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地,从文学上看,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柯南道尔对前辈爱伦-坡的借鉴和超越。

而特殊的时代背景让福尔摩斯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大IP,从杂志连载,到默片登上荧幕,一百多年来追随者们的再创造,已经让现在影视中的福尔摩斯远远超越了原著,即有了商业的,或者说广义的流行和成功。

先说文学。

综合考虑创作历史、流传度和作品质量,侦探小说界前三把交椅应当是爱伦-坡、柯南道尔和阿加莎-克里斯蒂。

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算第一部侦探小说,那主角杜宾就是文学作品里的第一位侦探人物。《福尔摩斯》中有太多杜宾三部曲的痕迹。例如叙事角度是一致的,都以侦探搭档的旁观角度进行描写,主角性格是相似的,偏于自负,蔑视警察官方。《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里都有「演绎法」的章节,福尔摩斯在陈述演绎法时,对理性思维和逆向思维的赞赏,和爱伦-坡花大篇幅写的「推理想像力」有很大一致。两人也都写过侦探在同伴身上进行推理,让同伴大感诧异的小桥段。

但无论爱伦-坡再怎么天赋异禀,对于刻画一位侦探人物来说......三个中篇(还是比较短的中篇)实在是太少了。

数量上差了一个量级,其实质量上也差了一个量级——毕竟写侦探只是爱伦-坡随便玩玩。柯南道尔把福尔摩斯的性格和生活写的丰满极了,并且把作为主视觉、故事叙述者的华生的性格和生活也丰富了。华生的医生身份,药物学知识,对于福尔摩斯是互补的作用,对于剧情来说是推动作用。柯南道尔进一步完善了推理的概念,将科学最大程度的引入到小说中——福尔摩斯是一位应用化学的高手,并掌握了很多系统化的刑侦手段。对于故事来说,就更加精彩,对于推理来说,就更让人信服。

多提一句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原因是,她的作品说明一件事,文学作品的成功并不等于文学人物的成功。吉尼斯认证克里斯蒂共出版过20亿册的作品,是人类最畅销作家,但她笔下的侦探波洛,很多人未必听说过。如果说柯南道尔写的是「硬推理」的话,克里斯蒂其实是将推理稍微弱化了,而加强了情节冲突的成分。波洛很少会像福尔摩斯一样拿著放大镜细细勘察现场寻找蛛丝马迹,阿加莎笔下最著名的两部,《东方列车谋杀案》和《尼罗河上的惨案》,基本上波洛都是像法官一样,轮流听取嫌犯的说辞,来完成断案——然后结尾来个大反转。(我看著克里斯蒂就是侦探界的欧-亨利)

克里斯蒂本身是一位创作舞台剧非常成功的作家,她的故事,戏剧性一定是大于推理趣味的。她大多数时候是用第三人称在描写,所以展开故事就可以很详细,但也就缺乏柯南道尔和爱伦-坡以搭档视角带来的推理代入感和即视感。

所以,单从文学上看,柯南道尔即使前有古人——作为侦探小说鼻祖的爱伦-坡,后有来者——侦探文学最高峰的克里斯蒂,福尔摩斯对比杜宾、对比波洛,人物塑造上的确是一枝独秀的水平。

再说商业。

今天人们了解的那个福尔摩斯未必是柯南道尔笔下那个福尔摩斯。倒可能是卷福、米福,说不定还有小罗伯特-唐尼福.......

福尔摩斯系列在杂志连载时就获得追捧,柯南道尔还没创作完结的时候,该角色就已经被搬上荧幕。人类第一部电影在1895年上映,而福尔摩斯系列的第一部电影上映日期是1900年。仅8年之后,1908年,作者也还没写完呢,影视界对于福尔摩斯的再创作就已经开始了。

福尔摩斯这个IP,拥有太多特征足够让他改编成成功的影视,被资本青睐并不奇怪,他是这样一个人,自负还不善交际的天才,沉迷实验还写论文的科学研究者,对刑侦手段做出补充的开拓者,历史上第一位私人侦探(福尔摩斯自诩),不屑名誉的推理爱好者,与官方保持距离又热衷帮助官方的低调市民,原来也有缺点的瘾君子,原来连很多常识都不知道的傻瓜,声称「脑子装进无用的东西就把有用的东西挤出去了」的怪才......

有了这些特点(大多数还是开创性的,后人是在拓展和模仿),成为一个130多年都流行的大IP,够了。


谢邀!

