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喜歡讀書,也享受讀書所帶來的喜怒哀樂。這個問題,自己斷斷續續問過自己很多次,不過每次都沒能給出一個令人滿意的答案。故此,拋出問題,歡迎大家對文學各種討論。


讀書不一定有意義,許多書可能讀完就忘了,但是都會成為你的一部分,體現在你的思想和言行舉止裏。


讀書兩種作用,一是消遣,二是學習。

讀書的原則就是讀自己想讀的東西,學自己想學的東西。

就是這麼簡單,不要強自己所難,那就是自己找不自在。


所有的認知活動,都是為了看清楚世界,然後弄懂自己。

對世界、自己進行認知,有兩個途徑:直接經驗,間接經驗。

文學作品屬於間接經驗。

因此我們讀文學,就是在讀自己。

如果我是矮窮矬,我看到駱駝祥子的掙扎,我會流淚悲傷。如果我是高富帥,我看到駱駝祥子的掙扎,我會感慨惜福。如果祥子是我的過去現在或未來,如果高富帥是我的過去現在或未來...不同的組合模式讓我們看清楚自己到底是什麼然後無惑。

無惑之後,就能更好地品味生活帶來的一切,甚至打造自己想要的生活。比如,茴香豆的茴字,真的只有六種寫法?我來搞搞看有沒有第七種。然後就可以回答一個問題:

你周圍有哪些硬生生活成一個段子的事例?


沒法不讓人類仰望星空,沒法不讓短暫的生命陷入苦悶。


借用一句話來說:

「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羣,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鳥獸蟲魚之名。」

——《論語?陽貨》

這句話擴大到文學,也未嘗不可。


讀我去不到的地方。


既然你本身是一個讀書愛好者,並且提到你享受讀書所帶來的喜怒哀樂,所以基本可以推斷出你是一個自身有一定文學閱讀功底,能對文學產生共鳴的人了。

其實讀文學到底在讀什麼,追究到底,和你所閱讀的文學類型是有關係的。

讀詩的人可能追求文學的藝術感,讀小說的人愛看別人的故事,讀散文的人喜歡做情感體驗。歸結一下,其實人們閱讀文學可能在讀這些:

一、讀「快感」。典型的一些看上去很爽的文學作品,還有網路上一些爽文(並不能因為網路文學不入流就忽略它的主語仍然是文學的事實)。

相較於圖片和影像來說,文字是一種感官刺激沒那麼強烈的表現形式,但並不代表它沒有刺激。相應地,它更能夠發揮人們的想像力。在文字的影響下,大腦中產生的畫面更加符合自己的喜好,會形成其他形式不可替代的刺激感。什麼種馬文、穿越文多半是這種帶入而產生的刺激。

它們很俗,但不可否認這是很多人讀文學的目的——爽就完事了。

二、讀"體驗」。不僅僅是通俗文學講究體驗,傳統嚴肅文學一樣會強調代入感。人們往往對於文學閱讀有這樣一種需求:

人生只有一次,我們從文學文本里去體驗那些今生無法體驗的人生。

藉助於文學作品,我們的人生可以不單一,可以體驗鐵匠的生活,體驗流浪漢的生活,可以聲名狼藉,也可以萬眾矚目。這是一種很高級的「意淫」,它的目的並不是感官刺激,而是豐富自己的人生體驗。

三、讀「美」。文學文本是作為一個整體宏觀存在的,但文字本身是微觀的,文學也經常要在細節上下功夫。

很多人閱讀文學,會突然覺得哪一個文本非常的美,覺得這首詩寫得秒,覺得句子讓人心曠神怡,這是語言的魅力。因此文學作為一種審美藝術,讀者去讀「美」是一件非常合情理的事。

當你能提出這個問題,可能你已經擁有文學的自覺了,能感受到文學之美妙的,都是幸運者。


我最開始最喜歡讀的是小說,因為很有意思,可以窺探別人的人生道路,體驗不同的人生。

我一直不懂散文,我覺得散文應該是像白開水一樣,讀了就像認識一樣,很近,很清楚,但具體起來什麼也沒有。

讀詩我感受到了新奇與痛苦。新奇在有些語句的組合,有些比喻的運用可以如此奇妙超脫,痛苦嘛,就是深入文字背後的情緒中會感受太深……


孔子說,讀詩,可以興觀羣怨

  • 興,產生感想,增長知識;
  • 觀,一粒沙子看世界;
  • 羣,交很多現實的或精神的朋友;
  • 怨,發泄情緒,撫慰心情。


是讀文學本身。不參加任何個人意志,在一段時間內完全放空自己進入另一個自己現實生活中無法體驗的世界,做一個看客。然後會發現,沒有任何人十全十美,沒有任何人不可救藥。


讀書不是為了雄辯和駁斥,也不是為了輕信和盲從,而是為了思考和權衡

閱讀一本經典文學小說,相當於你多擁有一種自己未曾有過的生命體驗。


個人認為,我們讀文學作品大致有兩個功用:一個是讀人性,優秀的文學作品歸根結底在寫人性。一個是獲取知識和見識,因為一部文學作品中融合了作者的思想、學識等很多東西。


很有趣

我有跟題主一樣的想法,正是在我想要提問的時候,發現了這個回答。也因為這個有感而答哈哈。

「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但是我們卻有同樣的悲歡喜怒(就像現在)。在看文學作品的時候主人公的一段經歷,或者是作者有感而發的幾句話,也許就讓我們能體會到那些不屬於我們的悲歡了,所謂感同身受,這個時候人的悲歡也許就相通了吧。


它的社會價值與功能,孔子就評論過詩的社會價值。

在《論語·陽貨》中曾高度總結過文學的社會功能,認為「《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羣,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 「興觀羣怨」的視角去讀文學就可嚼出大量筆墨之瑰


瞭解我們生活的世界,解讀這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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