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共同體的意思不是誰都離不開誰嗎?但是自然界明顯可以獨立於人類存在啊,倒是人類無法離開自然界。那為什麼現在提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的概念?這不是錯誤的嗎


人可以幾萬年換好幾茬,但是自然就是自然,好壞都是她,恆古不變。


我覺得吧,人與自然可能類似毛髮與人的關係吧……


可以說是來自於同一個本體但生命共同體有差別不是的。


是生命共同體,我們生在其中,他因我們而改變。但不是命運共同體,自然不需要你,但你離不開他。


人與自然不是生命共同體。

生命共同體必定是生死相依的,一個死了,另一個也會死。但我們來看人與自然的關係:

第一,人的生命是相對獨立的,依賴於自然環境,卻與自然環境截然分開。人可以在這裡生存,也可以去那裡生存,將來還可以去外星球生存,是可以從具體的某個自然中剝離出來的。我們可以看到這樣的場景:某個自然環境徹底敗壞、死掉了,其中的人搬遷了,依然活得好好的。

第二,大自然包含所有的物質、能量、植物、動物,當然也包含人類。作為大自然一部分的人類,如果滅亡了,大自然作為整體,不會跟著滅亡。

所以,不論是作為具體環境的自然,還是作為宇宙整體的大自然,與人類都不是生命共同體。


真實的答案是自然萬物是一個整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生命互相轉化,命運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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