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球的產生可能有很多原因,但它的根源無一例外都是:補償給攻方一個本屬於他們的、但先前被守方在禁區內破壞掉的機會。這和籃球的犯規罰球非常相似,籃球沒有守門員,罰球時也不存在防守,所以把一個2分球拆成了2次1分的罰球線中投,意思就是,只要你都能罰進,那本來是你的得分機會就還是你的。原先潛在的得分機會是這個球員的,所以罰球當然是這個球員罰,不可能讓給隊內罰球線投籃最準的那個人。

我想說的就是足球判點中最常規的情況,即守方球員在自己禁區內對攻方球員犯規的情況,為什麼不是這名被犯規的攻方球員自己主罰點球?難道說,那個本屬於他的進攻機會,在守方犯規之前,還能瞬移過來一個腳法更好的球員來完成嗎?他自己造的,機會就是他的,他能抓住機會或是抓不住,都是要他自己來完成。

比如06年的格羅索,他造的點球就該他自己罰,為什麼要由點球手托蒂來罰?難道說格羅索突入澳大利亞禁區,準備起腳射門之前,澳大利亞人放鏟之前的那個瞬間,格羅索腿上能突然換成托蒂的技術?不可能的。後來這個機會被破壞了,要補償(判點)也只能由格羅索自己來抓住(或抓不住)這個機會。

另外,守方禁區手球判點,也應當由踢出這腳球的攻方隊員來主罰。

只有攻方球員實在沒碰球,由於守方球員自己的失誤而判點,才應該用專職點球手。這種情況就比如,守方球員A在自家的禁區內,有嫌疑故意用手臂改變了守方球員B踢出的球的線路,會判給攻方一個點球(這種奇葩點球,我記得近年魯能出現過一次,球迷爭議很大,但我覺得裁判的判罰沒有問題,另外我是魯能球迷)。

這樣的,攻方完全沒有參與的「送點」,可以由專職點球手完成,類似於籃球裏的技術犯規罰球。其餘的,都是特定攻方球員自己創造的機會,為何要讓專職點球手來罰呢?


那如果我一腳把造點的人鏟傷下場呢?就算不下場,他在場邊趴一會行不行?你總不能全部人等他來罰球嘛,那還不是得再找一個來罰,那找誰?還不是罰的最好的那個。如果沒人被侵犯,禁區內手球呢?造點的是對方,讓誰罰。。。那行了,你也別麻煩了,就一律不規定了,誰罰都行。

點球是對這個球隊的懲罰,而不是補償這個個人。而且很多時候找不出具體造點的那個人


拿籃球規則來套足球本身就是錯誤的。你見過足球球員被罰下可以換上另一個球員嗎?籃球賽場會出現只有3個換人名額嗎?

相比之下,參照手球比賽和冰球比賽的點球更有意義


題主有一個誤區,就是一直想從「補償」上考慮點球的收益

然而實際上,點球的本質是「處罰」,處罰防守方的犯規行為。


舉個例子,假如進攻方一個射門技術平平的球員在禁區內一個秒傳,把球傳到射門技術精湛的前鋒腳下形成單刀甚至空門,防守方立即把這個射門技術平平的助攻球員放到。甚至極端一點,直接用手阻斷傳出去的皮球。你說這個點球誰來踢?

足球和籃球是規則天差地別的兩種運動,互相套用規則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最簡單的一種情況,防守球員主動手球犯規怎麼辦?

讓防守球員罰點球嗎?

別說,真有過。

之前伊朗隊曾經在一次與愛爾蘭隊的友誼賽中因為聽錯了球迷的哨音,防守球員主動將球拿起。

裁判還是判罰點球,不過愛爾蘭隊直接將點球踢出底線。


我認為題主首先應該搞明白的一點是,足球不是籃球。

一場籃球比賽裏經常出現幾十次罰球機會,除非最後緊要關頭,這些罰球通常無關比賽勝負。但在個人主義比較強的籃球比賽中,罰球卻緊密關係到球員數據表現。假如所有的罰球都交給「罰球手」,那麼每場籃球比賽都會出現兩個「分霸」——這兩個人代表各自隊伍罰進的投籃,加上自己的得分,讓他們輕鬆成為得分表現最好的球員,因為他們拿走了大量本該屬於其他球員的得分。比如罰籃差但是製造犯規能力很強的奧尼爾,假如被剝奪罰籃機會,他的場均得分會下滑30%或更多,而他的某個以罰球聞名的隊友每場比賽都會砍下50+的得分。這種制度會製造極度的不公平,同時對球員的估值造成巨大的幹擾。

