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男生(生理性別)我認為自己是個女生(心理性別)我希望所有人把我當成女生看。而不是這骯髒的男生,這軀體毀了我。我只是希望做回自己有什麼錯,這應該不算是病,但這應該怎麼稱呼?性別認同障礙?性別焦慮?假設電視劇的那一幕發生在現實中,一道雷劈下來。男女身體互換,請問現在的男生還是男生嗎?身體互換,靈魂是不變的。所以各位知乎大佬能不能幫幫我?


有區別。


易性癖在中國的醫院內應該是全面改成「易性症」的稱呼了,因為「癖」不太尊重,而且顯得似乎患者是出於興趣或慾望為起點的疾病化延伸,但實際上患者沒有選擇,因此往往會隨著社會的發展進行去污名化,把字改得雅一些。

在中國似乎沒有性別焦慮的診斷,只有易性症來作為正式的具有一定效力的診斷。

在中國並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跨性別者,只有開出了易性症證明的,才算是有了某種官方背書的跨性別者,至於其它泛性別者之類的跨性別者,在目前只有「自己說自己是那便是了」,因為沒有什麼機構去認定。

也就是說,一個人可能是實際意義上的跨性別者,但這個人不一定能開出易性症的證明,並且從邏輯上是這樣,跨性別者中只有二元性別論的易性症患者能有事實的病理依據去開出易性症證明,易性症說白了就是變性慾,對變性這件事沒有很急切的需求的跨性別者,本來也不是易性症患者。

並且有性別焦慮也未必是易性症,易性症只有擁有強烈、迫切的變性需要的人符合這個標準。

性別認同障礙(Gender Identity Disorder,GID)在2013年被棄用了,現在廣泛認可的只有性別焦慮(Gender Dysphoria,GD)。性別焦慮是國內判斷易性症的要件,通常認為有變性需求——易性症,則一定有性別焦慮,不過不能說有性別焦慮一定意味著是易性症。

中國法律沒有對跨性別者的承認,也沒有去病化,中國法律只承認有易性症的跨性別者,沒有易性症則在法律意義上是普通人。而一般開具易性症的診斷,是為了讓患者進行HRT和SRS,之後回歸二元性別的其中一方,而不是作為第三性別而活著,這和一些跨性別者的自我認同是不符的。


把男生身體認為是骯髒的,對男性來說是冒犯的和不公平的一件事,個人可以不喜歡自己身體的一些部分或外形,但是公開稱某一種特徵是骯髒的,並不合適。

厭惡身體特徵屬於性別焦慮,它算是跨性別者的一種特徵,但性別焦慮不是跨性別者的必備條件。

跨性別不是疾病,跨性別者未必一定有疾病,但性別焦慮一定是疾病,而疾病就應該治療(它本質上也不完全是對跨性別者的歧視)。無論是通過HRT、SRS這種外在的東西改變身體,還是通過心理諮詢的方式接納自己,總之是得治。

厭惡自己並不是正常、健康的。

得病是很常見的事情,通常沒人會為了某一個人得了感冒和發燒而認為這個人道德敗壞或矯情做作,但是在目前的環境下,像是抑鬱症算是被污名化,問題中的性別焦慮則被更嚴重的污名化,但它們就是疾病。疾病,而已,不能因為害怕治療疾病會被他人有所偏見而耽誤治療,也不能說服自己那不是疾病,時刻記住,道德敗壞的是歧視者,而不是身懷不幸的人。

從個人的角度,我認為通過心理諮詢接納自己是必然的一步,我不推薦用HRT和SRS粗暴地解決性別焦慮的問題,因為那通常解決不了問題,只會製造更多的問題,很多做完SRS的跨性別者一樣感到痛苦。HRT和SRS應該為出於個人意志的自由選擇,而不應該成為在嚴重痛苦之下的唯一解藥,它通常也不是真正的救命稻草。(當然如果已經痛苦得要活不下去了,又出於一些原因沒辦法進行長期心理諮詢,那麼把HRT當作短期的安慰效應的葯,也總比自殺要強。)

HRT可以緩和痛苦,SRS可以成為新的開始,但是它們本身並沒有從根源上治癒性別焦慮的能力,這方面還是需要通過心理諮詢和個人的觀念轉變來完成。

而在外貌上,面部整形,聲帶手術或嗓音訓練,健身等等,也是更多的除了HRT和SRS外對外表有影響的東西。


靈魂並不能被認為是一定存在的——至少出於科學的角度是這樣。

交換靈魂,連科幻作品可能都算不上,它只是一類幻想的作品而已。

從科學的角度來說,你的人格或自由意志來源於你的基因和個人經歷的塑造(甚至有些學說認為自由意志也是不存在的),並沒有證據能證明人的意志可以完全脫離肉體而存在,因此在現實中不存在靈魂交換,被雷劈大概率是致傷致殘和致死,同理,摸電門、跳樓、割腕等自殺類行為,也並不會讓你交換靈魂,不建議操作。


對於有性別焦慮的患者,推薦先到心理諮詢機構進行諮詢(比如北京同志中心等),如有迫切的變性需求,可以去上海精神衛生中心和北京第六醫院開易性症診斷證明並諮詢醫生(通常情況下需監護人陪同),周一早晨去,和導診台的護士或醫生說明情況就行。


易性癖,易性症,性別認同障礙,性別焦慮,性別不一致。其實是不同時代,不同體系下的醫學名詞。

而跨性別者是一個社會學名詞。

這些名詞有交集,也略有差異。有些詞已經被停止使用了,比如易性癖。


如果說深究這個問題,易性癖可能是跨性別當中渴望修改生殖器的那部分。所以適用性不強,還有一半不想手術的。所以就用跨性別,普適性更廣泛。

當然跨性別也不是最廣泛的,還有些人不一定是兩性互換這樣的,無性別、雙性別、等等的認同都有,應該還需要一個普適性更廣的辭彙,我覺得用「性多元群體」是最好的,一方面涵蓋一切,同時又減少了LGBTQ+的內部分裂。

LGBTQIA…………很長一串字母,說著都累,還會有遺漏。反正我是不喜歡目前這一串英文的。我的所有文字當中從來不會用這串字母代指,我都是說性多元群體。


沒有區別,易性癖是一種帶有其實色彩的叫法,現在改稱跨性別者,兩者叫法不同但並沒有本質區別。


謝謝邀請,要嚴謹一點說的話這兩個詞不一樣啊,異性癖是病名,跨性別者是這類人群的統稱。

異性癖者或者異性癖人群才是對應的同義詞。

異性癖(易性症)去病化之後,「癖」和「症」的這個病字頭帶來的含義就不太符合這個群體了,而癖比症更嚴重一點吧,基本上現在都只說症了。把健康人稱作病人也就理所當然地帶了歧視的意思。(其實我個人對易性症這個稱呼不排斥,有新稱呼當然更好)

這個現象通用的新稱呼貌似也還沒有,醫生也沒得辦法呀,給你開的證明也就只能寫暫時寫易性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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