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演變,NBA的主流打法從曾經的「內線為王」變成如今的「小球為主」,NBA賽場上的四號位大前鋒,在這個過程中經歷了怎樣的變化,分別有哪些代表人物?


謝邀。

大前鋒,可能是如今的NBA中最尷尬的一個位置。

最開始,大前鋒在球隊中擔任的任務幾乎都是以苦工為主——搶籃板、防守、卡位。但是要論到投籃、得分,他們卻經常是隊內最後一個才被想起的人。所以,很多人也喜歡叫他們是「二中鋒」。這「二中鋒」和中鋒聽起來,就像小三和正宮一樣的區別。

「你打什麼位置?」「我打二中鋒。」——完全沒有高傲的感覺有木有?

不懂球的人聽到後心裡可能會湧起一絲不屑——「切~怕是因為你打不了大中鋒吧」

然而,這就是傳統的大前鋒——他們通常都是藍領型球員,就像《灌籃高手》中的櫻木花道一樣。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櫻木花道出道便是大前鋒。其實,這就和大前鋒這個位置的特點有很大的關係。

首先,櫻木作為籃球新人,既沒有傳控能力,也沒有投籃技術,所以三個外線位置都不適合他。而《灌籃高手》出生的年代還是「得內線者得天下」的時候,所以中鋒一定要留給球隊中最重要的角色身上。

因此,打法簡單又不需要高超的技術的大前鋒實在是不能再適合櫻木花道了。

從櫻木花道的身上,其實我們就能看出來:《灌籃高手》中,大前鋒是星光最暗淡的位置——海南的武藤,翔陽的高野,山王的野邊等等,他們都和隊內其他人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語。

而早實力較強的大前鋒裡面,福田和岸本其實是為了要與主角櫻木針鋒相對才設計出的角色。可以想像,如果《灌籃》不是以櫻木為主角的話,怕是大前鋒們要在井上雄彥的筆下全軍覆沒了吧。

在NBA當中也是一樣,準確地說,《灌籃》就是跟著那個時候的NBA一起成長的。

完全體的櫻木在《灌籃》中的定位,放到NBA中大概就是我們常說的——野獸派大前鋒。

在NBA當中,「小霸王」斯塔德邁爾以及「雨人」肖恩-坎普便是這類大前鋒最好的代表。

「小霸王」最擅長的是在合理衝撞區之外的位置攻襲籃下以及中距離附近的遠投。而「雨人」坎普則更喜歡在籃筐兩側的底線遊曳,伺機對籃筐進行轟炸。

他們都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具有爆炸的身體素質,在球場上經常是飛天遁地般上演技驚四座的爆扣,有他們的球隊總是不會缺少十佳球的曝光。

然而,這類大前鋒雖然身體素質頂級,但是卻有很大的弊端。他們大多技術簡單粗暴,缺乏支配球的能力。所以,註定需要一名組織能力極強的後衛來激活他們的終結能力,就像納什之於小斯,基德之於馬丁一樣。

因此,自然而然,他們也就把球隊領袖的身份讓了出去,沒人會認為他們是球隊的領袖。而隨著傷病和年齡的侵蝕,當他們失去了身體優勢之後,他們也將逐漸失去在聯盟中賴以生存的法寶。小斯就是這種球員,不論是巔峯還是低谷,都具有著典型的代表性。

當然,更多的大前鋒則是老老實實的做著苦力藍領,他們日復一日的卡位搶籃板,撿著別人剩下的可憐的進攻機會,就更沒機會出人頭地了。

而且,我們只聽過野獸大前鋒,可從卻很少聽說過野獸中鋒,這是因為中鋒的身高體重並不足以支撐他們對籃筐起飛轟炸,能做到像大前一樣跑跳轟框的中鋒,都是歷史級的身體素質。

對於中鋒來說,我有高度,能更簡單地把球放進去,能更輕鬆地把球蓋出去,就足夠了。

跳得高,永遠都比不上長的高。

隨著卡爾-馬龍,查爾斯-巴克利扛過大前鋒的旗幟之後,直到千禧年附近湧現出了「四大前鋒」,才徹底改變了大前鋒在聯盟中的地位。他們向世界證明瞭,大前鋒擔當頂級球隊核心的時代終於來了。