足球比賽中出現罰球的概率要低得多。比如西甲點球大王皇家馬德里,在九十年左右的西甲參賽史上,場均點球數在0.18個,也就是說差不多六場比賽纔有一個罰球機會。足球比賽中,每個進球機會都是勝負手。也就是說,禁區內的一次犯規有可能改變比賽的走向。題主問,被犯規的是射術一般的邊衛,你卻派來射手主罰點球,這對守方不公平。我要說的是,進球是機會問題,而罰球是能力問題。當皮球進入禁區甚至球門區的時候,潛在的進球機會已經產生。至於能否產生有效進球,是能力加機會(運氣)的結果。禁區內犯規實際上是用違規行為破壞對方的機會,而點球則允許攻方用射手的射門能力來補償被破壞的機會。也許你認為這種補償過於有利於進攻方,但是別忘了點球本來就是對守方犯規行為的處罰,所以它英文名叫Penalty。


籃球和足球是完全兩種不同的運動,他們的共同點都是使用球類,其他的地方,可以說看著相似,但還是有很大不同。

就說點球和罰球,這本來就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處罰。通常來說籃球比賽中的罰球,是每場比賽會出現幾十次的事件,一般情況下左右比賽的勝負是這幾十次相加所得的命中率,或者在比賽快結束的緊要關頭來左右比賽的勝負。以下面NBA19年2月12日戰況為例,不論是主隊還是客隊,都不會因為一次罰球而改變最終結果。

而足球中的點出現的概率要小的多,用14年巴西世界盃為例,64場比賽一共出現了13粒點球,也就是說你可能提了3場小組賽外加3場淘汰賽和1場決賽,但你的球隊一個點球都沒碰到過。而這屆世界盃平均進球數是2.54個,也就是說一次點球,完全有能力改寫比賽勝負。就以下圖來說,基本上隨便給一各隊加個點球得分,就能改變比賽結果。

再者,足球的射門機會和進攻的成功率也和籃球有著天壤之別,拿NBA中為例,每回合限定在24秒。

兩隊每次進攻都用足24秒的情況下,兩隊每節各有15次進攻機會,全場就是各45次,當然實際情況要多得多。也就是說,理論上沒隊都會獲得45次直面對方籃筐或者說近距離進攻對方籃筐進而的分的機會。

而足球,很可能一場90分鐘的比賽,一支球隊有可能只獲得一次或兩次進球機會,而把握住了這一兩次完全就能改寫比賽的結果。

比如越南就抓住了兩次「為數不多」的機會..........

自我安慰,越南機會抓的好

專業人士,專業預言

然後,這兩種球類運動的規則真的沒什麼可比性,要是用籃球的規則來套用足球,那就亂了套了。點球是不是也該改成發兩個球,每個球算0.5分。

然後,皇馬今天派上了一名17歲青訓小將XX,開場2分鐘,XX惡意鏟傷梅西,被紅牌罰下,拉莫斯頂替被紅牌罰下的XX出場。然後所有世界級的前鋒在聯賽第一輪都被廢了。

巴塞開始控球,控著控著不小心回場了。

現在義大利1:0領先,義大利申請換人了,4名後衛換下4名進攻球員。

貝克漢姆中場吊射,曼聯得3分。

C羅過人,哨聲響了,他二次運球了。


因為點球沒有那麼簡單。不僅對主罰球員的射術有要求,對主罰球員的心理也是很大的壓力,而且越是關鍵時刻這一點將越重要(2010年的吉安,1994年的巴喬等等)。所以一般主教練在點球手的選擇上都會有慎重額的考慮。

如果你說的是關於規則界定的話,可能因為增加競技體育的競爭力,或者在禁區手球之類的界定上不好界定吧。畢竟弱隊踢強隊的情況下一個點球都是他們能不能扳倒面前巨人的關鍵,增加點球進球的概率自然會增加比賽的觀賞性。


防止「砍X戰術」很有道理。不過別忘了,足球規則很多就是在混沌條件下定的。當初制定點球規則時,很大可能並沒有對這個問題進行量裁。

至於為什麼後來沒有改,試想一下,本來主裁只需要吹點球犯規即可,現在還要多加一條:判斷是否屬於「專門點球手主罰的點球」,加大無意義的工作量罷了。

足球規則主要看3點:公平、效率和認可度。現行點球規則既公平(大家都可以派第一點球手)又有效率(無需裁判確定具體情況),球迷還樂意看當家球星罰球,何樂而不為


首先,籃球和足球差別太大,規則套用不合理;

