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1.文中僅提及我方: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腳踝骨折,這種情況該如何要求賠償?

但未告知雙方責任、我方年齡、事故所在省份、當地是否實施同命同價、我方系城鎮居民或是農村居民、我方工資、事故發生所在地...等資訊,故無法針對賠償金額給予分析建議。

2.後續求償時,我方的相關損失,可以先由對方的交強險優先賠償,因為交強險的賠償是無須計算雙方責任比例的。不足部份,再由對方駕駛人及三者險依照責任比例承擔。

3.交強險可以賠償的範圍及限額如下: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2.一般來說,受害方可向有責任的人求償的項目大致如下: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親屬護理也可主張賠償)、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3.此外,我方傷勢情形為:腳踝骨折,若續衍生出,經過鑒定後被認定遺留踝關節活動受限超過50%以上的狀況時。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4.若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我的名字,來信討論。

5.加油。


了解下車輛的保險方面,交強險和商業險方面,如果都有,讓肇事方找保險公司三家坐一起說,如果傷的重或者沒有協商成功,等事故認定書出來起訴吧,人和保險公司都起訴上,看傷情夠不夠傷殘鑒定,夠的話有法院指定鑒定機構,做鑒定,要找個靠譜的律師,開庭吧。


1:定責;

2:傷情鑒定;

3:聯繫保險公司依法索賠(含醫藥費和賠償金)索賠範圍參考我之前的回答;

4:上述事項自己搞得定,自己來。自己搞不定,請律師。


你好,請問事故責任認定書上責任是如何劃分的?現在傷情怎麼樣,出院後要做傷殘鑒定;交通事故受傷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如果構成傷殘還需要賠償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及精神撫慰金等項目。


可以要求責任方賠償,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等。


想辦法拿到對方真實身份信息,然後請律師向法院起訴,請求人身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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