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員工:一種是幾乎每天加班一兩個小時,早上卡點上班,周末從不加班,另一種員工,每天都早到公司一個多小時,下班很少加班,有時候周末去公司做沒做完的事情。兩種員工住的地方一樣遠,工作能力相當。作為管理者應該重用哪種員工。


用感性的相對論來解答一下哈

作為管理者可能更青睞加班的員工。

因為管理者清晨上班看到早到的員工,無法識別早到一分鐘還是一個小時。

而管理者下班的時候,放眼望去,那個比管理者下班還晚的員工卻容易給管理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這就是相對論。

說什麼理性?理性就是看業績,而不是看出勤了。但管理者是人,是人一定就有感性。不信自己上下班的時候關注下早到和加班的同事,看看自己的想法是什麼?

職場加速·時間管理:每天多出2小時京東去購買?

——《職場加速*時間管理》,這才是質的突破。那些加班都是量在積累,而且是否能量變到質變,取決於不同的環境。最可怕的是一直在量變,沒有超越質。


你好,這就看領導個人喜好了。

早到一個小時的員工,自律性比較強。從不加班能完成工作,說明工作能力足夠。

每天加班的員工雖然能完成工作,但是每天加班除了能說明工作盡職外,工作能力有所保留。

以上問題只能在雙方都是同一崗位下才能對比討論。

如果工作崗位性質不同,就沒有可比性了。

例如:銷售崗位可能加班的多些(早上客戶都沒起床);行政崗位準時下班的多些(行政後勤事務早到能處理)。這跟客戶作息時間有關。

希望以上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作為管理者,應當重用效率更高,貢獻更大的員工。加班和早到不能作為重用員工的參考標準。

如果這兩個員工每天都需要通過加班一兩個小時或早到一小時才能完成當天的工作量,可能存在以下情況:一是公司安排工作任務過重,員工必須通過延長勞動時間才能完成;二是這兩個員工工作效率低,八小時內完不成工作;三是這兩個員工已經養成了早來晚走的習慣。

一.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公司就要考慮一下工作安排是否合理,如果確實是工作量安排過重,那就修改工作計劃,降低員工的工作負荷,為員工的身體健康和切身利益考慮,而且必須要遵守《勞動法》。不能讓公司背上血汗工廠、996工作制、剝削員工等罵名。

二.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必須責成這兩個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八小時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有好多員工是這種情況,工作時間磨洋工、出工不出力,等到下班再加班工作,或者第二天早來處理前一天的工作。這種本末倒置的惡性工作習慣必須堅決制止,這種員工是對工作的嚴重不負責任,而且對公司資源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三.如果是第三種情況,責成他們改正這種不良習慣。我們單位就有這種情況,有個單身員工,下午下班不回宿舍,晚上待在辦公室玩網路遊戲;還有個員工為了考職稱和一些職業證書,每天早上早起一小時到辦公室背理論知識。

作為管理者,不能只看到員工早來晚走,貌似在非常「勤奮」的加班,這時候要深究他們每天加班的具體原因,以及他們平時的工作表現。偶爾加班屬於正常現象,如果天天在加班,那就不是公司的原因就是員工個人的原因。我作為管理者,只關注員工日常的工作表現,和任務的完成情況!我要重用的是八小時工作制內總能超額完成工作的員工。

在我的眼中,加班是無能的表現,說明員工的工作能力低下導致的工作效率低,所以工作時間長。不管是晚走的還是早來的,這兩種員工我都不會考慮!


謝邀。

喜歡不早到也不加班,但卻能交收工作的。最好什至有空提前出去吃下午茶。我才不管他幾點上下班,我只管他把事情妥妥當當做完。做得越快證明他效率越高,同時他每日休息時間越多,第二天的精神越好,這是良性循環。

除非特殊原因,要早到很多或加班很多才能做完事的員工,在我考慮撇除的範圍內。

早早下班互相推動工作效率不好嗎?


