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腦積水:

一:4月30號行腦室腹腔外引流術,但是輕微出血,造成引流管堵塞。

二:5月6號,行清管術,但是腦室腹腔外引流管並未通開,此過程中大出血,出血量100毫升,手術記錄並未記載出血事故,與此同時行腦室外引流術,此時並未清除血腫。

三:5月8號,行清除血腫的手術,又行腦室外引流術。

總結:此時頭部有兩根外引流管,兩個孔,一個去骨瓣減壓窗。

手術過程中大出血,大夫隱瞞實情,讓我們造成錯誤判斷,延誤病情,醫院是否存在失誤。


就不寫「謝邀」了,因為類似這種形式的問題:「是不是醫療事故」、「醫院/醫生有沒有責任」,請別再找我了,「是不是」、「有沒有」,不是網友可以回答的,而是應該由職業的鑒定部門去做的。

在我看來,跑網路上問這種問題,就不是解決問題的態度。你應該做的,是依法依規依程序,提請衛生監管部門進行調查。

因為,我們不瞭解具體情況,也無法找到雙方瞭解各自的證據,是無法得到一個相對客觀的判斷的,——既然這樣,回答這種問題有什麼意義?難道你期望有不符合你希望的判決出來時,你可以拿著這些答案說「看,知乎都說是有責任的」,……知乎可以推翻判決?

——————————2020.05.03 10:02補充———————————

可能之前我語氣不大好,這裡好好跟你說——

首先,即使你非常努力地客觀描述了,但這裡也只聽得到你說的話,沒有相關醫生的任何描述或辯解,換句話說,無論如何,這都是你的「一面之詞」(沒有任何貶義),而依靠一面之詞,是無法判斷對錯的,對吧?實際上,在網路上詢問這類問題,可以說100%都存在這種缺陷,所以,這類問題,學醫的人基本都會反感,——不是反感你質疑醫生的工作,而是反感這種被質疑的人無法辯駁的一面之詞。

其次,你不是學醫的,寫的東西往往是依靠自己的理解和想像,比如你說的「腦室腹腔外引流術」,應該是「腦室腹腔分流術」,這還算好的,錯的不算太離譜,可以猜測是什麼,可萬一猜錯了呢?但是,這個分流術前後癥狀體徵如何,檢驗檢查的情況又是怎樣,你沒有提供,很難判斷。如果是那種憑自己理解寫的手術名稱,就更難判斷了。

再有,一個知識點,神經外科,以我所知是唯一允許術後再出血的專科。為什麼?因為血管的結構,四肢、胸腹等地方的血管,大多是比較堅韌的,止血的方法是結紮,什麼意思?就是把破裂出血的血管,用絲線或其它材料,把它拴上,拴一道不夠,就拴兩道,我轉科時見過最多的,是結紮脾動脈,拴了五道。而大腦裏的血管,很嫩,有點像薄薄的嫩豆腐,結紮是不可取的,因為會勒斷,所以全世界基本通用的就是電凝止血,聽著很「高大上」,其實就是用電燒灼,使血管變性皺縮,裡面的血液凝固形成血栓堵住出血口。這兩種方式,就像水管漏水了,你打個結阻斷漏水,還是用黃泥堵住漏水,哪個更可靠?當然是前者可靠。更何況,即使術中反覆查看,都沒有出血了,那些「黃泥」似乎徹底把漏洞堵住了,但術後血壓波動,就像不斷迅速地調整水壓一樣,很難說是不是會把「黃泥」沖走。所以,腦外科雖然不是100%都會再出血,但因為再出血而二進宮的的確不少。換句話說:因為術後出血而定性醫療事故,是缺乏依據的。

那麼,如何減少出血呢?尤其是置管引流這種手術。一般來說,兩個方面,一方面,需要好的裝置,比如植入顱內的管子,都是所謂「無損傷」的管子,很軟,稍有阻力就會偏轉;另一方面,就是醫生要熟悉解剖,盡量避開功能區和重要血管。但是,管子也不能太軟,否則無法穿刺進入腦組織,或者無法保持需要的方向到達病竈。而醫生熟悉的解剖也是有限的:我們知道的腦血管是這樣的——

