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報關的時候貨物重量寫錯了,報關重量只有實際重量的1/4 ,中國海關已放行貨已經走了, 報關單 提單 裝箱單上的數量都是一致的(都是錯的那個),該怎麼辦啊!被抓可能性大嗎?有什麼影響嗎?

實際重量應該是6372kg 我只寫了1593kg

貨是出口德國和瑞士的


放行了沒?如果放行的話,就不用擔心了。如果沒有放行,就先找您的貨代公司。可以做改單,或者刪單處理,可以申請退關重報


第一 找關係,不知道現在是不是可以兩套艙單,有可能始發地海關錄入數據有可能會跟目的地海關使用的不是一個系統是由船公司重複錄入的,如果訂艙代理跟船公司關係到位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兩套艙單,兩套提單。中國是中國的,目的國是目的國的。 第二 如果貨物計費單位跟重量無關那就不用改了,等客戶那邊被海關查驗在做相關說明,讓客戶的代理目的港解決就好。

如果是信用證交易,那你就按照第一個解決,如果是長期合作客戶,可以按照二操作。靈活解決唄,這都不算啥。


已經放行沒有關係的,對後面的流程沒有影響,就按照錯的處理


看什麼貨物,

如果按重量計費的,目的地可能有問題

但是毛重這個東西,誤差可以的,,不超重都好說


很麻煩。估計會被目的港扣留。先找航司說明情況。


找關係改單處理,有關係不過一句話的事


是可以改單的,如果不改報關單,艙單信息也是需要修改的,否則對方進口會遇到困難;即便對方成功清關進口了,中國海關也可能會在後期核查報關單時候發現重量的差異;會詢問原因進行改單操作。

改單法規出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海關總署第240號令 修定版)第五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原接受申報的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或者撤銷手續,海關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出口貨物放行後,由於裝運、配載等原因造成原申報貨物部分或者全部退關、變更運輸工具的;

(二)進出口貨物在裝載、運輸、存儲過程中發生溢短裝,或者由於不可抗力造成滅失、短損等,導致原申報數據與實際貨物不符的;

(三)由於辦理退補稅、海關事務擔保等其他海關手續而需要修改或者撤銷報關單數據的;

(四)根據貿易慣例先行採用暫時價格成交、實際結算時按商檢品質認定或者國際市場實際價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報內容的;

(五)已申報進口貨物辦理直接退運手續,需要修改或者撤銷原進口貨物報關單的;

(六)由於計算機、網路系統等技術原因導致電子數據申報錯誤的。

第七條 由於報關人員操作或者書寫失誤造成申報內容需要修改或者撤銷的,當事人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撤銷表》和下列材料:

(一)可以反映進出口貨物實際情況的合同、發票、裝箱單、提運單或者載貨清單等相關單證;

(二)詳細情況說明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海關未發現報關人員存在逃避海關監管行為的,可以修改或者撤銷報關單。不予修改或者撤銷的,海關應當及時通知當事人,並且說明理由。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