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從四德約束,比現在法律還嚴。

敢反抗就消滅你


現代女子大多都反抗父母?


反抗?首先想在家裡「反抗」成家裡老大,別說古代,現在都是純傻缺行為。

排除以上奇怪的選項,我理解你的反抗應該是,比如說讓她嫁給誰,她可以選擇不嫁。

再排除以死反抗這個終極選項。

問題就變的很簡單,古代一個弱女子敢離家出走(脫離家庭的供養)嗎?經濟地位纔是政治地位的基石,哪怕在家庭裏的地位也一樣。

能脫離家庭供養獨立經濟生存下去,就可以反抗,比如廣東在清時期開始確實是有女性反抗了,她們結伴生活,單身一輩子,靠的就是廣東發達的商品經濟給女性提供了工作養活自己的機會,因此她們就有勇氣和能力宣佈自我的解放。

如果不能?運氣好被抓去當丫鬟,運氣不好就成鍋裏肉路邊骨了。路遇偉男子這種浪漫的想像不僅概率低到0,一個沒家(教養)的女人,別人為什麼要娶?


為什麼人大多都怕死……


古代無論兒子還是女兒,基本都可以算作父母尤其是父親的財產,父母賣子賣女是平常事,就算在當今社會依然存在這種行為。

加上儒家盛行,皇帝都要把孝順頂在頭上,父母打死兒女在當時的法律上不算殺人,現在雖然算了,但真有這種事發生,多數父母也不會被判刑,除非有警察、相關部門、或者孩子的親人十分有正義感,不怕麻煩一追到底,大多都沒什麼結果。

而且古代是個男權社會,女子要「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這不僅是道德上的規定,更是上升到了法律。

當你的財產、自由、包括生命都掌握在一個人手裡,除非你有「寧為玉碎」的精神,不然你只有聽他的了


古代經驗主義壓倒一切,你反抗了能玩什麼新花樣!


哪代不一樣?道德法律雙壓制,敢反抗,管教你文體兩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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