其次,從運動的特點來說,足球的1分遠比籃球的1分更難,也更重要,對於雙方都是如此;

最後,因為這1分的重要性,所以防守球隊要為自己的犯規付出代價,而進攻球隊為了保證能夠順利取得1分,所以必須派出把握度最高的球員執行罰球。


我大概查了一下 fiba的規則是若罰球手受傷 則由其替補球員罰球。nba的規則是若受傷由對手主教練選擇一人罰球。

因此若採用誰造點誰罰球的規則 防守方犯規時會盡量把對方搞的似傷非傷 讓其仍然能跑但技術容易變形 這樣被犯規者的點球命中率會下降。若做不到 那就會盡量把對方搞下去 然後由其替補或犯規方主教練指定球員罰球。且不說犯規時被犯規方的換人名額可能已經用完了 他們的替補的實力通常會弱於主力 而若由被犯規方主教練指定 那肯定是門將了 這樣的話點球反倒是不成功便成仁了。

因此如果這麼搞 防守方即使冒著紅牌的風險也很可能會嘗試弄傷對手球員 這顯然不應當是足球所追求的價值觀。


首先我們先來看進攻形式,籃球得分機會多,兩隊你來我往,互相進攻,大部分的情況得分都是正常的。而足球與更像回合制的籃球不一樣,得分的機會是全隊運動戰的成果。在勢均力敵的對局中,一次絕佳的好機會是十分難得的,更有些甚至是無法復刻的。足球中每得一分都是彌足珍貴的。

再來看對犯規方處罰的價值。由於之前說過,本身兩個運動項目的得分機會是完全不對等的,這會導致罰球手的心理壓力也是完全不對等的。在籃球中,罰球的隊員除了某些情況之外,更多的像是完成自己個人秀的謝幕。並且罰籃的過程中是不會面對防守球員的,這樣的情況下,得分的概率是極高的。而在足球中,罰點球的隊員往往可能背負的是一場比賽的勝負手,並且會面對對方的直接防守球員,守門員,這導致了點球得分難度的增加。相比較而言,這和全隊努力運動戰後創造出來的好機會是完全不對等的。為了彌補這樣的差異,讓全隊射術最好的球員來罰這個點球,是最合理的。


足球比賽裏進一個球太難了,一般要罰點球的都是進攻方在對方禁區裏創造的好機會,然後因為對方的犯規,這個機會沒了,如果由指定由製造點球的球員來主罰,那對進攻方太不利了,相當於防守方成功地用犯規手段把進攻方的一次高把握進攻機會降為成了低把握機會。搞不好還會產生出足球圈的「砍鯊戰術」,專對腳法不好的進攻球員進行無球犯規幹擾,吹犯規就成功降低了威脅等級,不吹的話就會更加肆無忌憚地針對性犯規。綜上所述,由進攻方指定球員主罰角球是對進攻有利的規則,對進攻有利原則是足球運動保持精彩和火力的基石。

隨便說兩句題外話,有兩個可能不是很成熟的想法:

①射手榜上的進球數,點球算0.5個。點球太多刷出來的射手王難以服眾。

②任意兩次犯規可直接累計一張黃牌(違例不算),兩張黃牌累計紅牌罰下。比如一次普通程度的犯規加一次比較嚴重的犯規得黃牌之後,再任意一次犯規就要罰下了。足球場上的各種骯髒小動作該治治了,不然比賽過於支離破碎。


武俠小說都看過吧,這個問題有請金庸先生給題主解釋一下:

宋青書見後衛追逼漸近,忙向球門奔來,張無忌又使一路譚腿彈去,撞中他右腿穴道。只聽得宋青書「啊」的一聲叫,滾倒在草地之中。

裁判:接下來請宋青書罰點球。

再來一段:

向問天右腳一鏟,喀的一聲,將他左腿小腿骨鏟斷。豈知楊蓮亭球技平平,為人居然極硬朗,喝道:「你有種便將我球搶了,這等折磨老子,算什麼英雄好漢?」向問天笑道:「有這等便宜的事?」腿起腳落,喀的一聲響,又將他右腿小腿骨鏟斷,左手一樁,將他頓在地下。

