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否是对男性的一种歧视?

是否暗示了「男性都是强奸犯」的潜在犯罪行为


社会对男性的迫害已严重至此?

作为一个非田园女权的女权主义支持者,我对讨论社会问题时将女性排除在外的做法,强烈的谴责和愤慨。

你们这是在歧视女性,女性有除了性别差异外的同男人一样的能力。

在国外女权主义反对家暴相关法律过份针对男性,呼吁女性也有施暴能力的时候,中国人却在给自己国家的男性打上一个个恶心的标签:潜在犯罪者,潜在伤害实施者,潜在阶级压迫者,潜在性别歧视者等等等等。

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但既然过来回答问题,总是要说点什么的。

这个问题中说的限制异性领养的做法,实在是低智,比之计划生育政策还不如,计划生育好歹在实施之初是有利的。

单身者作为领养者本来就不合适,因为他们没有完整的家庭,无法给予儿童充分的家庭教育。

但既然有领养需求,那么就要解决不合适的问题。

单身,即只有一个监护人,无法给予儿童充分的关爱,这时候,可以增加来自社会的关爱补足。

领养可以减轻政府开资,可以给予儿童更好的物质条件。

那么政府作为利益获得者,就必须肩负起给予社会关爱的责任,派工作人员定期走访慰问被领养者,还能起到监督的作用,减少家庭暴力和被侵犯的可能。

再不定期组织领养家庭聚会、培训,可撮合单身领养者组织家庭,教授领养者养育教育经验等,让领养者和被领养者感觉到社会的关爱关注,有助其建立正确的家庭模式和观念。

领养者和被领养者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作为纽带,亲情无法得到保障,适当的监督是必须的,又由于领养者多为无养育教育经验,组织聚会、培训等活动,也是必须的。

领养之后就不闻不问,这是对被领养者的不负责,也是对社会未来的不负责。


首先中国不应该进一步限制单身男性收养异性孤儿,中国应该做的是在单身男性收养异性孤儿之后的后续工作中尽最大能力去排除异性孤儿被伤害的可能。


这不是一个充分平等的社会,自然残留著大量的旧时代的特点,比如男权。

男权,毋庸置疑,因为力量,因为性欲的主导,不是已经崛起的雏形人文可以完全抵消的。换句话说,女性,即使在今天,也是处于弱势,更遑论女性孩子,处于极微弱的地位,

男性的性欲的本能,你怎么能确定他完全的处于理智和人文的控制之下。毕竟,在两性关系中男性基本处于进攻的一方,狂野而激动,且有力量的眷顾。这简直是现代社会暴力犯罪的体现,你怎么可以把诱惑放在一个天生饥饿的人面前,这是在纵容犯罪。

好吧,我必须承认,单身男性和年轻女孩,甚至年幼女孩生活在一起,就是等于羊入虎口,是缺少制约的一种纵容。即使男子是个好人,那也是在挑战人性本身的欲望。所以,这不是歧视,而是就本性而言的防祸于未然,毕竟真的容易出现问题。

法律出发点不是公正,而是效益的最大化,以及规避危险。希望男同胞们能够理解自己,理解这样做的原因,毕竟我们的确很容易性起!!


就像禁止师生恋一样,宁杀错、勿放过。


抱歉 真的不是歧视。就中国这种法律制度和成长环境,结合很多曝光和没有曝光的阴暗事件,还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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