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吵架有矛盾,回家告訴了他哥,他哥和他一個朋友找到我要教訓我,一人抽了我一個耳光後我抄起家裡的猜到的就砍,一個砍了一刀,一個砍了三刀,都是這是輕傷,我這樣屬於正當防衛嗎,要坐牢嗎?


不屬於


你這不坐牢就怪了


恭喜你喜提監獄套餐


關於正當防衛,從客觀方面入手,我們首先判斷你面臨的是否屬於不法侵害。根據你的描述,對方扇耳光「教訓你」的行為顯然是對你人身權利的侵害。

然後,我們再來判斷防衛的適時性。對方言明來教訓你,顯然不是偶然的衝動行為。兩名男子帶著傷害的目的進入你的住所,已經著手實施侵害行為,並且尚未離開。顯然,你的人身仍處於隨時會被侵害的危險狀態下。防衛行為滿足一定的適時性。

第三,關於防衛的程度。對方只是徒手攻擊你,顯然未對你的生命安全造成嚴重的危險。而你使用菜刀進行防衛和反擊,顯然會嚴重威脅對方生命安全,手段過當。

主觀方面,正當防衛要求有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而你的行為究竟是為了必要的防衛還是帶有傷害的故意,根據你的描述不能明確判斷。

綜上所述,你的行為難以構成正當防衛,最好的情況是認定為防衛過當。

對於這件事的進一步處理,考慮到對方已經達到輕傷,你可能要負刑事責任,建議積極賠償,與對方在審判前達成和解,爭取從輕處罰,還是有希望免受有期徒刑(蹲監獄)的。


這算是防衛過當,要承擔刑事責任的。而且只有在他抽你耳光之後你立即還手一耳光纔算正當防衛,事後是不算的。


我記得以前聽人說過,比如兩個人打架,本身都是徒手的,雙方已經都停手了。然後一方加大攻擊手段(比如突然用刀),另一方可以防衛。

也就是你拿刀砍別人,別人把你反殺也不代表一定不是正當防衛。

相關問題:

歹徒在行兇時能否轉變為受害人,轉變後是否擁有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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