鄧肯,加內特,諾維茨基以及韋伯各自都帶隊打出了隊史最佳的戰績,成為了各自球隊的圖騰性人物。

身高體重力量靜態身體素質的均衡配置,使得他們生涯更加持久。頂級的技術與自主得分能力更讓他們與傳統的大前鋒有著天壤之別。

在此基礎之上,四位大前鋒各有所長,讓大前鋒時代璀璨的盛放。

然而有一說一,鄧肯雖然是歷史第一大前鋒。但他之所以能夠成功,其實是因為他本身就是中鋒苗子,他不僅沒有顛覆傳統大前鋒的定義,反而更加證明瞭中鋒就是比大前鋒重要的道理。

根據Basketball reference的統計,鄧肯有71%的時間都在出任中鋒,只有29%的時間纔是大前鋒。如果按照內線食物鏈來說的話,鄧肯本身就是活在最頂層的生物。畢竟,能1對1抗下鯊魚的人在中鋒裏都是罕見的,到了大前鋒上就更是遙不可及了。

在以前的年代,優先組建成優質雙塔的球隊總會離總冠軍更近一些,比如鄧肯+上將,火箭的大夢+索普,而這都是建立在中鋒的食物鏈優先順序高於大前鋒的情況之下的。

真正顛覆大前鋒風格的,其實應該是加內特,韋伯,諾維茨基這三個人。

說起來,其實四號位是最尷尬的位置,籃下不夠高,三分不能投,所以中距離纔是留給他們唯一的武器。所以很多大前鋒們都擁有一手漂亮的近距離和中距離跳投。

然而,當如今的籃球規則越來越控制防守強度之後,就有越來越多的大前鋒保留了體力來投射三分球了。在此基礎上,當他們離籃下越來越遠,球場上的空間也就越拉越大,自然受到的整體防守強度也就越來越低,整個比賽的強度便也越來越低——這是一個相輔相成的過程。

所以,早些年當大家經常說起一些打三不夠快,打四沒噸位球員是不三不四。但如今,這些球員反倒是成了現在小球時代的熱門。比如年輕的傑夫-格林就是這種球員的代表,他把自己的巔峯留在了那個陣地戰橫行的那個年代。

隨著魔球時代的來到,三分和籃下成為了雙方爭奪的最重要的戰場。本來就被驅逐到中距離的大前鋒更加失去了生活的空間,因此他們面臨兩個選擇:

1.拉出去投三分——三分是比長兩分更高效這是大勢所趨,比如樂福,米羅蒂奇。

2.擋拆和切入——利用運動能力完成終結,比如哈雷爾,法裏埃德,這也是小斯和坎普最拿手的好戲。

兩項都能做到還能自帶防守體系的,就是如今這個時代可遇不可求的頂級大前鋒了——比如安東尼-戴維斯,可是人家也已經改打中鋒了。

如今,大前鋒們萎靡不振的最重要原因就是他們不能高效地自主取分,而這樣的球員是沒法成為一個優秀的領袖的。

在如今聯盟中炙手可熱的大前鋒裏,真正有自主進攻能力的也就只有阿爾德里奇和格里芬等人算得上。可惜的是,阿德這個賽季也基本是完全在打中鋒了。

而被寄予厚望的安東尼-戴維斯,不論是遠距離的單挑,還是籃下的背身單打,都遠遠不是聯盟頂級水準。

本賽季,通過背身場均取分能達到聯盟前十的球員中,第一位是阿德,除了第五位的格里芬獨苗以外,全部都是中鋒球員。這份數據已經幾乎完全宣判了大前鋒的死刑。更別提前些年安東尼-戴維斯還沒有完全轉型成中鋒的時候,光憑著跳投,補籃,喫餅,以及防守的藍領打法,他就成為了當今聯盟的大前第一人。

不得不說,雖然籃球在進步,但是大前鋒已經從短暫的盛世退化到當年那個藍領時代了。

隨著小球時代的興起,球員位置越來越模糊,大前鋒已經發生了徹底的改變。當年的雙塔戰術會讓你在籃下佔盡先機,而現在的雙塔則會被小個子拉出來伺候成為戰術漏洞。甚至說受到了三號位的致命衝擊,優質四號位已經有了消亡的趨勢——他們已經不再需要背身單打策應組織,只需要做好防守,投好三分,就足夠了。

所以,我們不得不承認,在現有規則下大個子們已經不會再回來了。

從00年到16年,美國人民的人均收入上漲了大約1.9倍,而NBA的工資帽卻已經起飛2.8倍左右。

為了迎合經濟利益,大個子們都不會讓自己變得又慢又重了,不會投籃去練投籃,不能提速就去減重,職業球員靠打球為生,那麼誰會和自己的職業生涯過不去呢?

