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陽台外立面開裂下雨天滲水,物業應該給解決嗎?
我們小區是老小區,之前的物業一直管各種漏水問題,而且每年都給樓頂做防水。今天年初我們這邊的老小區突然被燕竹物業接管。今年四月份久旱的燕郊下了雨,我發現我家陽台窗戶上邊的牆體外立面往裡滲雨,於四月二十七號報修。我家陽台外牆上有不止一條裂縫,而且陽台位置離本棟樓金角比較近,我們小區別的樓也有陽台外牆開裂的,之前的物業都給解決了。今年新換的物業在前前後後三個月時間內,沒有給解決問題。因為需要出四百塊錢的人工費用,非說是我家安窗戶的時候穿釘打裂的外牆,不負責維修費用,讓我自己負責,並且揚言如果我不滿意就讓我去起訴物業公司。
我所在小區的物業是大公司「」燕竹物業服務第五分公司」,目前燕竹物業已經壟斷了大部分 燕郊老小區的物業服務工作。我們的頂樓是五樓,物業是不是應該派物業公司的員工來維修?這個狀況物業該不該負責?如果起訴物業公司,都需要走哪些程序?
周末的時候,已經找人上樓頂把裂縫補好,裂縫原因是樓頂靠外牆石灰開裂,多謝各位關注。
維修外牆需要動用維修資金或業主自己掏錢的。
另外,先前的物業公司這麼給力,為什麼要換?所以說,你們這些業主就只會折騰,該。
記住一句話,第一次才珍貴。人都是有感情的。
第一個男、女朋友,那叫初戀。
第一個夫或妻,那叫原配。
第一個物業公司就像你的初戀,業委會成立後如果繼續委託這個物業公司,則這個物業公司就變成原配,與小區一同老去。
很多時候物業公司是越換越差勁,原因很簡單,有幾個小區聽說過物業費漲價的?十年前1塊2的物業費有錢賺,十年後還是1塊2,不虧就算好的了。現在你把這物業公司趕走了,好呀,試問,新來的物業公司有沒有上漲物業費?如果漲了,那還好說,如果沒漲,那這家物業公司的老闆是開銀行嗎?所以呢~~~唉~~
沒義務,告不贏,得掏錢,或者收集簽名動用維修資金
原來物業真是盡了力,過了保修期的房屋防水,只要不是公共部分的,或者需要動用大修基金的,基本都是業主自己掏錢解決。
現在這點物業費,養工人都困難,還要出錢維修不屬於自己責任的防水,物業肯定不幹的。
何況,人家還說了,是你自己安裝窗框的原因造成的。
物業有自己的服務內容和範圍,不是什麼都要求物業來解決的。有業主動不動就不交物業費,一拖好幾年的都有,這是不應該的。
你不信,你起訴一下看看,百分百你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