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和一千刀的死法你問他選哪個。


一般這麼說的人

要麼是中二期額葉沒發育好

要麼是天生共情能力障礙

要麼是幼年受過刺激

要麼是現在日子過得不舒心

無論是其中哪一類,你反駁了他,他只會更興奮,並且從罵你這件事中獲得樂趣。

正確的處理方法是:

告訴他這件事是錯的,然後關閉評論。

不用給出原因,因為他根本不在乎原因。


指責殘忍指的是虐待這個行為,而不是殺死這個行為。

1,我走在路上,踩死了一隻螞蟻。

2,我想嘗一下口味,於是把螞蟻油炸了吃。

3,我的零食被螞蟻吃了,於是我毀了螞蟻窩。

4,我好奇螞蟻能不能在膠水裡游泳,於是把螞蟻扔進膠水裡。

5,我感覺無聊,把螞蟻拿在手上玩,玩了十幾分鐘,最後隨手捏死。

6,我很好奇放大鏡燒螞蟻的原理,於是用放大鏡灼燒螞蟻。

7,我想要帶給螞蟻痛苦,於是抓住螞蟻,掰斷它的肢體,然後慢慢的用放大鏡照它,看到它在高溫下痛苦的掙扎,我感到一陣由衷的快感,於是燒一下,停一下,燒一下,停一下,盡量的延長這個過程,以帶給它更多的痛苦。

以上七條,實際上只有第七條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虐待,才是真正殘忍的行為。

其它幾條最多顯示出人對動物的漫不經心與不在意,個人認為這是正常態,可能大部分人也都是這麼想的。

但這裡涉及到一個問題,就是作為評價者與看客,人們很難真正完整的了解整個事情,比如6和7看起來非常的相似,而5中所描述行為的動機也幾乎是無從判定。

有些人喜歡直接將別人腦補成惡人,所以會導致被誤解的人因此暴怒。

假如你做了5里的行為,有人卻罵你內心殘忍,我想大部分人都會覺得對方是有病的。


這種東西看動機吧。

一個人為什麼要吃肉,為了生存。

一個人為什麼要虐動物,為了心理快感。

這樣一比還不明顯嗎?

還有說吃素也能生存的。其實植物也是有生命的,你要是非得抬杠,那隻好吃石灰沙子了。

哎,活著真不容易。


直接了當的告訴它是個變態,以下是虐待的含義 :虐待是指,出於取樂、迫害、發泄等利己目的(區別於自保自衛、宰殺食用動物等生存目的),使用極其殘忍的手段,對於人或動物,造成身體上的不可逆傷害和心理上的恐懼(區別於一般的責備)的行為。虐待包括使用人身暴力和性暴力、威脅和恐嚇、情感虐待和經濟剝奪。 在把這一段發給它 當然你對於一個變態不能要求太多,你怎麼說都不會改變它的 不需要反駁 曝光它。 如果是你的朋友建議離開它


其實兩邊都是很正常的操作。

一方認為虐待動物不對

一方認為你怎麼不想想吃肉的時候。

如果只是想反駁的話,可以從"虐待"入手。大多被製成肉製品的動物不會被人有意識的虐待,而是直接殺死,不符合虐待定義。

然後辯題就會開始糾纏在虐待的定義上。沒有裁判的辯論是什麼樣子大家都明白。

如果想要止戈的話,可以從另一個方面來看。

人對任何外界的刺激都是存在聯結的,有的人受限於人生的經歷,與動物建立的聯結薄弱,所以不會對"動物被虐待"這個事件產生反應。

有的人則是與動物(大多數時候是寵物)建立較為濃厚的聯結,所以在聽到動物被虐待時,他可能會優先想到寵物被虐待的場景,從而產生不適。

當然,這兩種人並不涵蓋全部類型再舉個小部分例子就是在吃飯時大腦會刻意不讓他對肉的來源,動物被製作為肉製品這個場景進行思考以免影響食用體驗,然後不吃飯的時候大腦不進行限制所以想到了覺得動物可憐。

我之所以舉出這個例子,可能是因為最常被譴責的就是這類人,因為他們是雙標。

我個人認為可以理解,印象里好像古代某個皇帝看著有人要把一頭牛做祭品,皇帝於心不忍來了一句"太可憐了,去換頭羊吧。"

有個詞叫眼不見心不煩,放在現在這個語境下,我想大家姑且也能明白我的意思了。


誰都要吃飯的,說皮草活剝動物,虐待動物不好。可是開皮草養殖廠一年能賺四五十萬,不開皮草廠誰給他提供生活條件?不能因為你看不過去就限制他獲得更好的生活。當然那種把貓放進烤箱里拍視頻的,的確該死。


吃肉是人的正常需求,而且為了吃肉宰殺豬牛羊的時候,都會儘快解決吧,也不會千刀萬剮的。有些國家還要求宰殺牲畜的時候盡量減少其痛苦。虐待動物是一種畸形的心理需求,純粹把自己變態的快樂建立在別的動物的痛苦之上,跟為了吃肉宰殺牲口完全沒有可比性。而且虐待動物的人一般都會虐待弱小的非食用的動物,你讓他去虐待一頭豬一頭牛試試。

p.s. 自然界獅子老虎捕獵,也是速戰速決,吃飽就是目的,不會虐待獵物吧。


我們這有個人常去狗市上買狗,買回來寵幾天,然後打幾天,然後就想用一切辦法虐狗,先把它吊起來勒緊然後給狗灌水嗆它,如果不死就再換別的辦法,玩一段時間還不死,就把 賣掉,然後再買一個繼續。真人真事,據說實際更殘忍,很多經常去他家打牌的人看不慣,都說他兩句,但是似乎越說他就越來勁,光棍殘疾。


虐待是玩弄生命,性質不同。


虐待動物肯定是殘忍的,吃肉也無疑是殘忍的,這是對動物的殘忍。

而指責是對人的殘忍,對人的殘忍應該是更過分的。

大家都對動物殘忍,而且人類要好好生活就必須對動物殘忍,何必互相指責?

所以我認為,責任在首先跳出來指責的人。

五十步笑百步,百步笑五十步都不可取。


看你怎麼定義「虐待動物」

如果吃狗肉、殺老鼠、拍蚊子也是虐待動物的話,那根本不用反駁,你就是聖母婊


您好,根本不需要反駁。

反駁沒有意義,浪費時間。

凡事罵別人聖母表,都不會直對狗貓動物殘忍,對人也很殘忍。

你看看當提到幫助難民的事,一群人站出來罵聖母表。

這種對人和動物都很殘忍的人,

讓他們自個去,將來他弱勢的時候,就會哭著抱怨其他人為何對他如此殘忍了。

參考請看,

一名丈夫父親熱愛家暴,女兒妻子兒子不斷遭受家暴毒打,

該丈夫認為弱肉強食,適者生存,他是強者,他有權力家暴妻子女兒兒子,

後來該丈夫癱瘓後,妻子女兒兒子集體跟他斷絕關係,不願意養他,他現在情況堪憂,還找自媒體來求助,希望可以勸妻子兒子女兒回來照顧他,哭著說對不起

體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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