圖片來自網路,侵刪

其實腦血管是這樣的——

圖片來自網路,侵刪

這還只是動脈,我們還沒有談及個體差異、解剖變異、病理改變。而且,你要明白,這些血管走行在腦組織的深淺不同區域,腦組織又是如此嬌嫩,根本沒有任何醫生會為了徹底止血而把腦組織丟棄,只會根據具體情況和自己的經驗,在儘可能保護腦組織的前提下止血。

你說的醫生術中出血沒有告知你們,我的理解是:沒有醫生會在肯定還有出血的時候關顱下臺,都是反覆沖洗沒有看到新鮮出血了才會下臺,術後複查才會發現有出血,如果血腫量不算多,還會再觀察,寄希望於引流管引出血腫,畢竟每次開刀對病人都是一次嚴重的打擊。但觀察一兩天不見減少,甚至增多了,纔不得已二進宮清除血腫。

——但是,這只是我依據自己的經驗對出血做出的猜測,完全沒有任何依據。所以,話又說回來了:通過網路,甚至是這個號稱平均985的知乎,你得不到關於具體的某件醫患糾紛的有用信息,尤其是客觀公允的答覆。

所以,我認同你有質疑的權利,也支持你通過合理合法合規的途徑維權,但我始終認為:跑網路上來諮詢這類問題,屬於浪費時間。


其實題主心裡已經有答案了,何必到知乎上來詢問。

這麼嚴肅的問題,沒有任何一個嚴謹的專業人士,僅憑題主的一面之詞就感下判斷。

法理上來講,醫療行為僅對過程負責,不對結果負責。就是說醫生的診療過程中沒有明顯違反診療常規,他的醫療行為就沒有任何問題,當然,我們國家的特色「醫鬧」可不管這些。

醫學是非常複雜和高度專業化的技術,我一個普外科醫師,僅憑理論課和輪科的那一點腦外科知識,完全不敢回答這樣的問題。

請大家對醫學、對醫生的專業性保持起碼的尊重,對疾病保持敬畏。


先治病,穩定後如果對治療存在異議,到醫調委協商,無果申請專家鑒定。


我外公14年三月份腦幹出血,昏迷三四個月後醒來了兩三個月,十月初去世了。

前前後後在兩個醫院ICU住過,病情反反覆復,腦水腫、黃金色葡萄球菌,等等都出現過。昏迷期間,兩個醫院的醫生都或隱晦或直接說過:情況非常不好,適時放棄也是可以的,否則人財兩空!在我媽四姐妹不放棄的情況下,外公還是從醫學診斷的重度昏迷(基本沒有醒來的可能)醒來了。

不建議去折騰醫院或醫生!沒有一個醫生願意看到自己的病人在自己極力拯救下黯然離去!像提問者這類思考,在醫鬧裏已經算比較理智的!但必須要明白,醫療資源和能力是受限於醫院等級和醫生經驗的,出現併發症,即使告知家屬,家屬能代替醫生做醫療建議嗎?

對於手術記錄中沒有記錄大出血是否屬於醫療事故,非專業人士無法作答!


今天不想客觀地回答問題。只想發泄一下:

術中出血是很常見的併發症,家屬們知情同意的時候說好好好,術後一出問題就開始想辦法拖醫生下水,如果每個患者和家屬都這樣,那我覺得醫生們也沒必要開展什麼有創操作了,拉回家該喫啥喫啥吧。


我看這個問題的標籤是神經外科學,我看,你直接修改標籤,修改成醫鬧得了。


您的問題,是得不到任何一個負責任的專業人士的正面回答的。

99.99%以上的執業醫師是沒有資格來對您所稱的案例作出有效力的判斷的。只有就本案例成立的專家鑒定組依據實際情況纔有資格下結論和判斷。

除了職業「醫鬧」以外的任何「專業人士」,要是沒有看到相應的材料,僅就您所描述的情況來下確定性的結論,我懷疑他的專業能力和道德水平。

如果對此次治療過程存在異議,提交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成立專家鑒定組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這是您的權利。不需要通過其他途徑獲取專業知識,也不可能得到除此之外的任何有價值的專業性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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