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意義?省府縣,省地縣,不都是三級嗎。你是覺得地級不好聽還是嫌市不好聽?


基於目前自己的一點兒想法,對我們國家的行政區劃提一點兒合理化建議。

我國行政區劃從古代上古九州以來經歷很多變化。開始是分封制,後來是郡縣制,再後來有州府,道路,省等各種區劃稱呼。及明清,已經穩定下來行省制度。

但是新中國以來設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來,市這種稱呼在各種大小級別中紊亂開來。既有直轄市也有省轄市,地級市,縣級市甚至鎮級市。這其中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府這一稱呼被取消了。原來的府就相當於如今的地級市這種二級行政區。但是現在統稱為市,因此完成了混亂。當初廢掉府這一稱呼是因為封建殘餘,但是省這一稱呼不也承自明清嗎。此外還有另一個重要的概念是市這一概念,市原來就不是行政區劃的稱呼,凡事人丁興旺有了城,裡面設了市的都是市,市也就是所謂集市,也可以代表繁榮發達的地區。現在統稱為市就出現了混亂。

說我的改變想法之前先說說外國是怎麼做的。美國和日本。

美國,實行的是州縣制度。所以它的行政規劃就是州和縣兩級。在美國把所有的州和縣劃分好了以後呢,剩下的就看各自的了。比如說,某個縣中某個Town因為位置好,風水好人口眾多了,根據法律他們就能自己成立一個市了。成立了以後,除了少部分事物,大部分事物都是市自己處理解決。包括市政府,警察,學校等。這個市可能位於某個縣,但是縣政府已經不能管市裡的事物了。這個市不斷擴張,直到把那個縣佔完了,那麼這個縣就歸這個市管理了。但如果市因為人口等原因繼續擴張,擴張到好幾個縣那麼大的時候,那麼有意思的就來了,這幾個縣反而歸這個市管理,成了這個市的一個區了。美國最著名的紐約底下管了五個區,就是吞併了原先的五個縣。

綜上,市這一稱呼在美國就恰好對應了人口數量這一法則,畢竟人口夠了才能申請設市。

日本,日本國土面積小劃分只有兩級。都道府縣是一級,市町村是二級。日本有一都一道兩府和四十三個縣。底下的市町村也是和發現狀況掛鉤,人多的就是市,人少的就是村。還有很多是町。這在我國會很可笑是吧,市居然和村是一級了。

好了,重要的來了。我國行政區劃要改的話其實我認為是很簡單的。一共就兩點,一恢復二級行政區「府」的稱呼,二是在縣級,根據發展程度分為縣區市三種稱呼。

這樣一來,所有的市被歸於縣級。

這樣的話一切都順理成章一目瞭然了。國家區劃就成了:省/自治區-府/都-縣區市/自治州

你可以聽到以下稱呼:

北京都海淀市

上海府靜安市

重慶府渝中市

河南省鄭州府二七市

陝西省西安府未央市

可能有人覺得,明明一個大城市,現在分那麼多小城市也不好分,但是事實上這種小城市多組合纔是精細管理規劃的一種,放眼望去,世界中某城市裡面又分為好多市的情況也是屢見不鮮。

當然也會有人覺得,在鎮一級設市不是更符合規律嗎。但是由於我國幅員遼闊,市鎮人口眾多,鎮一級設市會吞併縣,又會出現市管縣的狀況。廣域市是我國的基本特徵,改造同時,還好稍微保留這一特徵,現在的市級過於廣域,鎮一級又容易膨脹反吞掉縣。所以在縣一級適度廣域是比較好的折中選擇。

綜上,我認為省府市三級可以參考。


名義上恢復還是有可能的吧,但也只是有可能而已。因為實際上現在已經是省地(市)縣三級行政區劃了。

其實自古以來三級行政區劃還是很主流的。

漢代的州、郡、縣,州最開始是監察單位,但很快就膨脹了。

唐代的道、州(郡)、縣。道依然很快成為了實際上的一級行政單位。

宋朝的路、州(府)、縣,與唐代類似。

元代以行省代替路。

明清都有四五級了,但實際執行中仍然不斷向三級靠攏。


現在已經是省地縣三級區劃了,跟省府縣三級大同小異。府現在一般只用於君主制國家行政區劃的翻譯,比如泰國。

府/直隸州-地級市,散州-縣級市,廳-自治州。


目前實際實行的省–市–縣三級制 實際上與省府縣基本一致 只不過地級市普遍比古代的府要少許多 撤銷地級市是不可能的 因為很多省有一二百個縣區 省里根本管不過來 但是撤銷一些小地級市 減少地級市數量 必定是大勢所趨 像河南省漯河 鶴壁 山東省棗莊 日照 這種小地級市30年內很有可能會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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