像《灌籃》最後的櫻木花道一樣,那個時代的「四大前鋒」用如曇花一般的盛放留給了我們最後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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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前鋒,是個很有趣的位置。

為什麼這麼說?

先不談NBA,在我們這裡的業餘籃球,湊那麼七八個中年人去打一場友誼賽的話。一般來說,除了大前鋒,其他幾個位置的人選相對都比較明確:

控球後衛——在業餘球隊,別管水平高低,打控球的一般都是打了很多年的,大多數當年練籃球的時候,就是打這個位置。即便是後期轉型,那也得至少是個會傳球的、有點籃子的球員。

得分後衛和小前鋒——業餘球隊裏,的確這倆位置不太分,但有一點很明確,這倆都是外線,快攻、投籃、突破都會一點。非得明確分一分位置,大體上,得分後衛一般是個中遠投籃子準的、體形稍微小點的,小前鋒一般是個能突破能蹦的、體格強壯些的。但這倆位置一般不太起爭議。

中鋒——很簡單了,從小練球的球員,個子高點的都得打內線,還都得正兒八經練練腳步、背身、半勾手什麼的。大夥兒湊一起打個友誼賽,當然練過的就得去打這個位置。

至於大前鋒?在這個位置上,呈現出一片「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欣欣向榮」的超級包容性,簡單說說:第一種情況,上學練球的時候打的位置就是大前鋒,能頂內線,能投個半截籃,高位還能策應一下——但這種業餘籃球屆的極品內線在友誼賽裏都去打中鋒了,很少有機會頂在大前的位置上;第二種情況,練球的時候打的位置是小前鋒,但後來年齡大了,體形發福,速度慢了。不過,體重增長剛好可以頂頂內線,還能在進攻端貢獻外圍投射,就頂到大前的位置上了;第三種情況,練球時正兒八經地練過中鋒技巧,但身材太過瘦削,受不了長時間生猛的內線撕扯,頂到大前的位置上剛好可以搞搞協防、進攻時秀秀內線技巧;第四種情況,球隊已經有中鋒了,其餘的外線裏骨骼太過精奇——就是太瘦,都不願意站內線,不得已,這時候就得從替補裡面找一位個高點的、敦實點的、力量不太喫虧的,頂上這個位置搶搶籃板什麼的。

扯了這一堆閑篇,我們回到問題上來,NBA對於業餘籃球而言,自然是高山仰止、高不可攀、望塵莫及,但既然都是打籃球,有些基本的東西還是共通的。

大前鋒的位置在NBA的發展,在我看來,大體上還是能從以上說的四種情況裏找到些許脈絡——當然,我這是閑扯,大家姑且看看就好,哈哈。

早年的NBA,是和國際籃聯的規則有很大差異的,這也造就了兩種規則下,大前鋒這個球場位置的微妙區別。

NBA的規則下:禁止區域聯防,24秒進攻。國際籃聯的規則:大量使用聯防,30秒進攻。

這就導致了:一方面,在NBA,禁止聯防凸顯了中鋒內線單打的重要性,而24秒進攻帶來了相比於國際籃聯規則體系的攻防快節奏轉換,出於這兩方面的需要,球隊的場上陣容一般是按照中鋒、倆側翼、倆後衛來佈置,倆側翼說白了就是兩位前鋒其實不太分位置,大小前鋒可以隨時轉換,大前鋒的位置一般需要一定的外線技巧;另一方面,在國際籃聯的規則下,大量使用聯防凸顯了高位策應的——尤其是「二三」聯防的罰球線位置——重要性,以及內傳外、內傳內接應的重要意義,這就催生了二中鋒這個位置的出現,其實這個位置已經和現代NBA的大前鋒的定位極為類似了,這樣,國際籃聯的規則下,場上陣容通常是按照中鋒、二中鋒(其實也就是大前鋒)、倆外線、後衛來佈置,二中鋒(大前鋒)更加強調內線屬性。

