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波普爾哲學思想的核心:「真偽不對稱性」(科學理論中,真不能被證明,只有偽可以被證明)。

不可能有足夠多的實驗數據,能證明一條科學理論絕對無誤。

科學理論中的命題/陳述,必須是「全稱陳述」。用邏輯學的術語:「歸納法」企圖通過多次「單稱陳述」,推導出一個「全稱陳述」。這必定是不嚴密的(始終存在例外的可能性)。

波普爾高度評價了休謨對歸納法的批判。

例如,人們在檢測100萬頭綿羊後得出「綿羊是白色的」這一理論,然而檢測之外,只要有一隻黑色的綿羊存在,即可證明前面的理論錯誤。誰又能無窮無止地檢測綿羊,以證明「綿羊是白色的」理論的絕對無誤呢?由此可以推出——真不能被證明,只有偽才能被證明。

參考:維基


誰告訴你科學理論只能被證偽?

像以前支持光的粒子性學說或支持光的波動性學說的學者會出現認為對方是無稽之談的時候,自己用實驗親手證明對方的結論正確的情況經常發生。


這個觀點應該被放棄了:科學可以被證實 - 楊學志的文章 - 知乎 https://zhuanlan.zhihu.com/p/176003861


你的命題已經被證偽


波普爾提出科學與非科學的劃界,是具有可證偽性與否,偽科學通過歸納得出結論,用事實來確證,例如心理學。因此可證實的不一定是科學,而科學一定要具有在某種情況下可錯的可證偽性。


發現一個反例即證偽,而證實就需要對所有的案例進行驗證。事實上,哥德爾原理告訴我們,任何一個足夠強的描述都存在它不能描述的對象,即任何一個足夠強的科學理論都存在它無法判定的對象,後來波普爾把它上升到一個高度:科學理論和生命體一樣,必須是不斷進化的!即沒有哪個科學理論是絕對正確的,所以只能被證偽而不能被證實!


[神教做都做了,就怕被人說破]

科學理論只能證偽,這是老皇曆了。

過氣的波普爾

現在的科學理論不需要證偽,只要修補就行了。

修補的方法其實很簡單:

第一步,肯定科學理論是正確的,必須正確。

第二步,設計實驗驗證,驗證實驗與科學理論相符,證明理論正確。

若驗證實驗與科學理論不相符,則進行第三步。

第三步,虛構一件事物,並寫出相應的數學項,數學項中包含虛構事物作為變數的函數。

第四步,把實驗測量值代入包含虛構數項的公式中,求出數學項中代表虛構事物的變數大小。

科學家用此方法計算星系中暗物質的質量、宇宙中暗能量的數量等。

現在還糾結於證偽,太low太old了。


科學理論來自於不完全歸納推理,存在漏洞。


這個問題在知乎早就討論爛了。

我甚至不明白,已經完備的回答,卻年年有人問,似乎好像極力否認一樣。難道因為這些答案被覆蓋了還是有人別有用心?

我怎麼做也不過就是拿一些優質的回答再咀嚼一下而已。(當然,優質的答案被覆蓋這種奇葩的排序演算法,我就姑且幫新人暫時節省一點時間。)

invalid s:如何科學地去定義科學??

www.zhihu.com圖標invalid s:為什麼科學理論只能被證偽而不是證實??

www.zhihu.com圖標

這麼說吧,我們其實都很希望科學是能夠被證實的。畢竟這玩意真正的解讀方式就是「我們尚且不能證明,但是它要證明的前提就是可證偽」。

但是,邏輯不允許我們這樣做。比方說,你是世界上第一個有意識的人。

你的世界突然出現一個蘋果,然後你就開始觀察,你與蘋果的關係。產生四個邏輯命題,全稱肯定「我是蘋果」,全稱否定「我不是蘋果」,特稱肯定「我總有一部分是蘋果」,特稱否定「至少有一部分我不是蘋果」。

然後利用這四個基本命題開始探究世界之旅。

如果你希望你個命題不可證偽也可以,把全稱變成特稱就沒問題了。

但這將會帶來更多問題,如果這世界不存在值得我們去相信的「真理」,那麼下一刻,我們應該用什麼觀點應對變化?

這個世界因心而生?這種思考方式太奇怪了,好像希望世界為自己運作一樣。行吧,你可以在動態裏發一條「我希望太陽明天從西方升起」,然後我們坐等插眼。

補充一下:我終於知道為什麼我覺得這個答案怪怪的了,因為我們永遠不可能遇見事物的每一個個體,只好通過邏輯推導。這就是我說的「邏輯的限制」。

那個故事的後續就是「萬一我遇見的下一個蘋果是我自己的一部分怎麼辦?」

但是,人類的思路里似乎只有邏輯這種工具,不信它信誰?

