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知道這事的時候挺慌亂的,但是現在逐漸冷靜了一些了。我其實感覺如果不是我偷偷聽到了我養父和我親生父親的電話,我的養父母就會想一直瞞著我。畢竟那個時候他們的語氣也不像是第一次通話,好像已經有了挺長時間紛爭了,但是我比較心眼大,一直沒察覺。我聽到養父和親父說:別過來打攪我們的生活。可是難道我沒有知情權嗎?而且這樣決定真的好嗎?雖然我知道是因為養父母捨不得我。

後來實在沒忍住,我就和養父母說我已經知道我不是他們親生的了。我的養父母聽了之後非常震驚,又很焦慮,養母甚至哭了,乞求我不要離開他們。

我也很心痛,但更多的是對自己和對這個家庭的懷疑。我一知道了我不是親生的,以前家庭的很多相處的細節我就都搞明白了,雖然我不想在此說什麼。我沒有察覺出我不是親生的應該是因為我太心大了,完全沒有想過這種可能。

現在我既然知道了我的親生父母是誰、在哪,那我是不是應該回去呢?其實我也很不知道怎麼辦。但親生父母這麼多年一直沒有要孩子,就一直想著找到我,我實在很猶豫。可是我很清楚我是愛著我的養父母的,他們就像我的親生父母一樣,只不過沒有血緣而已。就算我要回去,我也肯定不會割捨掉他們,我會一直對他們負責的。


「但親生父母這麼多年一直沒有要孩子,就一直想著找到我,」

題主沒明說,但我從這句裏看到了一對丟了孩子的父母,堅持尋找孩子多年,從未放棄過,一次又一次的尋找一次又一次的失望,終於找到了孩子,卻又顧及著孩子的心情,卑微的祈求。

養父母又是怎樣得到的撫養權?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買孩子的和人販子一樣都是劊子手!

自己不能生,去買孩子/收養孩子的父母,多數是希望孩子給他們養老送終的,面對孩子的心態和親生的不一樣。孩子「不孝順」,親生的父母會覺得自己沒教好,養父母會覺得自己白養了,沒有得到超值的回報。正常收養手續的還好,起碼咱國家對撫養人要求挺高的,合理合法收養孩子是做善事,即使沒孩子也不愁養老。買孩子的父母,他們不知道這種行為,會讓另一個家庭破碎,另一對父母生不如死麼!知道還要買,是什麼心態?怕沒人養老送終,買個孩子是有目的的,他們不肯讓孩子知道真相,是怕煮熟的鴨子飛了。不可否認,養貓養狗還有感情呢,何況養個孩子。以感情、恩情綁架,得到原本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養大孩子不容易,誰又用你們養孩子了?親生父母,顧及孩子的感受,千忍萬忍,投鼠忌器,小心翼翼,總算千辛萬苦找到孩子了,還得被孩子往心口扎一刀。同情買孩子的養父母,那置親生父母於何地?

孩子大概兩歲半時,帶孩子坐公交,下車時,後面有個人突然過來把孩子抱起來,我立馬抓緊+大吼+瞪眼,右手的包和玩具槍都已經舉起來了,時刻準備著朝那個人頭上砸過去!後來說是誤會,想幫忙抱下車,我事後嚇得直哆嗦,緩了好久。

販賣人口,買賣雙方都有罪!

我們是人,我們需要知道:我是誰,我從哪兒來,我是什麼樣的人。


①你是究竟怎麼到你領養父母的家庭?年輕父母送的,年老之後後悔了?還是人口販子拐賣,千辛萬苦找到你?你說的含糊其辭。其實這點最重要。

②這些年你養父母是怎樣待你的?有沒有讓你感覺到他們不是你親生父母。有沒有虧待你?

③從你自己角度想,你想不想改變現在的生活,往什麼方向改變?我想你的親生父母到底是你的累贅,還是你的階梯,不論你是卑鄙還是高尚,多少還是會對你的選擇是有一些影響。

PS:你的那句我的養父母很好,像我的親生父母一樣。其實表達了你內心的想法,養父母再好也不如你親生父母。

====下面題主不要看====

奉勸各位想要領養孩子的,能生就自己生,不能生就他媽代孕。人口買賣犯法該殺,就算是你情我願的領養也架不住別人家孩子養不熟,都屬狼的。別給自己惹那些爛事兒!題主的養父母就是你們的前車之鑒,好的結果就是把自己的孩子分享出去,內心芥蒂解不開,短命。壞的結果就是雞飛蛋打,膝下無子,兩個老孤了棒子相互依偎取暖,早死的那個還好一點,早死早超生,晚死的連個給收屍的都沒有,跌倒在廁所,慢慢的失去呼吸,失去體溫,之後腐爛……也許過個一個多月。鄰居聞到腐臭味道會幫你報個警……


多好的事啊,以後有兩個爸爸兩個媽媽疼愛,想想都會笑著醒。

一般領養孩子的父母大多都很愛孩子,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我這個親媽都常常有把親兒子扔掉的衝動,調皮搗蛋的時候、孩子大鬧天宮的時候、被老師叫去學校的時候……是什麼支持我至今沒有扔掉他們?

是那與生俱來的無私的愛啊!

至於親媽親爸,他們肯定也是愛你才找到你,茫茫人海能找到你說明他們為此肯定也付出過很多。


要搞清楚是怎麼到養父母家裡的。

看題主描述,親生父母那麼多年一直沒有再生,也沒有放棄尋找,那當初應該不會是自己遺棄的。

那麼,是拐賣嗎?

如果是,養父母從人販子那裡買回來的孩子,那養父母就是助長人販子。有沒有想過尋找你的每個日日夜夜,親生父母是怎麼度過的。他們生下你,滿心歡喜迎接你來這個世上,但是有一天,放在手心裡的寶貝被別人拐走了。你和養父母那麼多年的天倫之樂,他們是哭著度過的。


白養了,被可悲的血緣捆綁。而忘了養育之恩,更選擇性忘記當初被狠心拋棄。

從你說出知情權三個字開始,我就知道你的想法了,別在用一直對他們負責掩飾自己。


坦然接受吧,既然都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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