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小區是老小區,之前的物業一直管各種漏水問題,而且每年都給樓頂做防水。今天年初我們這邊的老小區突然被燕竹物業接管。今年四月份久旱的燕郊下了雨,我發現我家陽台窗戶上邊的牆體外立面往裡滲雨,於四月二十七號報修。我家陽台外牆上有不止一條裂縫,而且陽台位置離本棟樓金角比較近,我們小區別的樓也有陽台外牆開裂的,之前的物業都給解決了。今年新換的物業在前前後後三個月時間內,沒有給解決問題。因為需要出四百塊錢的人工費用,非說是我家安窗戶的時候穿釘打裂的外牆,不負責維修費用,讓我自己負責,並且揚言如果我不滿意就讓我去起訴物業公司。

我所在小區的物業是大公司「」燕竹物業服務第五分公司」,目前燕竹物業已經壟斷了大部分 燕郊老小區的物業服務工作。我們的頂樓是五樓,物業是不是應該派物業公司的員工來維修?這個狀況物業該不該負責?如果起訴物業公司,都需要走哪些程序?

周末的時候,已經找人上樓頂把裂縫補好,裂縫原因是樓頂靠外牆石灰開裂,多謝各位關注。


維修外牆需要動用維修資金或業主自己掏錢的。

另外,先前的物業公司這麼給力,為什麼要換?所以說,你們這些業主就只會折騰,該。

記住一句話,第一次才珍貴。人都是有感情的。

第一個男、女朋友,那叫初戀。

第一個夫或妻,那叫原配。

第一個物業公司就像你的初戀,業委會成立後如果繼續委託這個物業公司,則這個物業公司就變成原配,與小區一同老去。

很多時候物業公司是越換越差勁,原因很簡單,有幾個小區聽說過物業費漲價的?十年前1塊2的物業費有錢賺,十年後還是1塊2,不虧就算好的了。現在你把這物業公司趕走了,好呀,試問,新來的物業公司有沒有上漲物業費?如果漲了,那還好說,如果沒漲,那這家物業公司的老闆是開銀行嗎?所以呢~~~唉~~


沒義務,告不贏,得掏錢,或者收集簽名動用維修資金


原來物業真是盡了力,過了保修期的房屋防水,只要不是公共部分的,或者需要動用大修基金的,基本都是業主自己掏錢解決。

現在這點物業費,養工人都困難,還要出錢維修不屬於自己責任的防水,物業肯定不幹的。

何況,人家還說了,是你自己安裝窗框的原因造成的。

物業有自己的服務內容和範圍,不是什麼都要求物業來解決的。有業主動不動就不交物業費,一拖好幾年的都有,這是不應該的。

你不信,你起訴一下看看,百分百你輸。

希望能幫到你,求贊,求感謝,求關注。


這個情況走法律也不一定會贏,外牆本就不屬於物業維修範圍,建議申請維修基金。


謝邀。

開發商防水保五年,您這個老小區那就是過了質保期了。這種情況下,動用大修基金可以由物業公司牽頭整體維修,不動用大修基金的話,物業就只負責公共區域的修修補補,日常維護,具體怎麼界定我是不清楚的,但是我知道的是,就算物業給您修,也是修不好的,修一次頂一兩年,然後還是反覆滲水反覆維修。

我的建議是自己住的房子,防水問題就一步到位做好,一勞永逸解決煩惱,反覆維修不划算。

可參考:董永明:什麼也不懂,如何一勞永逸做好防水,徹底解決建築滲漏水煩惱?


沒業委會之前小區的維修基金不好動,所以物業會自掏腰包小修小補。

當然有業委會後物業也可能更黑,因為大家的權利意識還是普遍不成熟,容易被別有用心的人帶上賊船。

不過因為隻影響到你家,不屬於較大的安全隱患,又只是幾百塊錢,這種的單獨走維修基金很難申請,光一個個找同棟樓的住戶簽名就很麻煩。

只能說幾百塊錢就自己認了。


房子的外牆防水過了保修期就只能動用大修基金了。

大修基金的動用需要業委會,業主大會批准。

告物業公司之前請先看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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