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一下HR逼退員工的手段:

1.先績效打C,大幅度扣年終獎或一分不給,從你工作中找茬,告訴你不符合公司要求,自己走吧

2.對於不走的,主管會閑置你(不安排工作),讓同事們孤立你,沒事就施壓,告訴你識時務者為俊傑,個人不要和組織對抗

3.如果還不走,就告訴你這樣耗下去對你職業發展不利,再這樣下家做盡職調查時就說你壞話,讓你在業界沒法呆

三板斧下來,員工也就乖乖自己提電子流了,一年的辛苦錢也拿不到,因為年終獎沒在合同里約定,給不給華為說了算…


有時候不得不佩服這種內外結合的表達方式,漢語博大精深。永不裁員!=不裁員。也!=我形式上主動裁員。==用某種方式脅迫你,讓你形式上自己走人。厲害吧,既符合自己的宣傳目標,又達到裁人的目的。佩服佩服, 鼓掌


怎麼看?b站的員工沒有告訴你們么?


董德生:阿里十年996為啥被離職?

zhuanlan.zhihu.com圖標

比起阿里,你該慶幸了,至少能拿到n+1。華為的做法雖然不厚道,但是至少在法律上是無可指摘的,年終獎本身就不是法律規定必須發放的。


在華為,自己離職和公司解除合同來說沒什麼不同吧,都有全額離職補償的。為啥要糾結這個問題?

評論有質疑什麼是全額離職補償,認為法定是2n,這個理解是不對的,請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好像有個什麼東也說過這樣的話。

資本家說出來的話跟屁差不多,剛開始味道很大,但是過一陣子就散了


裁員需要公司給員工賠償N+1等等很多錢,但如果是員工主動離職的就不用賠錢了,行業的基本操作


小時候老師說那個教輔不強制訂,不訂的天天問,可以不買,但是你要做,差不多一樣吧。


在我所在的圈子裡,別人一說誰能進大廠、或者誰的朋友能進了大廠,都是牛牛牛,艷羨牛的表情。說到底,別人怎麼看我們呢?大廠代碼崽看低端代碼崽,是否類似於我們看電子廠里做蘋果手機的流水線工人呢?我又有什麼資格去評價那些優秀高端人與他們的大廠?


冷處理,很正常,不管資本家或者是打工仔都是為了更多利益


咦,之前某個類似問題下不是很多疑似華為員工聲稱」沒有,不存在,你們理解錯誤「么?

不知他們之中有沒在此範圍之內的人呢?


華為就是資本家!

如果說,我們支持華為,猶如我們養一隻獅子去對付另外一隻老虎!

然後老虎死了,獅子回頭看看你,看看你割肉餵養它的樣子,血淋淋的,它會感恩嗎?

不會!它只會在它聞到血腥味的時候一口吞了你!

美國是大敵!但是資本主義也是我們勞動階層的大敵!

我們要對抗美國,但是不要給自己養一隻白眼狼一般的獅子!


  1. HR的名字叫永不?
  2. 竊書不能算偷


主動走唄,華為又不是事業單位,養你一輩子啊?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憑本事吃飯。再說了,據說離職都給n+1?


來看一下這位黑華為專業戶

最近CIA經費這麼緊張的嗎,老一點的賬號買不到了嗎?


什麼鬼,什麼時候說過了。再說22歲入職,34歲,華為平均年薪70萬,13年就算不漲薪水,910萬薪水,一個千萬富翁需要你一個月收入5000的人操心嗎?

笑話


我相信華為是中國本土公司中做得最好的選擇。希望她不斷進步像世界大公司一樣巍然霸氣財大氣粗不斷改進合理合法不知不覺中就收割更大酒菜


第一次知道一個公司連「永不裁員」這種話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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