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是由制造点球的球员来主罚点球?
点球的产生可能有很多原因,但它的根源无一例外都是:补偿给攻方一个本属于他们的、但先前被守方在禁区内破坏掉的机会。这和篮球的犯规罚球非常相似,篮球没有守门员,罚球时也不存在防守,所以把一个2分球拆成了2次1分的罚球线中投,意思就是,只要你都能罚进,那本来是你的得分机会就还是你的。原先潜在的得分机会是这个球员的,所以罚球当然是这个球员罚,不可能让给队内罚球线投篮最准的那个人。
我想说的就是足球判点中最常规的情况,即守方球员在自己禁区内对攻方球员犯规的情况,为什么不是这名被犯规的攻方球员自己主罚点球?难道说,那个本属于他的进攻机会,在守方犯规之前,还能瞬移过来一个脚法更好的球员来完成吗?他自己造的,机会就是他的,他能抓住机会或是抓不住,都是要他自己来完成。
比如06年的格罗索,他造的点球就该他自己罚,为什么要由点球手托蒂来罚?难道说格罗索突入澳大利亚禁区,准备起脚射门之前,澳大利亚人放铲之前的那个瞬间,格罗索腿上能突然换成托蒂的技术?不可能的。后来这个机会被破坏了,要补偿(判点)也只能由格罗索自己来抓住(或抓不住)这个机会。
另外,守方禁区手球判点,也应当由踢出这脚球的攻方队员来主罚。
只有攻方球员实在没碰球,由于守方球员自己的失误而判点,才应该用专职点球手。这种情况就比如,守方球员A在自家的禁区内,有嫌疑故意用手臂改变了守方球员B踢出的球的线路,会判给攻方一个点球(这种奇葩点球,我记得近年鲁能出现过一次,球迷争议很大,但我觉得裁判的判罚没有问题,另外我是鲁能球迷)。
这样的,攻方完全没有参与的「送点」,可以由专职点球手完成,类似于篮球里的技术犯规罚球。其余的,都是特定攻方球员自己创造的机会,为何要让专职点球手来罚呢?
那如果我一脚把造点的人铲伤下场呢?就算不下场,他在场边趴一会行不行?你总不能全部人等他来罚球嘛,那还不是得再找一个来罚,那找谁?还不是罚的最好的那个。如果没人被侵犯,禁区内手球呢?造点的是对方,让谁罚。。。那行了,你也别麻烦了,就一律不规定了,谁罚都行。
点球是对这个球队的惩罚,而不是补偿这个个人。而且很多时候找不出具体造点的那个人
拿篮球规则来套足球本身就是错误的。你见过足球球员被罚下可以换上另一个球员吗?篮球赛场会出现只有3个换人名额吗?
相比之下,参照手球比赛和冰球比赛的点球更有意义
题主有一个误区,就是一直想从「补偿」上考虑点球的收益
然而实际上,点球的本质是「处罚」,处罚防守方的犯规行为。
举个例子,假如进攻方一个射门技术平平的球员在禁区内一个秒传,把球传到射门技术精湛的前锋脚下形成单刀甚至空门,防守方立即把这个射门技术平平的助攻球员放到。甚至极端一点,直接用手阻断传出去的皮球。你说这个点球谁来踢?
足球和篮球是规则天差地别的两种运动,互相套用规则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最简单的一种情况,防守球员主动手球犯规怎么办?
让防守球员罚点球吗?
别说,真有过。
之前伊朗队曾经在一次与爱尔兰队的友谊赛中因为听错了球迷的哨音,防守球员主动将球拿起。
裁判还是判罚点球,不过爱尔兰队直接将点球踢出底线。
我认为题主首先应该搞明白的一点是,足球不是篮球。
一场篮球比赛里经常出现几十次罚球机会,除非最后紧要关头,这些罚球通常无关比赛胜负。但在个人主义比较强的篮球比赛中,罚球却紧密关系到球员数据表现。假如所有的罚球都交给「罚球手」,那么每场篮球比赛都会出现两个「分霸」——这两个人代表各自队伍罚进的投篮,加上自己的得分,让他们轻松成为得分表现最好的球员,因为他们拿走了大量本该属于其他球员的得分。比如罚篮差但是制造犯规能力很强的奥尼尔,假如被剥夺罚篮机会,他的场均得分会下滑30%或更多,而他的某个以罚球闻名的队友每场比赛都会砍下50+的得分。这种制度会制造极度的不公平,同时对球员的估值造成巨大的干扰。
足球比赛中出现罚球的概率要低得多。比如西甲点球大王皇家马德里,在九十年左右的西甲参赛史上,场均点球数在0.18个,也就是说差不多六场比赛才有一个罚球机会。足球比赛中,每个进球机会都是胜负手。也就是说,禁区内的一次犯规有可能改变比赛的走向。题主问,被犯规的是射术一般的边卫,你却派来射手主罚点球,这对守方不公平。我要说的是,进球是机会问题,而罚球是能力问题。当皮球进入禁区甚至球门区的时候,潜在的进球机会已经产生。至于能否产生有效进球,是能力加机会(运气)的结果。禁区内犯规实际上是用违规行为破坏对方的机会,而点球则允许攻方用射手的射门能力来补偿被破坏的机会。也许你认为这种补偿过于有利于进攻方,但是别忘了点球本来就是对守方犯规行为的处罚,所以它英文名叫Penal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