我比較奇葩,能按照規定的按時按質交付工作結果就特別喜歡。

加班早到都是反人性的活法。


你這個是個人喜好的問題么?如果類似調研的問題,個人喜好的話,我喜歡第二種,這根個人工作習慣有關,每天早到說明能起早,周末適當的做一些工作,也有助於在上班時候保持工作狀態。如果你是問作為管理者應該提倡哪種行為的話?我覺得你用單純的加班習慣來概括員工不能說明太多問題,作為管理者一定是關注成果和效率的,那就要給他們加限制條件,成果不相上下,效率也都相當,那做到這兩點不耽誤事兒還在乎他什麼時候加班么?就是我覺著你這個問題問的不是很好,就像問你喜歡微胖的異性還是瘦一點兒的異性,因人而異,但是作為管理者是放在特定環境下的職業者,他更多關注的是工作職責和這個職位應承擔的責任和具備的能力,不是用自己的好惡去判定有某種行為的員工就是好員工,依據事實對員工進行評價是管理者展示公平的有效手段。


合易認為:「加班」與「早到」只是員工行為的一種表象,管理者不應將其作為評判員工優秀與否的標準;管理者應將對員工評判標準的重點放在「責任心」與「工作結果」上來。有些員工因工作效率較低或有工作拖沓的習慣,導致無法按時完成當日的工作,故選擇加班,久而久之會給管理者產生一種「假象」,管理者會誤認為該員任勞任怨、有責任心。還有些員工家裡公司較近,經常很早來到公司,但來公司早不是為了開展工作,而是刷手機、聊QQ;所以不明真相的管理者也會誤認為這樣的員工工作敬業、積極向上。其實,這些所謂的「加班」和「早到」都是蒙蔽管理者雙眼的假象。管理者應該就表象而探究其員工的工作本質,比如:通過某一次臨時加班,觀察員工是否有抱怨;是否在加班期間內,保質保量的完成加班工作。再如,觀察天天早到的員工,是否一早到公司後,就開展工作。因此,管理者不能通過「加班」或「早到」來評判員工的工作態度或者將其作為喜歡員工的考量因素,而是要深入探究員工的工作本質,並將「責任心」與「工作結果」作為評判員工工作的主要考量因素。


作為管理者,你應該會權衡他們早到和加班的心理。

為什麼早到?為什麼加班?

當然選擇將工作放在心上的那一個,早到可能忙自己的事情,加班可能在玩,或者好根據工作量和效率。做為管理者對於工作量和他們的工作效率會有所把控,有些行為是否可以改變,單個人是不同的,但是整個團隊的氛圍是可以影響每一個人的,處在一個積極的環境下,早到加班又有什麼問題呢?


按照我的思維我喜歡早到的,總是加班會讓人疲憊,而且少數人還會拖拉工作


喜歡能夠在合理的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的員工。


早到打卡然後吃個早飯10點回公司?晚上加班打遊戲蹭補貼還是加班工資?還是要證明你能力不行8小時工作做不好?我是都不喜歡這樣子愛表現的員工,反而依據KPI 來看即可,工作時間可以自由,但是輪到你該做的事情要做好,該玩玩好,該工作時候工作要有態度,好了,我加班去了。。。


謝邀,個人覺得管理者應該偏向加班的員工,工作效率高,超額完成工作,然後又加班加點的,總的來說就是給公司帶來很大的利益的員工,老闆都是很小氣的,哈哈


不從企業管理角度看,從用工成本上來分析

第一種,屬於延時加班的情形,法律規定只能給予加班費,加班費時工資為正常時工資的1.5倍。

第二種屬於休息日加班,如果對方主張加班費加班費為平時日工資的2倍,但是能予以補休。

老闆經營公司的目的是向前,向錢,成本也是考慮的一個方向。

以上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喜歡聽話能夠順利甚至提前完成工作的


喜歡有腦子的員工,加班和早到都是表象,如果一個管理者只看錶象,那就是個膚淺的管理者。


看情況


最喜歡正常出勤,出品穩定,偶爾還有驚喜的員工。

不管早到還是加班,只要出品不靠譜都鬧心,沒啥區別。


我更喜歡能按時完成工作的人


加班是你在上班時間沒處理完你的工作的體現,不是你工作能力強。

早到是你覺得僅靠正常上班時間無法正常完成你的工作的體現,也不是你工作能力強。

我喜歡最快把事情做完而且做的夠好那個。

——

做事,做事,做事,做不好事早到晚到一切都是扯淡。


只喜歡悄不溜秋就把活給乾淨漂亮幹完、不給自己找麻煩的員工,至於說加班還是早到,只要不被HR盯上,愛咋咋[doge]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