正因為早年NBA大小前鋒不太分,所以在遠古時期明確打大前鋒這個位置的,我們聽說過的、名氣比較大就是鷹王佩蒂特、埃爾文·海耶斯兩位——抱歉我確實沒看過兩位的比賽和錄像。在這之後,隨著NBA的規則不斷變化和完善,從八十年代開始,NBA的大前鋒開始了不斷的發展和進化。在這個過程中,大前鋒呈現出了「身高從190到215均勻分佈、體型從麻桿到胖墩皆能見到、技巧從外線到內線全面覆蓋」的——怎麼說呢——一片令人眼花繚亂而又欣欣向榮的景象。

八十年代

這個時期應該說還有相當一部分遠古籃球理念的傳承,最典型的當屬凱爾特人隊的拉里·伯德和麥克海爾,這兩位在攻防兩端經常會出現大量的位置互換,只不過拉里·伯德超強的外線技巧和麥克海爾嫻熟的內線腳步讓我們認定,這倆一個是小前、一個是大前。其實看錄像裏,伯德經常落在內線的位置,尤其是防守端,而麥克海爾的靈活性也保證了他在防守外線球員時不太喫虧。

不過,在1984年,兩位內線的重量級球員加入了NBA——我知道邁克爾是外線(哈哈),這就是哈基姆·奧拉朱旺和查爾斯·巴克利。

——說到奧拉朱旺,很多人要說了,這討論大前鋒的你怎麼把傳奇中鋒弄這兒來了。

其實在奧拉朱旺加入NBA時,火箭隊已經有一位超級中鋒了,那就是身高224、生涯前兩季20+10的拉爾夫·桑普森。火箭隊在擁有這兩位超級內線後,甚至一舉打進了總決賽。在當時,這兩位被稱為「雙塔」,但能竄能蹦的奧拉朱旺的確被很多媒體和評論員——直至九十年代初——認為是一位極具開拓意義的大前鋒。超級內線的(單打+護框+籃板)×2的模式震撼了整個NBA,要不是桑普森後來的傷病,這兩位的組合應該還能取得更高的成就。

奧拉朱旺,讓整個聯盟看到了擁有全套內線技巧的超級內線——雖然早期他還是個能竄能蹦的彈簧,改打大前鋒具有多麼巨大的威力。

——至於查爾斯·巴克利,他是個異類,到現在我們也還是這樣認為。後衛的身高、內線的噸位和力量、外線的敏捷度、由內而外的技巧、歷史最著名的屁股,這就是查爾斯·巴克利給我們的印象。

但從巴克利身上,我們看到,這種具備強大的外線技巧的——變向、後仰小拋投、半截籃、突破等等,敏捷性又不輸於外線,對抗和爆發不輸於內線的矮墩子,具有多麼強大的攻擊能力。對位傳統內線——在力量上不喫虧的同時,還能利用自身的靈活性通喫;對位傳統前鋒——力量具有碾壓級別的優勢。他給全聯盟出了一道難題,那就是這塊靈活矮墩子我們沒有合適的球員跟他對位啊。

巴克利,拋開他的身高不談,在我看來,其實是開拓了球場大前鋒位置和打法的一位先行者——那就是強力大前鋒這個類型。從巴克利開始,大前鋒和小前鋒的工作性質有了內外分工的不同。

這兩位內線噸位的超級球員在大前的位置上呼風喚雨,引發了NBA的一股大前鋒高大化的風潮。多說一句,我當然不能肯定這兩者之間有什麼必然的聯繫,這隻能說是我的個人 臆測。不過,的確是在八十年代中後期,大前鋒出現了內線化、高大化的趨勢,而且越來越多的承擔了頂防換防中鋒、協防外線、爭搶籃板的工作,我們所熟知的藍領大前鋒在這個時期開始大量出現。

——卡爾·馬龍是其中的代表。

很多人又要問了,馬龍不是那個胳膊粗大、愛掄肘子、半截籃精準但動作奇醜、策應了得的爵士「二老」之一嗎?但在他85年入行的時候,胳膊粗大——一身鋼筋鐵骨——倒是真的,其它的技巧還沒練出來呢。早期的馬龍,就是憑藉一身鋼筋鐵骨,瘋狂地頂防內線、瘋狂地爭搶籃板、瘋狂地跟隨快下,打出了全明星的身價,但他早期的確是藍領大前鋒的典型打法,把他想像成赤木的身材、櫻木的素質就行了。

