那個地方不是你個人的政治秀場。拘他估計也是因為這個。2:喫飯的選擇廣場周圍有很多,他非要挑一家清真去,是不是挑事?然後準備在網路再帶一波節奏?3:這糟糕的品行,他算是合格的黨員嗎?
嘩眾取寵而已。
試圖穿著「我不喫清真餐」等字樣的衣服去清真餐館,抱著挑釁的態度、高調傳播,誰都能看出來是在做秀——被呵斥了就反咬一口說「穆斯林的問題」;沒事就顯擺自己所謂的「勇敢」。結果是,餐館仍然禮貌地招待了牠(牠則半調侃半挑釁地發微博引以為榮),並溫和地疑問了一下,誰寬容誰狹隘可見一斑。
然後因為改國歌還是什麼別的問題被抓了,就有妖眾開始扭曲問題宣傳狹隘了——把一切問題都說成是「穆斯林對其他人的迫害」。事實上,就是牠這種人在,人民之間才會有煽動矛盾隔閡的東西在。
清真食品,其實最關鍵的是誦經等過程(超市的很多都是有認證的,世界上也有一些地方的自動屠宰場有毛拉誦經),而非與食品質量相關。清真食品所有人都有喫的權利,並沒有侵害誰實際好處或是信仰(「無神論」可沒有教義信條要求其信徒必須不接觸和所有宗教相關的東西),且尊重了無論多少所有人。不喫什麼食材自己不喫就可以(針對所有人都是一樣),不應牽扯他人。事實上,北京有不少清真餐館都允許飲酒乃至提供酒精飲品。當然,不想去哪個餐館喫飯,也是自己的權利,沒有人強買強賣。有那種無稽之談閑的沒事嘩眾取寵的人倒是挺不正常。
如果指責有清真認證的食品「不衛生」,那沒有認證的呢?既然沒有看到製作過程,如何憑藉一個圖標來看到所有的食品加工過程及檢測?
清真餐館對所有人都開放,這要是硬叫這是「特權壓迫」,那麼只對一神論者開放是不是要說這是「排斥」?宗教自遊就是各信宗教、不限制平等地和平地傳教,並且給人們選擇的自遊(是否接受及接受什麼)。排外、增加隔閡從來都是我所反對的——包括這次的跳樑小丑。
聽說他還支持計劃生育,那他穿那件衣服,估計立場不是站在漢族這邊,他的行為可能是想投機?或者是當忠良?
這次進去他應該會好好反省一下,不知道等他出來後,在漢族和國家這兩者之間會往哪邊偏。
如果此公的活動以這種非理性方式繼續升級(個人認為當下的程度還不足以構成),那我想下面這個罪名可能會很適合他:
尋釁滋事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①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④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當然,我得再強調一遍,我認為目前此公的行為還不足以構成此種犯罪;而且我大概相信此公作為一個對於事態發展心知肚明的聰明人,絕不會越過雷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