第一次这么正经的回答问题,因为自己真的很喜欢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的形象。

之前瞅过几眼《福尔摩斯探案集》,那时候感觉这本书不过如此,主要原因还是自己懒得去了解故事人物,梳理时间线。开始了解福尔摩斯是从高考完开始的,那时候想看的影视剧啥的都看的差不多了,听说有一部英剧《神探夏洛克》不错,也是推理剧,然后就从优酷上(免费呦,优酷真的良心,不和腾讯、爱奇艺一样,幸好版权没让他们买走)下载了第一季,然后,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彻底爱上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

影视剧中爱上福尔摩斯纯粹是因为他的耍酷,卷福演绎的福尔摩斯真的很帅。上了大学,有机会不花钱就可以看到纸质书,自己那段时间经常跑图书馆放置英国文学的地方去翻看《福尔摩斯探案集》。因为福尔摩斯的热度很大,图书馆那块的书也就是1/3在。我拿的第一本是《归来记》,这本书中描写的福尔摩斯也彻底让自己爱上了这个角色。

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是什么让自己这么爱福尔摩斯这个角色?后来渐渐地自己也找到了答案。我们喜爱福尔摩斯,并不仅仅是因为他多么的聪明,他破案的手法多么高明,更多的是因为柯南道尔描写的福尔摩斯不仅仅是一位神,也像一个人,让我们在一件件惨案中依然能感觉到人性的光辉。

&一案中,福尔摩斯调查出来了凶手,他把凶手叫到自己和华生的面前让他认罪,知道了事情的全部后让自己当法官,花生当陪审团,来认定那个人有没有罪.按照正常法律的角度,那个人必定要被判刑,可是,他们却放走了他.按照人性的角度,死的那个人罪有应得.

颇有种&中的风格,替天行道.按照正常的说法,梁山泊的人就是一帮强盗,可是他们身上也有一种英雄的气概,替天行道........

感觉自己扯远了,懂这个意思就行

格兰其庄园惨案中审判的部分是自己最喜欢的一节......


因为他有除了所谓推理以外的东西


《福尔摩斯探案集》并不全然是供人闲暇消遣,它也笼罩著一层人道主义的光辉。华生与福尔摩斯之间,不单单只是合作伙伴,他们也是朋友,虽然福尔摩斯总是指责华生犯下的一些推理上的低级错误,但华生了解福尔摩斯、关怀福尔摩斯,当福尔摩斯遇到危难时他不愿与他分开,勇敢地陪同他进行一次又一次的冒险,目睹他侦破一个又一个大案,以刚劲之笔记载下他为人类所作的贡献。而华生也是福尔摩斯最信任的人。

福尔摩斯自身存在著的许多闪光的地方更体现出了这种人道主义光辉。他的破案向来只为对职业兴趣的追求,从来不从中谋利,更提升一步地说,是他对正义与社会道德的维护以及探索。他屡次将功劳让给苏格兰以及拒绝皇家爵士封号也可看出他鄙夷凡夫俗子的世俗偏见。

波罗不同。首先,虽然我们知道他与黑斯庭斯是好朋友的关系,黑斯庭斯也陪伴他侦破了不少案件,但作者没有给他们一同出生人死的机会。人们的定义总是只有经历了生离死别的感情才是成熟的感情,只有一同经历了出生人死的友谊才是真正的友谊。其次,在波罗探案中,我们也很少听到他要阻止犯罪这样的话,更很少听到他要为正义而战的话,更多的时候他是说:「他竟戏弄大名鼎鼎的赫尔克里,波罗。好像他破案就是为了他自己的名利一样。

所以综上所述,福尔摩斯能家喻户晓,不仅是他精彩绝伦的推理过程,引人入胜的剧情故事更是因为他闪烁著人道主义的光辉。还有那个英国特殊时代的真实写照。


第一,血字的研究的后半部分,就是没有的福尔摩斯的美国复仇那部分,得到了美国出版商的青睐,因为它描写了摩门教,在政治正确上得了高分,看清楚,被看中的并不是福尔摩斯破案这部分内容。第二,蹭上了海滨杂志,乔治妞恩斯的海滨杂志作为一种面向中高端的文学性杂志,从定位上比较成功,加之它的插图配的非常多,受欢迎,福尔摩斯短片从1891年开始连载在海滨杂志等于获得了一个大平台。第三,福尔摩斯的优点在于接近科学,这符合于十九世纪末英国的现代化社会进程,但另一方面,福尔摩斯越写越神,从一开始的有怪癖的天才这样的定位逐渐成了罪恶克星,无所不能的完美守护者。第五,被出版商和文学评价强行推上神坛,成为经典,就算柯南道尔自己出来解释自己的福尔摩斯故事并不是那么严谨有趣也会被认为是不懂福尔摩斯。第六,福尔摩斯系列60个故事足够后世建立一套断章取义的福尔摩斯研究学,来满足这群阅读福尔摩斯并想证明自己能力的人一个机会。第七,引进各国时都先天附带经典巅峰这种光环,各国读者看的少信的多。第八,正好碰到电影兴起的时代,随著影视作品而广为人知。第八,福尔摩斯这个符号作为一种英雄受到了肯定。除上文谈到的八点外,世面上一切正面肯定福尔摩斯神作原因都是YY产物,吹捧封神而已,不具备参考价值。


可能和当时的作者创作时代背景有有关,再加上当时有的侦探小说少。


少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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