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工作是在親戚家做的,就是混混日子,也不跟別人交流,工作有8年了,做過18份工作,基本上都是被別人的辭退,我不想一直被辭退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做的基本上都是文職類工作,有行政人事內勤財務,做事很粗心大意,經常會犯錯,單位辭退我也沒說具體原因,就是不合適,剛剛找到一份新工作,才交接了沒幾天,領導就說我的工作態度不行,太不積極,可能是我沒有好好和之前的人學,還說如果做不到她說的要求可以自己提出離職,我現在很惶恐,不知怎麼去改變,也不想和別人交流,我有抑鬱症,我不想一直被辭退,該怎麼辦呢


謝邀。個人直白點理解,長期頻繁換工作的原因一可能是性格問題,二是工作能力問題。我理解你是這兩方面都比較欠缺所致。

首先講性格原因,這個要改是比較困難的,但並非不可實現,同一個人一年職場經驗和八年職場經驗性格方面肯定會有變化。看你的描述,之前應該性格應該是有點內斂,不知道現在怎麼樣了,職場里除了會做事,還要會做人,做人怎麼做?需要通過和別人不斷的溝通交流讓人家認識你,喜歡你。有些人天生靦腆,還喜歡給自己設限,必然會越來越孤立。所以要多嘗試和別人溝通交流,工作上談學習,工作外談興趣,讓大家從心理接受你,這樣即使有問題,別人也願意多幫你。

其次,工作能力,這個又包含你願不願意做,會不會做。願意,主動性就好,看起來就積極,即使有時能力有所欠缺,態度積極,也可能被某些企業接受。能力,就是你工作這麼多年,做過這麼多工作,自己擅長做什麼,這個需要你自己好好梳理一下自己的技能,工作八年找工作,企業要的是那種來了馬上可以產出的。

最後,你說抑鬱症,不知道是醫生診斷還是自我判斷。如果是醫生診斷,需要去看下醫生,做下專業點的治療。如果是自我判斷,可能和你內向有關。不管怎樣,我的建議是發展一兩個轉移你注意力的愛好,同時能找到一兩個朋友多和你聊天,幫你打開下內心。

加油,朋友,生活為艱,但我們也別無選擇~


你跟我相反,我剛畢業那會,做過20多份工作,都是我不幹的,因為就一直在嘗試看看自己到底喜歡什麼工作。你出去玩玩吧,先別工作了,然後健健身,化化妝,讓自己自信起來,然後實在不想工作,想著自己喜歡啥,做點喜歡的事


安慰你的話就不說了,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用人單位的單方解除都應當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相關條例,或者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其他解除均屬於違法解除,你可以要求兩倍工資的賠償金。要是超過一個月用人單位仍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話,此種情況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你好。建議你先休息一段時間。去旅遊散散心,或者去看看心理醫生。不用急於找工作。畢竟工作次要,心情舒暢,開心才是人最重要的。你的父母,也不會急需你工作,而是想你快樂。

沒事的。你要加油。如果比較難適應,就做些線上的工作。在這個城市有許許多多人和你一樣,能挺過來就可以了。


剛被辭退 很內向


答主人還好嗎,我也是這種情況。我們認識下吧


不要懷疑自己,相信自己,如果自己都放棄自己那不是死路一條了,我情況跟你差不多,你多大了


你這情況對你抑鬱症只能是惡性循環 主動辭職 自己去玩玩 放鬆一下 再找份自己喜歡的工作 實在不行自己創業試試 自己的公司自己肯定帶勁


⊙?⊙!

如果目前工作不順,對你造成困擾。

那首先得自我反思。

找出問題的原因,然後找解決辦法吧。


每天記錄一下出錯、領導批評、同事指責,用筆記記下來,一項一項改,堅持半年,就能看到希望。只有行動才能改變,否則還能有什麼辦法。


我覺得對於過去經常被辭退的事情你不用想太多,過去就過去了,現在才是最重要的。

或許以前的工作都不是你喜歡的,甚至完全沒有興趣,你也就沒有用什麼心思在工作上。這很正常,也很常見,不止你一個人這樣。

現在的話,或許應該先從「我能不能把這份工作做好,能不能做長久、會不會被辭退」這樣的焦慮恐懼中走出來,好好和自己對話(當然同時可以找其他人交流),反思梳理自己的思想觀念,好好地再自我認知一次。至於工作什麼的,只要你想好了,有決心去做,我覺得沒有什麼事做不好的。

希望您以後越來越好,越來越開心。


當能力不足以駕馭你的工作時,你此時應該靜下心來——去好好反思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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