跟馬龍同時代的藍領大前,還有同年入行的查爾斯·奧克利——喬丹的朋友,後來的格蘭特、AC格林、羅德曼都算是這一類型的代表人物。捎帶一提,在八十年代,可愛的丹尼斯·羅德曼主打的位置是小前鋒,這也是皮蓬和他結下樑子的原因,他倆對位嘛。

九十年代前期

受到八十年代風潮的影響,九十年代早期,大前鋒這個位置上充斥著一羣肌肉棒子。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看九十年代的比賽,總感覺球員好像比八十年代大一號似的——除了轉播技術進步、球衣改款之外,我覺得這也算是個原因,連偉大的邁克爾·喬丹都增加體重了嘛。

話題回來,體重這個東西,一旦增長了,就減不回來了。甭管強力大前和藍領大前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大前鋒的打法逐漸和小前鋒分道揚鑣,技術特點也是越來越往內線化發展,而在球場上,在強調二次籃板、頂防協防等臟活累活的同時,頂級大前鋒也開發出了又一屬性,那就是高位策應和半截籃。

1993年,這一切的集大成者,職業生涯雖然遺憾多多但贏得萬千寵愛的克里斯·韋伯進入NBA。他和晚一年入行的朱萬·霍華德——我們熟悉的「二叔」,一起成為了全能大前鋒的先行者。

——提到克里斯·韋伯,我們當然熟悉他在國王時期的一切,但他最具開創意義的地方在於,他在球場上,既是一位攻擊手,也可以作為場上的進攻梳理者,這是之前的很多位明星界別大前鋒都沒做到的事情。

但是,整個九十年代,還不是韋伯的舞臺——邁克爾和四大中鋒在那杵著呢。甚至在大前的位置上,還有幾位老同志,或者經過轉型,或者勤學苦練,成為了我們熟知的大前鋒的代表人物。

全能大前鋒——卡爾·馬龍,偷偷練出籃子、跟斯托克頓學了傳球,繼續堅持暴力美學,成為了我們熟知的樣子。另外,88年入行的安東尼·梅森在晚年突然靈光一閃,成為和馬龍一樣既能堅持暴力美學,又能梳理進攻的全能前鋒,這兩位勵志經典因為所在球隊成績較好,確實風頭隱隱然壓過了韋伯和「二叔」。

強力大前鋒——查爾斯爵士之外,我們熟知的肖恩·坎普、拉里·約翰遜是代表人物。總結這個類型,就是能竄能蹦能扣籃、身材強壯、球風火爆,深受球迷喜愛。

藍領大前鋒——丹尼斯·羅德曼,公牛球迷的一生摯愛。藍領大前鋒說實話在九十年代的球場上一抓一大把,但代表人物只能是羅德曼,把籃板和防守技巧催化至極致的球員,更難得的是,還能玩玩高位策應。其他人裏,像安東尼奧·戴維斯、戴爾·戴維斯(這倆曾經都在步行者呆過,哈哈要不然我也記不住),都是很優秀的藍領代表。

九十年代後期至21世紀第一個十年

我個人一直認為,這個時期應該仿照九十年代中鋒盛世的稱號,命名為「大前鋒盛世」。

僅僅列列這些如雷貫耳的名字,就能可見一斑:

——蒂姆·鄧肯,97年入行;

——德克·諾維斯基,98年入行;

——凱文·加內特,95年入行;

——三位大神之後,還有保羅·加索爾、拉希德·華萊士、小奧尼爾(他真的打過大前,時間不長)、扎克·蘭多夫、麥克戴斯、拉希姆、克里斯·波什、基裏連科……太多了,就不一一列舉了。

這裡簡單說說三位大神在大前鋒這個位置上的貢獻。當然,三位大神球迷眾多,我也是其中之一,肯定有說得不到位的地方,見諒。

鄧肯——鄧肯早年被稱為馬刺「雙塔」之一,這一點和奧拉朱旺有些類似,身體素質還算勁爆,只是打法不顯。跟奧拉朱旺不同,鄧肯終其職業生涯,一直都是大前鋒的打法,傳統中鋒的活他都會,但早年馬刺一直為他搭配著中鋒,後期站在中鋒的位置上,乾的還是高位策應、擋拆那一套。應該說,基於鄧肯嫻熟、成套的「大基本功」,他應該是「超級內線打大前鋒」這種風格的極致,在未來還會不會有這種擁有完美內線技巧的球員出現在大前鋒位置上,從目前NBA的趨勢來看,好像很難了。

