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槍應該是造價比步槍便宜很多的吧。為什麼二戰中卻只能軍官佩戴或者身份高的人佩戴呢。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二戰時魯格單位造價是15刀左右,98k20多刀。後期的98k應該更便宜

回正題,手槍在戰場上的作用可以忽略。不只是二戰,手槍從來都是副武器,在戰場上的用途非常有限。根本上來講,手槍是種為了絕對的便攜性而大量犧牲火力、精度、射程及操作上手度的武器。高強度的戰場上需要這種高便攜的輕武器嗎?顯然不用。

題外話,有機會摸槍的話,試下哪個更容易上靶?手槍難打多了,因為它沒槍托作支撐。不要小看這點,純靠雙手支撐的手槍,任何姿勢的偏差對精度的影響都會被放大許多。順便附上張最近的靶場照:

槍用的是sig 226,7碼超慢射。沒找人教過,純靠自己摸索,練幾千發了也就這破樣


一個參加過兩山作戰的老兵曾經說過:手槍在戰場上的主要作用是——拍照!哈哈!

因為沒啥用 以後再詳細回答


其實也不是軍官或者身份高的人帶…你看毛主席不也是沒怎麼碰過槍嗎對不對。

根據士兵的種類,分工,作戰環境等來細細劃分並決定是否攜帶單兵自衛武器(衝鋒槍在當時算作主要武器,和現在不怎麼一樣)

例如需要爬到火線前爆破的工兵大多數情況下是要求帶上單兵自衛武器的。

同理,美帝的傘兵中大多數都是要求佩戴手槍以近距離作戰。那麼不怎麼值錢的,趴在壕溝掩體後面的不是很值錢的步兵,配什麼手槍,洗洗睡吧。戰爭面前,人命真的比槍彈便宜。

現在的警用手槍實戰的射擊距離一般都是在5米還是7米範圍內,我記得有教程說路人碰上歹徒,超過一定距離回頭跑是一種安全的脫離方法,因為更遠了在跑動過程中,手槍根本打不中。這種尿性讓手槍除了在中國這種自動武器部隊、敵人火力較弱、游擊隊多的地方大有用途外,在其他地域用途都很窄。在歐洲,人家游擊隊拿著的都是削短過槍管的司登...


第一一個,二戰的時候交戰距離比較遠,大概三四百米居多,連衝鋒槍都摸不到這個距離(索米衝鋒槍可能能摸到三百米),手槍就更別提了。二戰那些窄照門的手槍可能能勉強摸到50米。

第二一個,手槍本身要比步槍難用多了,手槍沒有肩托,所以手上細微的動作都會影響。食指沒有正直向後按壓扳機就會偏左偏右,猛扣和下意識抵抗後坐力會導致六七米外地面升起一層塵土。。。。而抵肩的步槍就很容易用了,稍微練一練打個50一百米問題都不大

至於兩種槍成本層面考慮應該會有別的大佬答,我是不太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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