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會的時候,我們會有一個抽獎環節。當然除了本公司參加,還會邀請一些供應商來參加。我一個同事,平時也跟我關係挺好的。她邀請了一個供應商來參加,中間抽獎的時候,抽到這個供應商(一般抽到供應商都會捐出來,繼續抽)。然後這個同事跟這個供應商比較好,也總下單給他們,所以這個同事直接跟這個供應商說這個獎送給她,金額挺大的。

過後,她又發了一個信息給我:問我她這麼做對嗎?其實我也不知道對不對,但是感覺也不是很好吧。


你同事索要獎品的同時已經不要臉了!

既然不要臉了心裡還糾結不安……

要是供應商抽不中多好!

你同事既不用暴露又不用不安……

都怪公司,都怪公司組織年會,都怪公司組織年會還設置抽獎環節,都怪在抽獎環節供應商抽中並且還中大獎!


邀請供應商來抽獎是公。

見利讓供應商把獎給自己是私。

假公濟私。

不讓人知道就對,讓人知道了就不對。


不可以。

第一,在邀請他過來的時候,不管有沒有考慮到,他有抽獎的權利和可能性已經是事實,這相當於從公司層面給予了他參與的權利,跟員工個人已經無關。

第二,供應商抽到貢獻出來,這是潛規則,不遵守才是常態,供應商沒問題。

第三,員工又說了給供應商,已經代表公司和個人承諾了,拿回來相當於把個人和公司的誠信踩在地上摩擦。

這個時候,一些次要的因素已經不需要考慮了,拿回來是不可能的,就算是個人墊,也不可能要回來。


首先,邀請供應商來參加年會,那麼就已經是默認供應商有抽獎的機會,供應商抽中了獎品,自然是歸屬供應商的,不應該索要。

而且供應商捐不捐,那是供應商個人的選擇,屬於潛規則,潛規則就是想遵守就遵守,不想遵守也無可厚非,畢竟沒擺檯面上。

你同事跟供應商說這個獎送她,鑒於你同事是公司的職員,而供應商也是公司的合作夥伴,那麼已經是屬於公司對供應商的承諾,如果索要,那麼會破損你們公司的形象,如這樣操作,相信你兩今後不會那麼好過。

贈予的東西,還索要回來,這行為並不好。


對不對不好說,但肯定是不合適的,而且你同事自己事後都尷尬了,那就應該沒有一個心裡舒坦的人了。


尷尬的問題尷尬的做法

總感覺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對不對,是真的尷尬啊


這吃相也忒難看了些。就算公司這方面管理不嚴,好歹也等供應商主動提出來啊,作為甲方捏著點兒小權利就這麼赤裸裸地壓榨,路怕是走不遠。


你們公司沒有反商業賄賂條款么,這樣明目張胆,感覺暴露自己了,別的供應商都貢獻出來,在其他人看來這個供應商想借花獻佛,而且別人也知道她平時經常下單給這個供應商,就算沒啥不正當利益,別人也難免會測猜吧。

她這樣非常不明智。以後還是小心為妙吧,被內審盯上就不好了。


看到這個問題,第一需要考慮中獎信息是即時公開的嗎,第二中獎者如果是供應商,他們會捐出來,是慣例還是明文規定的還是潛規則(不捐也沒人能說出什麼來),第三同事以什麼理由向供應商要這個獎品,名不正言不順,第四該同事在公司內是怎樣的生存狀態。

總之這個事情沒有對不對,只有合不合適。


不可以,不可以,不可以


「一般抽到供應商都會捐出來,繼續抽。」這句大概是所有問題的癥結點。有以下兩層隱藏解讀:

1.供應商抽到獎品,要捐出來,這個獎品還是算是公有的,不算私有。此時,供應商送你同事,就算是自己處理了這筆財產。剝奪了其他人的可能性機會。這個算不厚道。

2.供應商可以捐出來,也可以不捐,但是大部分都捐出來。捐不捐是供應商的自由,他擁有處置獎品的權利。若供應商不打算捐,然後送你朋友,天經地義。

你朋友的邏輯:供應商反正都要捐出去,給大家,還不如把獎品送我。

說白了就是你朋友默認了第一種情況,卻又讓供應商做了第二種情況的決定,並替供應商處置了這筆財產,然後結果是利己的。

分析到這裡,你就應該知道了吧。

不管有沒有其他人知道,你們自己心裡清楚。這就是為什麼你朋友回頭想想又覺得哪裡不對的原因。


嗯嗯……我也不知道說什麼。


謝邀!同意知友皮皮魯的回答。私底下有點小恩小惠就算了,在年會這種場合,這麼做確實有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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