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萌新常見問題。

先給我的看法:不要碰詭辯。詭辯不符合辯論要求。使用詭辯弊大於利。

從詭辯這個詞的定義入手,不那麼掉書袋、通俗的講,所謂詭辯,就是故意把黑的說成白的,錯的說成對的。

就沖這一點,詭辯已經基本和扯淡掛邊了。

在一個正常的比賽里,有著正常的對手和正常的評委,張嘴說詭辯這件事,風險都是很大的。事實上,詭辯常用的比如偷換概念(以偏概全、詞義含混)、製造偽證等方法,通過正常的攻防手段,對方會輕鬆破解,或者一旦破解己方馬上死無葬身之地。

所以,用正道就能論證持方,何苦玩這些歪門邪道?

尤其要注意,詭辯是故意顛倒是非黑白,這個主觀上攪混水的特點,其實是非常不道德的,對辯論賽自身的傷害非常大。無論是對方還是評委還是觀眾,大家要聽到的是坦誠交鋒,沒人願意來聽你攪混水,對不對?攪混水的辯論賽,聽多了毫無營養,且讓人反胃。

還要警惕一種說法,就是詭辯無所謂,甚至詭辯挺好的。畢竟「存在即合理」。這種說法,最直接的傷害,是把剛入門的小辯手帶到一條鑽牛角尖上的不歸路上去。本來,辯論賽要大家去了解社會現實,了解科學規律,結果詭辯直接消解了這層意義,小辯手只會在辭彙層面顛過來倒過去,玩多了毫無營養,且讓人反胃。

我覺得,小辯手不要試圖碰詭辯。畢竟用不了多久你就會發現,設計再多的、再好的詭辯,你在場上還是根本撐不住對面的一套質詢。即便死鴨子嘴硬,撐住了場子,你心還是會虛的。

迷途知返吧。


1、旗幟鮮明地反對詭辯,因為詭辯破壞了「辯論的根本目的:加深對辯題及其背後道理的討論和理解(如果能更進一步最好:在這種更深的層面建立共識和行動)」。簡單說就是:當你覺得對方在詭辯時,你會根本不再願意和對方討論下去——將心比心,如果你這樣做了,對方肯定也一樣。任何以「阻斷辯論」為指向(或效果)的辯論技巧必然不容於辯論。

2、必須理解【是不是「詭辯」,這個問題目前並沒有形成嚴格的定義】

「白馬非馬」是詭辯嗎?從常識看,是。但如果意識到這是「名家」用以說明「語詞」與「概念」不一致的示例,那就不但不是詭辯而且是精妙之辯。

「偷換概念」是詭辯嗎?從定義看,是。但如果看看上面的例子,我們應該意識到「我對這個概念的解讀」和「對方對這個概念的解讀」也許天生就不一樣,那麼以誰的解讀為準?誰又在詭辯?

混淆充分條件必要條件、假言判斷通過否定前件來否定後件,這些「違反邏輯規則」的操作算詭辯嗎?你確定對方真的不是邏輯學沒學好,以至於無意間犯下了錯誤——而你又恰好水平不高,無力指出對方的錯誤,以至於只能憤憤地罵對方一句「詭辯」? =P

3、所以,在操作中,如果要樹起「禁止詭辯」「詭辯是錯的」這種大旗,必須先公示「【我們認為】什麼是詭辯」。

這種公示可以由主辦方做出,比如明確判准:如果某方混淆充分條件必要條件,則即使對方沒能指出,評委也應扣分(以減少比賽把有限時間耗費在指出這種低級錯誤上)。再比如明確辯題涵義:我們討論「大麻是否應該合法化」指的是具有成癮性的娛樂型大麻,而不是紡織業里的工業大麻。

當然,這種公示也可以由評委自己給出,但一來必須賽前明確告知參賽辯手,二來必須給辯手「拒絕此人評判這場比賽」的權利。


就說一個詭辯常用的「白馬非馬」舉例好了。

「白馬非馬」為代表的詭辯是有典型邏輯漏洞的

是 在中國漢語有兩個意思

第一個是包含,比如說 葡萄是水果

第二個是全等,比如說 土豆是洋芋

而你說 白馬是馬,用的是屬於,他轉變成了全等,讓你的內涵變了,而字沒有變。

而他的非馬,辯駁的是 不是全等,所以他也是對的

可是大家又不傻,怎麼會被這個東西懵過去?


首先如果把辯論看作是競技而非教學的話

使不使用詭辯是參賽者的自由,畢竟沒有人能精確的定義,只要符合某些標準這就是詭辯。

也並不是所有詭辯都一定會在時間有限的辯場上被看透。

但是使用詭辯就要承受詭辯帶來的風險。

畢竟詭辯要用的話主要是用於填充邏輯主線或前提背景的。一旦被識破,基本滿盤皆輸,整場被對方按在地上摩擦。


有沒有人先告訴我,啥叫詭辯?

我唯一能想到搭到一點兒邊的詭辯的例子也可能就是春秋戰國時期那個著名的「白馬非馬」了,可問題在於,人家也是一步步論證的呀,論證出來的東西,怎麼能叫詭辯呢

說到底,詭辯,不過是「啊呀我覺得你說的不對,但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反駁你」的辯論小白或者新人用的類似於法律概念中的「兜底條款」,對方辯友你太欺負人了,你居然欺負我邏輯不好?!欺負我文化水平低聽不懂你拿佛學禪宗立的論?!欺負我太乖巧不知道找矛盾?!

所以真的,真正摸爬滾打過的辯手表示,世上並無「詭辯」一說,如果有,那叫瞎bb,對方瞎搞,你發現了對方在瞎搞,豈不美哉,這比賽你穩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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