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訂單,費用也由香港客戶支付到我司銀行外匯賬戶。但該客戶讓把貨物送到上海,請問該怎麼報關才能後續與銀行核銷結匯?謝謝!


如果要求報稅就要安排一般貿易進口清關到國內,需要提供相關的報關資料


報關單不是收匯的唯一條件,外管局的要求是合同、發票、報關單三者之一即可,但有的銀行為了安全起見,要求提供整套報關單據。

問一下你們外幣賬戶開戶行,是否接受憑合同或發票收匯。如果銀行需要其它物流單據,只要是真實貿易,你們也可以提供。

以上,供參考。


在香港真的不存在這樣的問題!因為作為貿易自由港沒有關稅增值稅的問題!所以也就不存在出口退稅的問題了!你這個香港客戶有可能是把你的貨賣給上海的客戶了!他只是在中間掙了一個差價而已!如果是這樣的話,和客戶協商能不能到保稅區轉一圈,也算是出口復進口的貨物了!這樣你收匯也有據可依了,他給上海客戶的貨也能算是進口產品了!否則上海的客戶付費給香港的客戶也是個麻煩事啊!


貨既不去大陸以外又不進保稅區或者自貿區,海關都查不到貨出口的證據,怎麼報關?

老老實實讓財務把美金做別的訂單上申報或者換成其他非大陸公戶性質賬戶收款


貨物沒有進出口的話,原則上不報關。除非交易的貨物本身處于海關監管中,例如加工貿易保稅貨物。


你這個類似exw出貨嘛。

一般這種情況有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方法1. 用可以結匯的離岸賬戶收款美金(泛付銀行,義烏個體戶),出貨到上海,然後美金結h回國內法人私卡。無須報關退稅等操作

方法2. 已經收美金,詢問這票貨是否是會出口,如果出口,一定要你這裡報關,也就幾百塊報關費,可以申請退稅。如果不出口,那麼你這筆貨款只能做賬到其它單子裡面去。


你可以去找做中港的公司,買單運過來


可以通過物流園操作,比如上海的外高橋物流園。這類物流園相當於境內關外,貨物進入物流園,賣方就可以申報出口,合同、發票、報關單上的交易雙方是境內賣方公司和香港客戶。境內賣方公司的出口報關、收匯一致,不會有問題。此時貨權已歸屬香港客戶,貨物從物流園出來的時候需申報進口,合同、發票、報關單上的交易雙方是香港客戶和它在境內的子公司。這是完全合法的三方貿易,很多跨國企業都是用這種方式轉移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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