楊蓮亭雙足著地,小腿上的斷骨戳將上來,劇痛可想而知,可是他竟不哼一聲。

裁判:向問天紅牌罰下,接下來有請楊蓮亭為大家表演罰點球。


如果真的這麼規定了,有一些犯規還是可以簡單的界定。比如郜林被踢倒,那麼這個點球就由郜林來發。那麼問題來了,還有一些其他的犯規怎麼辦,比如說手球。


題主一段長篇大論闡明自己對球點球的理解,卻在字裡行間透露出自己的知識盲區。

球點球不是為了補償某一方,而是基於競賽規則和競賽精神處罰某一方。題主在這裡割裂了球點球與自由球的關係 ,球點球屬於「特殊」的直接自由球。

附足球競賽規則對於直接自由球的說明:

直接自由球,也稱「一腳球」。足球比賽的一種罰球方式。當一方隊員故意違反足球運動規則的有關條款時即被判罰直接自由球,由對方主罰隊員在犯規地點直接射門,得分有效。

裁判員認為,如果隊員草率地、魯莽地或使用過分的力量違反下列十種犯規中的任何一種,將判給對方踢直接自由球:(1)踢或企圖踢對方隊員;(2)絆摔或企圖絆摔對方隊員;(3)跳向對方隊員;(4)衝撞對方隊員;(5)打或企圖打對方隊員;(6)推對方隊員;(7)為了得到對球的控制而搶截對方隊員時,於觸球前觸及對方隊員;

(8)拉扯對方隊員;

(9)向對方隊員吐唾沫;(10)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在犯規發生地點踢直接自由球。直接自由球,如果直接自由球直接踢入對方球門,判為得分;如果直接自由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門,判給對方踢角球。罰球區內的直接自由球為點球。

而根據題主所的觀點:

點球的產生可能有很多原因,但它的根源無一例外都是:補償給攻方一個本屬於他們的、但先前被守方在禁區內破壞掉的機會。

由直接自由球的規則可見,球點球(直接自由球)的判罰並非是「對失去機會的球員進行補償」,而確確實實就是一個「對用不符合足球規則的破壞他人機會的行為進行處罰」,不存在為了彌補機會而判罰球點球的說法。

還要注意這個自由球也是沒有規定主罰球員的,不能因為你要給球點球配對應的罰球隊員而給自由球也套上同樣的枷鎖,這對比賽的流暢進行會有很大的阻礙!

同時,我看到你還有一個疑惑:

其實對於手球的判罰,在球迷羣體中一直以來都是有很大爭議的,不過好在根據新版的19/20足球競賽規則,裁判員羣體對手球判罰已經有了更好的借鑒標準。

針對你提的例子,可以參照第七條進行判斷。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我就從外行角度說點簡單粗暴的理解吧。

一般造點球的那位,不是常常剛被人鏟/撲/咬/摔/抓/童子坐蓮/猴子摘桃/雙風貫耳嘛,有時候還需要加飈演技對不對?

既然這樣,他的狀態顯然就不適合踢點球了呀。


其實最有可能的是最初提議應該有點球的那個人,也沒有想得那麼細。

足球一開始沒有點球,所以禁區內的犯規非常多,這很影響比賽的觀賞性。

有個叫威廉姆的門將覺得不能再這樣下去,他就首先提出了對禁區內的犯規應該有點球。

剛開始,點球的提議是被抵制的,因為英國人覺得足球是紳士運動,點球很不紳士(我不懂他們的腦迴路)。後來由於禁區內的犯規已經多到了阻礙足球推廣發展的境地,在1891年就總算有了點球。之後點球經過幾次更改,就變成現在的樣子。

所以,最關鍵的從有到無過程中,提議者並沒有像題主一樣想那麼多,那時候點球會不會有,甚至足球活不活得下去都是問題。

之所以不考慮讓被犯規者來罰,我想主要就是基於自由球誰主罰都行。畢竟點球也可以看成特殊的自由球。


由製造點球的球員來罰?

如果真這樣規定,凡製造了點球的隊員大概率會喪失發點球的能力,有些這輩子能否站起來都是個問題。


一是足球的得分比較重要,

二是足球產生點球的犯規和意義相比籃球後場抱住進攻手那種犯規方式也會罰球的意義不一樣。

足球裏點球判罰通常是對手阻擋了一個有大幾率會產生得分的機會,而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後場拿到球權開始進攻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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