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很多的是沒有算過自己的咀嚼次數嗎?東西只要不是那種面粥豆腐之類的軟東西,像肉類米飯饅頭這種,嚼十幾二十下根本就嚼不爛好嗎。嚼十幾二十下僅僅只是把大部分切成小部分,小部分根本沒嚼爛,這樣直接吃胃不會不舒服?難道大部分人吃飯都是生吞的?

不信你們今天吃飯的時候可以試一下,其實你自己不知不覺都嚼了很多次,只是你不知道而已,三十三次真的不多。


個人喜好。不過個人建議不要,長期運動咬肌會變成方臉。影響外觀。。

四五十下的確有點誇張了。


因為麵包這種精細碳水,被口水打濕之後順著嗓子眼就能滑下去,所以網友們才會覺得咀嚼30多下挺多的了,況且四千年那一口明顯也是小口。

麵包如果不是高含量全麥粗糧的,要比饅頭米飯鬆軟得多,蓬鬆 柔軟 真的很好咽,更別提肉了,沒法比


我一女漢子,只有四五下。

照你這個吃法,可有飯友和你一起吃飯?可等的起?

牙齒磨損的也很嚴重吧。


別懷疑自己。

我從小嗓子眼兒細,吃紅棗都是煮熟之後姥姥剝皮再吃。

從初中住校開始不管倆人吃飯還是一群人一起一直都是我最後一個,而且是在他們一邊吃一邊談笑風生,而我被強制啞巴專心吃飯的情況下。

跟我弟這種壯漢吃飯,點了兩份他吃一份半,不是我胃口小,是我吃的慢。因為這個他沒少挨打也沒少長肉。

我爸是喜歡在店內就餐不喜歡打包帶走的人,就他吃過了純粹帶我吃飯也喜歡留我在店內就餐,次數多了都開始讓打包帶走了,他實在等的難受。

導致我現在咬肌巨大,別人臉胖是因為肉多,我臉胖是咬肌大。

今天吃煎餅果子特意數了一下,按鞠婧煒小口吃法嚼22下,我本人正常大口正常吃法嚼7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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