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嗜好」、「勝利捷報」、「十分酷愛」、「過於溺愛」、「十分巨大」這些詞是典型的贅餘,出現在各種經典病句題裏。那麼生活中「極其罕見」、「非常奇缺」、「最高頂點」、「公開宣稱」、「隨便苟同」這些詞是不是?
都是,他們都是典型的語義贅餘。大聲高聲只能形容聲音可高可低的說話,唱歌等。喧嘩本身的意思就等於大聲說話,就不能再說大聲喧嘩了。非常十分特別是形容程度可高可低的,酷愛本身就是特別喜愛,不能再用這些詞來形容了。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不必糾結這些約定俗成的,常用的東西是不是病句。「十動然拒」,「喜大普奔」,這些「網路用語」,現在看來像是病句,錯詞。但是若干年後,在一代又一代人使用的過程中,他們可能會湮滅在歷史的長河中,也可能會變成所謂的成語,收錄進《成語故事》中解釋這個詞的典故。葉公好龍,也是沒頭沒腦的一個詞,憑什麼說一個人葉公好龍就不是病句呢?只是用的人多了,用的時間久了,語言發生演變了。語言的作用的是表達,如果一個詞一句話能夠表達清楚他所要表達的東西,不會歧義,他就不錯,可能他不夠好,不夠精確清晰,不夠簡潔優美,但是它具備語言的基本作用,那就不用苛責,對錯要用辯證的眼光看待。
沒想到這種問題也有不少人關注,謝謝大家的肯定,也歡迎有不同意見的朋友留言。稍微解釋一下,當時答題的時候一時沒有什麼例子可舉,就在語義贅餘的相關文章裏搬運了錯詞,比如最高頂點在某些方面就是正確的。一個詞在不同的領域具有不同的含義,不能一概而論。
因為這兩天這個回答看的人還蠻多,也有很多人持有不同的觀點,90%留言的朋友我都做了回復。但是實際上這裡面大部分觀點都是重複的,甚至很多反駁我的觀點和我的某些觀點是一樣的,也有很多觀點根本沒仔細看原回答也沒弄明白我要說什麼。所以後面針對重複的評論和沒搞清楚狀況的評論我就不再多做解釋了,謝謝各位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