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有些精神病患者就是『挾瘋自重』,他(她)們中有不少人,並不是任何時候都瘋,有時候,他(她)們明明頭腦就是清醒的,但是仗著國家法律不會處罰他們,就肆無忌憚的做著各種傷天害理的壞事!

評論中,有人說要躲開他們。我們也都知道要躲開他(她)們,但有時候,他(她)們就是存心要跟你過不去,要槓上你,你也是很無奈啊!

法律不懲罰他們,感覺就是在給正常人挖坑、埋炸彈!

對一些罪大惡極的精神病患者,留著是浪費糧食、禍害社會,我覺得就應該堅決把他(她)們拖出去斃掉!大家怎麼看呢?


閃轉騰挪不還手,躲著跑。

你都知道Ta是精神病人,你還跟他剛?

你只能躲著,報警。

你非得剛,那無論你少根腳毛還是破點皮還是涼涼,都對你沒任何好處。

其次,躲著,是明智,不是慫。


頭腦清醒就不是精神病人了,會危害社會姐的應該全送去精神病院


同等身體素質情況下,如果他想弄死你,你只是想制服他,有殺心對無殺意。。。

恭喜你,你死定了!

真巧,我也是精神病,雙相情感障礙,被我遇到精神病攻擊我,我大概會控制不住把他往死裏打吧


舉個例子唄?哪起案例你認為因為精神病而「過度脫罪」?形而上學不是很值得討論


我前夫發病一年多,反反覆復,但是沒有攻擊人,我也沒想過離開,直到他開始打我了。


那啥.....輪轉的時候看到某科總住院網購了個防暴安保八件套.....

好不好用不知道,效果看起來還行蠻唬人的......防暴盾牌尤其好用......宛如美國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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