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把问题说全面,让各位大神摸不著头脑。对不起大家。先谢谢前面热心的大神的解答。我现在修改一下问题。如果我发明一个自行车(假如自行车不是现有技术),有车架(A)车轮(B)车坐(C)脚蹬(D)车把(E)。(A,B,C,D,E为必要组件,都是现有技术,但是它们的组合不是),车轮(B)有改进型(X或者Y都可以单独替换B)(F为非必要附加组件它可以添加在E上完善E,这里是添加,不是替换) 。这其实就是个基础专利,加改进型专利(替换跟附加组件)该怎么写? 望各位大神赐教一个范文。


蟹妖。

貌似专利点可以定为直把和歪把的切换。不懂自行车结构,抛个砖吧:

一种自行车,包括车把,所述车把能够从直把调节为歪把。

其余靠从权和说明书。

欢迎各位大神讨论!


创新点,或者说有创造性的技术特征是哪个?如果技术特征本身(零部件)就具有创新性,直接独权1就只写这个零部件的结构就行了,其一概不要。

1.一个锤子,包括锤柄和锤头组件,锤柄与锤头组件中部垂直连接,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支撑件,支撑件位于锤头组件中部上方…

今年专利实务的锤子题,供参阅~

我是一个刚入行的菜鸟,下面说下我的观点吧,也欢迎资深代理人来指教。

首先,假设该技术方案中A B C D是现有技术,将E变换成F的附加部件G为区别技术特征,在此假设现有技术中不存在直把和弯把能够变换的自行车,因此该申请实际需要保护的是G,而XY是否是现有技术并不清楚,姑且认为三种情况吧:

第一种情况:XY非现有技术,并且XY和G具有技术关联性,即XY必须与G同时应用于一辆自行车上,则可以确立的发明名称为 「一种可变形车把、车轮以及自行车」可选的权利要求书的形式是:

1、一种可变形车把,其特征在于,包括车把和附加部件(G),所述。。。(后面描述G的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书所述的可变形车把,其特征在于,所述。。。(进一步描述G的结构),

……

X、一种车轮,其特征在于,与权利要求1至(X-1)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变形车把通过……设置(由于车轮与附加部件具有技术关联性,则两者之间一定具有某种连接关系,在此处进行描述)。

……

X+n、一种自行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X至(X+n-1)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变形车把和车轮。

第二种情况:XY非现有技术,但是与G不具有技术关联性,则我比较建议分案进行申请,确立的发明名称是「一种可变形车把和自行车」和「一种车轮和自行车」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和上述的差不多,只是将XY和G的权利要求拆开即可,在此不再赘述。

第三种情况:XY是现有技术,那么确立的发明名称可以是「一种可变形车把和自行车」,然后将XY写到自行车为的从属权利要求中即可。

以上虽然可能不正确,但是欢迎点赞~


1、说明一下你的专利是是什么东西,用在哪里。

2、创新点或者改进点。包括改进之后的结构、改进以后的相比原来的优势等。

3、改进点的结构每一个细小的方面都要说到。


谢邀。我是不会上当的,这个在我们这要收费的。。。。


假设现有技术没有「自行车」这个东西,你发明出来了自行车。

首先独权里只写你发明的自行车的「必要技术特征」,比如自行车是为了能走,只要有「车架」「车轮」「传动机构」就能组成一个完整的自行车的技术方案,并且这三个技术特征缺一不可,所以这三个就是「必要技术特征」。

独权可以写:

1.一种自行车,其特征在于,包括车架、车轮、传动机构……(连接关系)

至于你剩下的「脚蹬」「车把」「替代方案」之类的,如果是在独权之上的添加特征,可以写进从权,如果是对独权特征的替代,就分案。

————————更新——————

题主更新了问题描述,我也更新下。

独权就是你完成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

如你描述,abcde都为必要技术特征,所以必须写进独权。

而x和y是对b的替代方案,而b又是独权里的必要技术特征,所以x或y对b的替换,实际上是不同于独权的技术方案,如果是专代考试,你就必须分案写(不分案会扣分),每有一个替代方案你就要分一个案。

可是实际在撰写过程中不能动不动就分案,因为不是所有客户都愿意多花钱。

我们要回过头来继续看这两个替代方案跟原有的b属不属于同一发明构思的方案,如果属于,就再写两条独权,注意,是独权,不是从权。

再继续看f,f是对e的添加技术特征,直接写进从权就好啦。

ok,这么一分析,题主应该很清楚了吧,可以自己尝试著写一下,算是个练习吧。


权利要求只要说清创新点的构成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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