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情節是十萬火急的事情需要趕路,支援隊友或者追擊敵人,卻都是正常地跑步,累得半死還耽誤時間,為什麼想不到把腿伸長了跑呢?或者一路伸長手臂抓物體像蜘蛛俠or蝙蝠俠那樣盪著走?是作者為劇情需要有意不提還是真沒想到這點?

我承認看個動漫有點認真了,只是突然想到這問題看有沒有跟我想法一樣的朋友……


有一種奔跑,叫日劇跑。


分地方啊叢林或者高樓路飛也是伸長手臂盪過去的。平地當然是跑的快啊。題主看漫畫還是不認真啊。


你們看漫畫都不認真。

因為路飛的本體就是本身大小,他使用能力(先甩手然後把手扔出去 or 手抓一個地方然後往一個方向跑最後反彈回去)之後,都會恢復原樣。除非像3檔對骨頭充氣或者4檔使用霸氣保持變身都是需要代價的。

至於在戰鬥中,保留霸氣比體力更重要,所以不會出現用霸氣來保持腿不收回來像踩高蹺那樣跑路(何況目標更大,更容易被攻擊)。另外,蜘蛛俠那種動作(跟明哥在空中飛一樣)路飛是做不到的。蜘蛛俠、明哥可以快速精確發射線,並且任何地方都可以抓住,然後把自己拉過去。但是路飛只能頓一下、甩手...準確度差了N遠不說,還經常出現抓不住的情況(手滑),根本不靠譜嘛。

他沒有想到


因為他是橡膠果實不是如意棒果實,伸長以後不固定的話是會自己彈回來的。
看這個問題我笑了10分鐘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動畫版海賊現在簡直浪費生命。主角跑啊跑也忍了,一羣雜魚要秒明哥。鳥籠如果幾集之內收縮完畢就不會有這麼多事兒了。一集裏重要內容不到一分鐘。
其實趕路的時候可以用彈弓招式飛出去,更快


羅和凱撒貌似都說過能力的發動需要能量,能量透支的代價一般是消耗生命。

因為不好玩,還是跟同伴一起跑比較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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