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太大,默爾索生理上的不適讓他心裡倍感壓力扣動扳機開了第一槍,這一槍響「打破了這一天的平衡,打破了海灘上不尋常的寂靜,在這種平衡與寂靜中,我原本是自在的。「接著的四槍是對這種平衡被打破不滿和發泄。就像原本安靜的房間裏乍然響起電鑽刺耳的聲音,不是很討厭嗎?心情不爽到想要摔東西或者罵兩句發泄一下。默爾索並不被世人的道德所約束,雖然他對一般公認的道德是察覺的,但是是後知後覺的。開槍時他並沒有覺察到是殺人行為,他是在自己封閉的世界裡,一切只是對自己內心的直覺反應。


沒有為什麼。

因為「一槍崩死」和「先一槍崩死再補一槍/兩槍/三槍/四槍……」、「一槍沒有崩中而被衝過來的對方反殺」在我看來都無所謂。我不是一個殺人狂,但那天,那個下午,我只是想要逃離太陽的炙烤與步行的勞頓,逃離木屋裡婦女的哭泣,我就這麼自然而然地來到海灘上。我的口袋裡還有中午雷蒙交給我的手槍。我受不了太陽炙烤的灼熱感,於是我往前走了一步。然後我又邁出了一步。阿拉伯人亮出了刀子,刀尖閃亮的鋒芒戳得我兩眼發痛。事情就這樣自然而然地發生了。

親愛的朋友,你想要分析我「犯罪」過程中每一步的意圖,但這是荒誕的,因為它們全無任何意義。


你會對這一點產生不解,法官也會,小說中的眾人也會。所以,為什麼默爾索會是這個世界的局外人呢?


對於默爾索來說,槍擊阿拉伯人一槍與五槍沒有任何區別,就好似眼睛被毒辣的陽光炙烤,眨一次還是五次的問題。當然,默爾索不是一塊對世界對社會麻痹的木頭,所以他將最後的補槍認為是「在惡魔之門上又叩了四下」,僅此而已。繼續開槍或是不開,我認為,用默爾索的話就是「做不做都不重要」。

我似乎記得(實際上記不太清了,書不在手邊)神父問默爾索這個問題的時候默爾索回答了吧....在我的看法裏,默爾索是非常容易被環境以及身體條件影響的人,而且似乎他的生活也不太有目標做什麼事情都不太有所謂,那天太熱他應該已經沒有在思考了,所以打多少槍都是隨機的,既然第一槍打下去了後面打多少槍對於他當時的心理和身體狀況已經沒有區別了。


看過一部電影《賭徒》裡面的教授說因為左輪手槍有六發子彈,默爾索開了五發,還剩一發,他是想留給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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