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因為退了一個所謂的「工作群」,老闆也不在裡面的,然後被辭退了,工作5.6個月的樣子,一直沒有簽署勞動合同,也沒有購買社保之類的,當天通知當天就不讓我工作了,請問這個情況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可以啊,但是公司不會承認因為這個開除你,需要你跟仲裁證明,還有就是口頭開除的千萬別信,否則你不去上班三天他們就會反口說你曠工


可以要求賠償,並要求補交社保。不簽勞動合同的次月可主張雙倍工資。


您好,公司沒有和您簽署勞動合同,可以申請自第二月工作起的雙倍經濟賠償,並要求公司補交社保。如果,違法辭退您,可以申請雙倍賠償。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要有被辭退的證據,而且沒簽勞動合同有雙倍工資,如果不懂可以私聊


1、請求裁決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的二倍)

2、請求裁決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從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第二個月開始計算)

3、請求裁決補繳養老、醫保、工傷、生育保險

4、如果未繳納失業保險,可以要求裁決單位支付失業保險待遇

需要提供證據材料2套:工資流水,工牌,考勤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勞動仲裁申請書兩份,身份證複印件1份交仲裁院,一般45天內結案,仲裁不收費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並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未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有權要求支付第2個月至第12個月的雙倍工資。未購買社保,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要求補交社保。關於社保問題,不屬於仲裁委的受理範圍內。

對於雙倍工資及經濟賠償金,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及用人單位所在地申請勞動仲裁,但由於您沒有勞動合同,需要通過工資流水、工作證、工作牌等相關證據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仲裁委才會受理仲裁申請。

若您沒有證據證明系被用人單位脅迫在辭職申請書上簽字,則用人單位無需向您支付任何補償金或賠償金。但雙倍工資、及補交社保還是可以主張的。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