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離職打算在簡歷上說在職,並打算改離職證明延長在職時間,是否可行?
我在上一家公司呆的時間太短(6個月),讓面試官感覺太短,並懷疑我自己的能力不足被開除,我想把簡歷上的時間延長到11個月,離職改成在職,並會在離職證明上調整,請問,這樣是否可行,有什麼危害?多謝。
我是由於碰見無德無能的上司,因為工作中上司想取消我的工作內容而意見不同,最後上司誣陷被開除。
你改社保我看看?
一般的時候是可行的。但是沒有必要。
不解決本質問題,總想通過騙的方式解決問題,你說有用嗎
主要是你下一份工作的公司,會問你要上份工作的離職證明嗎?如果會的話,你改了豈不是會尷尬…
那如果不會倒是沒有關係。
但這可能會涉及簡歷不真實,可能會讓企業對你的印象打折扣哦。
當然不可行了。
現在絕大多數企業都會進行背景調查,入離職時間肯定是必查項,一般企業對於入離職時間差異在3個月以上的話會被當做是較嚴重的問題。建議不要過分誇大,確實可能被查出來。
同時,需要知道的是 背調不僅僅是聯繫上級領導,還會參考其他同事的意見,綜合考慮,不會單單因為一個人的差評就否定全部。
最好還是坦誠相待,靠實力爭取更高的薪水和更好的機會。
祝好運!
站在第三方背景調查機構的角度,這個延長在職時間的行為是不可取的。
在職時間,屬於背景調查中——工作履歷覈查的範疇,對於工作履歷覈查,主要有以下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