最後,這個例子是湯質看本質的,並非原創,望借用不冒犯。


是「可以」被證偽,如果你想證偽,方法是明確的,能不能做到那是另一回事。

科學說的是方法,而不是終極結論。



我們首先得明白科學理論的一個重要性質:定量。

這是波普爾的證偽理論能夠成為有效工具的原因。也就是說,科學並不關心,甚至排斥定性的描述。比如人是有智慧的,這句話科學就很不喜歡。智慧是什麼?你必須給我定量化,比如告訴我一個方法,一個公式,這個公式超過某個閾值就是有智慧的,低於某個閾值就是無智慧的。這就成了所謂證偽的空間。這個閾值隨著研究一定會發生變化,甚至因為變化過於激烈,讓我們懷疑這個公式是否合理?用最粗糙的方式來說,這就是證偽的價值。

但我要強調的是,證偽並不是創造(發現)科學理論的方法,實際上在科學研究中假設環節從來不是定量的,而是定性的。比如光的波粒二象性,就不是能夠通過定量的研究被發現的。科學發現之所以到今天還要高度依賴所謂天才的「靈光一現」,就是因為對科學理論的定量研究,首先需要科學理論的存在,而科學理論的發現(假設)卻是依賴定性研究的。

再舉一個例子,在DNA被發現之前,遺傳理論已經存在了很久。但遺傳理論和分子生物學之間是不統一的,因為遺傳理論對性狀演化的描述,在早期遺傳學裡是與完整的遺傳特徵關聯的,人們無法想像這種關聯如何與分子層面的機制相關聯,所以對早期遺傳的定量研究並沒有激發現代遺傳學的遺傳模型。DNA的發現首先是一個大膽的定性過程,這個過程證偽的價值微乎其微。

這樣的現象在科學中非常多,比如經典力學和相對論之間的關係亦是如此。經典力學的定量研究,並沒有「鼓勵」產生現代力學。並不是說經典力學不能解釋某些現象,而是為瞭解釋某些現象,經典力學必須將自己的理論框架高度複雜化,定量研究服務於這種複雜化。物理學家不滿意這種複雜,開始尋求更為簡潔的表述方式,而尋求別的表述方式,定量就失去價值了。這些見解可以通過庫恩的《科學革命的結構》做進一步瞭解。

所以,科學理論只能被證偽,實際上必須建立在科學理論被提出的前提下。某個理論能被證偽,其實就是指某個理論能夠被定量研究。由於不牽扯到定性的問題,證偽無非是對已有的科學理論的修正,當修正過於巨大,威脅到理論的合理性的時候,我們就說這個理論被證偽了。

波普爾曾經被一個記者刁難,那個記者曾經提出:證偽理論能夠被證偽嗎?這算是一種自作聰明的提問方式,因為證偽理論並不是」科學理論「,它是一種思想工具,它告訴我們一種理解科學的定性和定量關係的方法。但有趣的是,這也等於從一個側面來暗示:作為發現理論的」方法「,所謂科學的方法論恐怕與嚴格的科學定量研究並不相同,甚至背道而馳。

所以,再回頭八卦一下智慧這個概念,它與科學還是有著巨大的不同的。

另:關於DNA我突然想感慨一件事,當分子生物學的理論在今天徹底構建起來的時候,人們似乎認為這個理論已經「定性」了生命為何,並且就像聲稱以太過時一樣,聲稱生機論過時了,可就像孟德爾的遺傳學和分子生物學的遺傳學之間是一種微妙的繼承一樣,生機論其實在今天的系統生物學裡,也是一種微妙的繼承,以太的理論在現代宇宙論中也沒有完全的摒棄,作為「介質」它仍然存活了下來。拉馬克的進化理論在表觀遺傳學裡被創新的「復活」了,而樹狀演化這個看起來不可修改的進化模式,在生命的最初卻很可能是網狀的(線粒體的共生理論),而在人類演化研究中,尼安德特人和丹尼索瓦人等等古人種和現代智人的高度「基因交換」,又把人類的進化形式網狀化了,那麼樹狀結構是否只是一個靜態結構,而不是進化的動態實質呢?

證偽推動了這些研究嗎?這恐怕是科學史最重要的一個研究領域了吧?


西方古典哲學很有意思,如果你感興趣的話可以讀一讀,剛開始,看點導學視頻,簡介概述啥的就可以,他們討論的全是這種問題。

科學是哲學的衍生學科,你想審視科學,需要在站在更高的角度上。哲學並不那麼玄乎,心理素質好,理解能力不差事兒的話,混合入門級,沒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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