諾維斯基——個人認為諾維斯基是進一步開拓了大前鋒打法的偉大球員,他練球時期練就的外圍技術——運球、突破、腳步什麼的,以及生涯後期開發的背身技術,全都服務於他歷史最頂級的投射技巧。真要說風格與之相似的,像特克格魯、拉沙德·劉易斯等,又完全不具備諾維斯基在內線攻防的威力——我們往往忽視這一點。

加內特——個人最喜愛的球員,全能球員的極致代表,克里斯·韋伯的防守加強版。加內特的偉大意義,其實更多的是在防守端,尤其在凱爾特人那幾年,覆蓋半場的超級協防威力讓人印象深刻,但他還是個不太佔用球權的組織者。我一直認為,教練、隊友、球迷都喜歡的一定是加內特這種球員,當然對手很不喜歡。

21世紀二十年代

這個十年又快過完了。

但這個時期,由於「小球」的風行,出現了個很有意思的現象。那就是,頂級小前鋒裏,身高或噸位足夠的、防守能力出色的球員開始大量頂到大前鋒這個位置上,而球隊的內線——中鋒或大前——只擺一位。典型的像前幾年騎士的湯普森、詹姆斯分別站上了中鋒和大前,再早一些熱火的巴蒂爾甚至常年站在大前鋒的位置,以及近年的勇士隊——格林站中鋒、伊戈或杜蘭特站大前成為常態,今年的保羅·喬治、字母哥——已經很難界定他們在球場上的位置。

這種現象熟悉嗎?

還記得我們之前提到的NBA快節奏的遠古時期,球場上往往是一中鋒、倆側翼、倆後衛的配置嗎?

歷史是一種輪迴。

不由得你不信。

以上。


閣下還漏了幾個相當優秀的大前:

老船廠長布蘭德,身高203臂展223受傷之前常年20+10+2帽,可惜連季後賽全明星最佳陣容都沾不到邊!誰有我這麼有實力又可憐?

怒吼天尊拉希德華萊士!算是最早出名又喜歡投三分的!技犯宗師!防守一流!進攻不錯!

黑熊蘭多夫,也是常年20+10早期經常被稱為毒瘤,到灰熊成了黑熊後,就改變了大家對他的看法!

駭客馬良,不三不四的早期最經典代表,投籃姿勢那個奇葩(醜),籃板達人,防三四號位都可以,但是經常被大個四號位生喫,太陽跑轟時代的箭頭人物!

喇嘛奧多姆!什麼位置都能打,天賦高的驚人,曾被稱為魔術師接班人,就是帽子跟巴洛特利一樣,總是走神,要是他在球場上有他把妹那麼專心,還真搞不好成了魔術師!

微波爐麥克戴斯!曾經很強,全明星級的,後來大傷後去了壞孩子軍團當第六人,中投真準!

卡洛斯布澤爾,80後中國球迷賊熟悉,姚明的苦主!

小奧尼爾,在步行者時還是大前,攻防全能,罰球時的屁股翹的……

馬丁:野獸大前的代表人物,就是碰到了獃子被收拾的生活不能自理,後來跑掘金去參加跳跳軍團!

賈米森:20+10專業戶!一手投籃沒得說,跟大將軍卡隆巴特勒組奇才三劍客,就是老是二輪遊!

胖頭陀沃克:抽風舞男,執著於投三分的大前,生不逢時啊,現在破產了……

剩下的:鑽石,斯威夫特,劉易斯,無眉大俠,懶得補充,實力跟上面這些沒得比,還在打的也懶得補充!


看了這麼多回答,其實沒說到點子上。

這幾年中鋒乾的活不就是以前大前鋒乾的活?

現在得中鋒,小喬丹,大帝之流不就是乾的以前大前鋒的活?

消亡的是c.不是大前。。


格里芬就是可以大致代表全明星大前鋒的走向

伊巴卡代表3D大前鋒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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