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回輸冠」這件事,有的人認為是編的故事,是假的,不管內容是不是真的,就以這件事的內容來看來評價,就評價這件事裏的「孔子」。

「顏回輸冠」:一天,顏回去街上辦事,見一家布店前圍滿了人。只聽買布的大嚷大叫:「三八就是二十三,你為啥要我二十四個錢?」顏回走到買布的跟前,施一禮說:「這位大哥,三八是二十四,是你算錯了,不要吵啦。」買布的仍不服氣,指著顏回的鼻子說:「要評理只有找孔夫子,錯與不錯只有他說了算!」顏回說:「好,孔夫子若評你錯了怎麼辦?」買布的說:「我錯了輸上我的頭。你錯了呢?」顏回說:「評我錯了輸上我的冠。」

二人打著賭,找到了孔子。孔子問明瞭情況,對顏回笑笑說:「顏回,你輸啦,把冠取下來給人家吧!」

孔子開導顏回說:「你想想:我說三八二十三是對的,你輸了,不過輸個冠;他輸了,那可是一條人命啊!冠重要還是人命重要呢?」

孔子真的對嗎?賣布的人的損失孔子賠償了嗎?

我還有個故事,叫「捕快輸職」:有一個小偷在偷錢時被捕快和受害者當場捉住,小偷說只有孔子說是我偷的錢纔行,如果孔子說是我偷的,那麼就輸上我的頭,孔子說不是就輸上你的職業工作;請問孔子怎麼說?工作重要還是人命重要?

個人經歷,「商人輸錢」:我賣自己種的蔬菜,靠的是薄利多銷,經計算:成本每斤七塊七,售價每斤八塊,利潤每斤三毛錢;有個人買了三斤共二十四塊錢,他非要說二十三塊錢,周圍圍了很多人,他指著我的鼻子說:「要評理只有找大家,大家說是二十四我就輸我的頭,大家說是二十三剛才的特產就免費送我!」大家說:「是二十四塊錢重要還是人命重要?」這不是道德綁架嗎?

小學數學奧林匹克競賽有快速計算題,題目是「3X8=()」,有個參賽學生寫的23,批卷老師判他錯,導致他分數達不到晉級線;他找那個老師說:「我們找孔校長理論,他說是23你就要辭去工作,他說是24我就跳樓去死。」請問孔校長怎麼回答?

孔子的三觀真的正嗎?為什麼有那麼多人為這件事稱讚他?就事論事,就這件事而言,孔子真的對嗎?


這個故事顯然編的,而且水平不高。

故事中的所謂孔子怕是可以用一句話評價「鄉願德之賊也」。

參考子路受牛中

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於府。子貢贖魯人於諸侯,來而讓,不取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魯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見之以細,觀化遠也。

顯然孔子看問題是站在比較高的高度的,處理問題首先考慮社會影響。像故事裡這樣,為了一個槓精的賭約而昧著良心說話,以為這是寬容,只能說作者水平太低了。


也就是說,不管這個故事是不是真的,題主都默認是真的,然後把這件事扣在孔子頭上,再把孔子批判一番,是嗎?

如果這件事是真的,那麼這件事根本就是什麼3824還是3823得問題,而是以人為本人命可貴的事。這件事不是犯罪,而是街頭爭勝。就和讓子彈飛裡面喫了一碗粉還是兩碗粉一樣,非要把人逼死纔好嗎?更何況這種小事,就1就把命賭了,你覺得和這種人較真有意思嗎?

接下來題主的以此類推就比較有意思了,提出了捕快輸職。從根本上來講,根本不是一回事。捕快輸職是法律問題,這個人違反了法律,自然由法律審判。如果捕快冤枉了小偷,也自然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怎麼會找到孔子評理呢?

就像你在學校裡面發生矛盾了,會去找老師評理,有不一樣的地方爭論,也會找老師斷是非,不可能去報警。在工作上碰到問題找領導,違反法律找警察,都是各有各的處理辦法。對方明顯是個大老粗沒見過啥世面,也不學無術,結果顏回和他爭論,還賭命,你覺得是誰的錯?

這件事有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有啊,首先可以不爭論。其次,你可以拒絕和他賭命,並且展示一下3個8到底是幾。而顏回沒有,欣然答應了,並且讓孔子評判,如果孔子說3824,那個人真把頭割下來了,算誰的?你和同學爭論38到底是幾,你說我錯了把頭割下來,你覺得老師會先告訴你是幾,還是先批評你不把命當回事?

更何況這個故事是假的,找不到出處。說出自論語,我通篇看過,沒有。


題主明明是謠言受害者,而且還是流傳千年的、根深蒂固的謠言,很多人已經被荼毒,本來這個問題我也有疑惑,題主能提出來已經很不錯了。可是為什麼這麼多人大張旗鼓的圍攻樓主,而不是批評/揭露謠言本身?


這個故事裡我覺得是孔子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但是現實中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人要有覺悟,不要和笨蛋討論問題。比如民科、民哲都想和高校老師見面討論問題,但是教授們絕不會理他們。我想教授們都懂這個故事裡的道理。


覺得這個故事有道理,就當自己的理去行就是,但這不是可以用來教人的理。

這些故事只是被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假託名人而撰寫的故事,意在表達得饒人處且饒人,並有「不與不可言者言」之意。這是人事處世的一種學問,並市井二字願意明白的。

如果把故事當教條,這不是故事的錯了,是當教條那個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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