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萬能的知乎:事情是這樣的,本人男,未婚,前年家中出錢買了棟房子,因為我是二套房,當時首付不夠,就寫了女朋友一個人的名字(已訂婚),之後也是我一直在還月供。現在問題來了,婚期將至,女朋友要跟我分手,請問這種情況下,那套還未正式交房的房產怎麼處理?是不是全成她的了?補充:首付我父母的匯款票據都還在。法盲加傻逼一個,求勿噴。


題主大可不必擔心。此種行為屬於附條件贈與,以結婚為前提的贈與,當結婚這個條件不能成就時,該贈與合同就無效了。要求返還即可。
謝邀。

根據描述,該房產仍可主張屬於男方。注意:並不是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該房所有權就是其所有。當然,一般來說,是這樣的。


只要能證明,錢是你或者你家出的,且以結婚為目的的,那應該是可以主張產權歸男方的。而且我喜歡你的自我評價。加油!


應該是有你各種付款證據的前提下,這套房子要的回來的
提供匯款票據和月供房的相關證據,到法院起訴即可。該房與女方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你們的聊天記錄還是支付憑證,還有你們月供的依據,一般來說你們從來沒有涉及到借款,欠款之類的,那麼這個房子還是你的,而你提供的細節太少了,如果你需要更多幫助,你可以向當地律師諮詢,這個問題相對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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